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招聘实名编制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0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成立于1959年,隶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现有邕武、长堽、伊岭、高峰等4个校区,占地面积723亩。学院以高级技能职业教育为主,以交通类专业为龙头,开设汽车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商务服务五大专业群共31个专业,在校生1万多人,教职工407人,是一所集全日制学历教育、远程高等学历教育、汽车驾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为一体的综合性技师学院,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性学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其中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部分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辞退等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www.gxjtj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www.gxjt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寄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进行网上电子邮件投寄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广西交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另须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设定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汽车工程类专任教师+张三)。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通过投寄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仔细核查邮件里是否含有报名附件材料,并注意查收报名成功的回复信息(由报名指定邮箱自动回复),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请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电话确认。

  (3)报名邮箱:gxjtjsxyrsk@163.com。

  (4)联系人:杨老师、林老师。

  (5)联系电话:0771-3390167。

  (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和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和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复审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现场复审工作,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www.gxjtjx.com)相关公告,并保持手机畅通。

  (2)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得代办。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好(除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他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①《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交通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各1份。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还应聘人员)。

  ③应聘人员近期彩色小2寸证件照1张(请在相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应聘岗位)。

  ④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须盖单位组织部门公章或基层党组织公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⑤《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附件4)。

  4.疫情期间现场资格复审须知

  (1)所有考生凭健康绿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所有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5.缴纳考试费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者,按物价局桂价费〔2010〕26号文件规定,需交考试费50元/人。

  (三)发布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资格审查现场复审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技师学院网站(www.gxjtjx.com)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四)面试

  面试坚持同一岗位同一种方式。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必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再进行开考比例调整。

  1.面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岗位序号01-04)的面试形式为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行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按计分比例4:6(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来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教案编写

  根据报考人员所报的岗位及专业,学院将公布选定的各岗位试讲教材。由面试人员从学院指定的教材中自行选取本人试讲内容(1课时),并撰写教案。试讲当天提供教案纸质版一式七份,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

  ②试讲

  试讲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教学内容的讲授、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试者的教学能力。此次试讲只能使用板书等方式辅助讲授(不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

  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主要是测试报考人员对本专业的实验实训操作能力。考生分不同岗位进行测试,按规定时间完成实际工作操作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为60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辅导员及网络安全技术员岗位(岗位序号05-06)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行面试。采用100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相关要求:学院将于面试前5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www.gxjtjx.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试讲教材,不再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4)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其中专任教师岗位(岗位序号01-04)按计分比例4:6(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来确定最终的面试成绩。

  经主管部门核准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个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分值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所有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学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www.gxjtjx.com)发布各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2.报考人员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时,将对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再次组织面试,最后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五)组织考核

  1.专任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网络安全技术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的,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精神,由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自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和体检结果,每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由公开招聘办公室审议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gxzf.gov.cn)、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官网(www.gxjtjx.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若出现因考核、体检无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等情况,需要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将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八)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拟聘人员

  根据公示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委会进行审定。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学院党委会审定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政策及学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3851601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林老师,0771-339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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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21年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docx

  2021年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docx

  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2021年7月6日

2021年梧州市万秀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7日讯:为满足2021年我区学校补充人员的需要,优化我区学校人员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和《中小学教师公开考试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招聘方式招聘实名编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招聘前公布的《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交费。

  (一)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带报名岗位所需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户主、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养老缴交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3张等,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市新兴一路60号)审核,审核通过的,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详见附件1)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现场咨询。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缴费

  对报考有笔试环节岗位(详见附件1)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日8:30时—11月4日17:00时。

  (四)开考的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放弃改报的考生,报名费退还考生本人。

  考试费政策减免。脱贫家庭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应用能力》,不指定考试科目和考试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方式

  采用闭卷方式。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具以备使用。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万秀区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区、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

  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

  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不需笔试的岗位:对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就业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1(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当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超过1:10比例时,需经择优遴选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拟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3.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前2天,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不准代领。

  4.面试的命题

  委托相关部门负责做好面试的命题。

  5.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教育局组织,邀请区纪委监委监督。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6.面试方式

  教师类岗位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非教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1.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2;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生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考生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个月内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体检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zwxq.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日的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在1个月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采取本款方式聘用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自治区编办、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是指:该类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等文件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由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若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梧州人才网和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梧州市万秀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此次招聘工作任务。

  (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说明

  (一)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招聘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核、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953035

  监督电话:0774-395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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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梧州市万秀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梧州市万秀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年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4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区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2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3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3楼办公室(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773-3550899;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桂林市雁山区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问答。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相关聘用审批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核对。

  2.本次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相关网站: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glyszf.gov.cn/

  桂林人才网

  https://gl.gx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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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4.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2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来宾市住建局编外聘用人员2名;

  2.来宾市城建档案馆编外聘用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会计、档案管理、土建类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般聘用人员待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5日。应聘者填写《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和其它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信箱:lb4238933@163.com。

  (二)面试。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材料纸质版(验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原件1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四)个人所获得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联系,联系人:罗,联系电话:0772—4238933。

  点击下载>>>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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