2024年湖南永州道县事业单位招聘87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2024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永州工贸学校)及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共计8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x.gov.cn/dxrsj/index.shtml发布,发布时间7个工作日)—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
 
  招聘计划共计87个,其中:教育系统(永州市工贸学校)招聘计划5个,卫健系统招聘计划55个,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计划27个。(具体见附件1《2024年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2024年道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五、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本县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含已招考暂未入编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基层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等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依照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1、2022年、2023年我县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放弃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所需资料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证明、资格证、执业证、工作证明等(根据各岗位不同选择相应证件)资料,须上传报名资料的清晰图片至报名网站。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2、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8:00至4月30日17:30,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s://zk.bftrs.com/),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
 
  3、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4、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电话咨询,联系电话附后。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外,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除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外,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报考卫健系统岗位由县卫健局负责初审并对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教育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可以在初审结束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必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及时上传缺漏的报名资料,并请随时关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降低开考比例外,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4、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所报职位相关知识和技能,侧重岗位需要和工作适用性,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教育系统、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按50%的比例折合计入综合成绩,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6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上公布,自行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限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填写《2024年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5),上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复查的条件和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
 
  八、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报考卫健系统岗位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人员的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他部门参与。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复审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中有缺考的考生不得列入复审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此后环节不再递补。
 
  九、面试
 
  教育系统招聘职位采取试教方式,卫健系统招聘职位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等额面试的或者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2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通知。
 
  3、面试评分方法及成绩公布:七名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五位评委有效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教育系统、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按5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40%的比例折合后计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成绩合成
 
  1、教育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卫健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其他事业单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十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面试成绩平均分优先。
 
  2、确定体检方式和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
 
  4、其它事项:无故迟到或缺席、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三、公示及聘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实名举报的,由用人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直接入编。考聘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行选择相应岗位的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或工作经历不满12个月的,试用期为12个月,进入道县工作前有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以社保清单为准),试用期为3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管理:除国家政策规定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受聘人员要求辞职的需要提前1个月向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道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道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予以处理。
 
  十五、几点说明
 
  1、学历认证证明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需进行网上认证(见附件6),如无法网上认证的,须提供省教育厅的学历认证报告。
 
  2、定向考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入伍大学毕业生退伍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
 
  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5、执业资格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从事本专业工作所应当具备的相应资格,以取得有效资格证书为准,2024年考试通过的职称和执业资格可提供成绩单。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满五年,不得报考乡镇卫生院设置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岗位。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2024年1月1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7、在报考年龄规定中,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十六、其它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监督: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5236636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46-2372889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5235776
 
  政策咨询: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5211289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宣教股: 0746-2370266
 
  附件:
 
 
 
 
 
 
 
  道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江苏扬州宝应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公告

 

为满足宝应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临床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4年5月宝应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至2006年6月7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岗位简介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ying.yangzhou.gov.cn/)、宝应县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byrmyy.net/)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5个程序。
 
研究生岗位和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招聘为长期招聘,直接面试,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招聘动态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08:00-2024年6月7日17:00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宝应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宝应县新城路1号;联系方式:0514-88200260);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后,发送至邮箱bryrsk@163.com。
 
2.现场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提供毕业证书、学历验印材料、有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本县范围内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需提交上述材料。
 
3.领取准考证时间:6月11日08:00-17:00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范围: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2.笔试时间:6月13日上午;
 
3.面试时间:6月13日下午。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研究生岗位和需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体检由宝应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四)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宝应县人民医院组织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并经过考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宝应县人民医院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检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8292162
 
附件:
 
 
 
宝应县人民医院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1.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要求
 
1.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至3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天目湖校区派遣聘用方式。一般岗位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税前)。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zp.nuaa.edu.cn)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岗位(同一岗位类别中选择1-2个意向岗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申报要求: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成绩单(学校盖章)等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4.资格审核:学校将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郭老师
 
电话:025-84896867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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