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0年10月14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我城区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岗位需要执业(职业)资格的需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0年10月13日以后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事件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0月13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5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江南区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三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02会议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5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于报考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和延安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改报岗位时间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于2020年10月26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2020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经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9日-10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02会议室)。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可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江南区政务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公布,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参加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后,考核小组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20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政务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4801785;监督电话:0771-4887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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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诚信承诺书.doc

2020年广西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4年,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是集蚕业科学研究、蚕桑良种繁育、蚕业技术推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等职能于一体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位于桂林市尧山风景区内,前身系1966年创办的桂林市茶叶示范场,是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是广西唯一一家自治区级应用型公益性茶叶研究机构。本所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开展茶树良种选育、引进及繁育推广,茶树栽培试验、示范、推广;开展茶树相关病虫防治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开展茶叶加工、新产品开发等技术研究、推广和服务。

  (三)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桔研究所)创建于1965年,位于国际旅游名城桂林市,属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柑橘、葡萄、桃、李、梨、柿、食用菌、蔬菜等特色作物研究,现有院士工作站等26个科研平台。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成立于1980年,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畜牧业(包括饲料、奶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承担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畜牧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畜牧公共信息和畜牧业技术宣传、培训服务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成立于1986年,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养蜂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养蜂资源保护与利用、蜂产品监测工作;承担养蜂业良种和技术推广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广西兽医防疫检疫站,成立于1980年)。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指导开展屠宰加工厂(场)鉴定认证、屠宰技术流程改进、屠宰设施设备鉴定、屠宰车间和流水线设计等屠宰技术工作;承担屠宰技术工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等屠宰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相关信息数据收集、分析及报送工作;是广西兽医技术支撑机构。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兽医技术、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与防治技术研发及应用。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号,主要承担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及畜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兽药残留监控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通过省计量认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资质认定等机构认可,具备向社会独立出具公正检测数据的资格。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是全国唯一专门从事水牛研究的省级科研单位,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1号,主要承担水牛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中试、技术培训、开发、种牛的培育和推广,是全国最大的良种水牛繁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西首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科技创新金源单位等。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研究所成立于1960年,属自治区农业基础研究畜牧类综合科研院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主要从事畜禽良种繁育和饲料牧草两大体系的研究及推广工作。目前下设21个科室,建设有自治区关键点实验室-广西家畜遗传改良关键点实验室、“国家农业科学(畜禽养殖)实验站”“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站-南宁基地建设”、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西草业科学院士工作站、广西生猪良种培育中心、国家牧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亚热带分中心、“国家畜牧科技创新联盟”等多个科研平台,构建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肉鸡产业创新团队、广西肉牛肉羊创新团队,人才小高地等,主要开展广西地方猪的保种及利用、广西家禽品种的开发与利用、牧草品种选育及良种推广等研究方向,具备完善的实验室和配套的科研基地。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2号。主要职责是承担我区种畜禽质量检测、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及品种改良等相关技术性工作。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成立于1986年,主要职责是推广先进的水产养殖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开展水产养殖动物病害测预报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

  (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位于南宁市青山路8号,建有11个省部级研发和公益性机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对虾、罗非鱼、贝类3个综合试验站,分别在南宁市邕宁县、防城港市企沙镇、南宁市武鸣县、海南省乐东县、北海市建有淡水养殖、海水养殖以及罗非鱼良种繁育示范、罗非鱼南繁、北海中国—东盟海洋水产种业研发基地(在建)五个研发基地,是广西唯一的一所专业性、综合性水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水产良种培育、苗种繁育、水产养殖、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鱼病防控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与培训;承担全区渔业环境监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水产品质量质量监督检测、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渔业技术咨询与科普等公益性事业。

  (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渔业基地管理中心是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北海市银海区美景路99号南澫中心渔港内,与渔村相接,地理位置条件优越,西邻北海市着名旅游景点冠头岭景区,东距北海市银滩11公里,交通便利,是一个以建设、管理、维护国家级南澫中心渔港,服务渔民群众,承担社会性、公益性为主要职能的单位。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成立于1954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宗旨及业务范围是:负责水产原良种的引育种研究与应用、养殖示范与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水产养殖的科学试验等。

  (十六)广西农业干部学校

  广西农业干部学校成立于1979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在职农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十七)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42年,其前身是国家关键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以农牧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十八)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0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坐落在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全区培养畜牧兽医人才的摇篮。

  (十九)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自治区级关键点中职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4A级景区雁山园内,环境优美,十分宜人。

  (二十)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二十一)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中职学校。

  (二十二)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二十三)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关键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二十四)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是一所公办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省部级关键点中专、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创建于1960年,历史悠久;地处首府南宁市的政治、文化、商贸核心区—埌东,在青秀山脚下、南湖民歌湖之滨、毗邻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交通便利;占地面积243亩,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

  (二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城县东泉镇走马村,1954年建场,单位核定编制108人,现有在职在编职工82人,全场占地面积1.3万亩。主要职责:负责培育、引进优良种畜禽和保护地方优良品种等工作。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科研队伍结构,现就急需引进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良种畜禽的培育和生产,畜牧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和地方物种保护工作。全场占地19200亩,目前有瘦肉型种猪场2个,种羊场1个,经济林木约5000亩,甘蔗果树等约3000亩,场部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有职工公寓楼。

  (二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东7号,全场总面积40685.0442亩。主要负责培育、引进优良种畜禽和保护地方优良品种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4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www.gxny.gov.cn)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www.gxny.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2020年9月4日8:00—9月12日18:00。

  (二)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分为两个步骤:

  步骤一:网上填报

  报名人员须先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并

  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4)。邮件名及附件名均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1+桑蚕基础研究+张三”因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步骤完成之后即可按照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不用等待通知。

  步骤二:提交应聘材料

  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2)。

  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3)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4.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以PDF的形式扫描发送电子邮箱,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6.个人健康承诺书(签名处须手写签名,附件6)。

  7.个人健康码截图打印(可通过微信搜索“邕易”小程序申领个人健康码,截图时请勿隐藏名字和身份证号)。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报考单位邮箱。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材料提交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

  1.现场提交: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由工作人员现场接收,查验材料后则把原件退还本人。

  2.快递送达:请将应聘材料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方式投递到报考单位,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建议使用顺丰或者邮政快递,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超出规定时间范围的视为报名无效,以快递方式投递应聘材料的,须在面试当日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到现场,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提交的应聘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三)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4)。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4日8:30—9月13日12:00。

  (五)笔试

  1.笔试方式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考核形式的所有岗位报考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4.笔试时间

  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6.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或者报考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5日前。

  (六)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各招聘单位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5天。

  面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0年10月下旬,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

  面试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2天内进行。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

  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没有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关键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具体看公告。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2182722(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2182619(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纪检办公室)。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欧凤珠、电话:0771-2182948;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4。

  附件: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提取码:x898)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提取码:qotk)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提取码:5vix)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docx(提取码:pwzj)

  工作经历证明.docx(提取码:gh39)

  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提取码:j8rb)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wdly)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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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

2020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8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0年10月19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0.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0月19日前(含19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9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10月19日之前。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0年10月19 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2)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的,须为灵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0年10月19日前退役且为灵山籍的退役士兵身份的人员。

  (4)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报考基层卫生免笔试需面试岗位的,须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下称为∶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类岗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对照《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4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2科)。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该岗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手续。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11月18日前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考免笔试需面试类(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020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88人公告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须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3)。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0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月1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20年12月21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及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该岗位考核人选不受招聘名额与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体检、考核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六、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00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4)。

  (三)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政策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本公告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提取码:n4n9)

  2.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提取码:or2i)

  3.2020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提取码:y9ye)

  4.专业参考目录(提取码:rb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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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选调小学教师7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玉林市玉州区现公开选调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专任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校岗位及人数

  1.玉州区城区小学25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各若干名。

  2.玉州区第一实验初级中学、第二实验初级中学等学校共45名,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等学科教师各若干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除玉州区外,现在编在岗,按政策规定符合正常调动的中小学教师。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8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放宽年龄条件对象包括: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劳模、特级教师、老师、骨干教师(优秀含“百佳”、“十佳”等);市级以上讲课比赛获一等奖以上者,现任学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

  5. 学历与专业:

  小学岗位: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其中须有一个学历的专业要与报名岗位学科对口。

  初中岗位: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学历为在职国民教育学历的,其全日制教育学历必须为大学专科,且其中须有一个学历的专业要与报名岗位学科对口。

  6. 荣誉:近10年内(201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以落款时间为准),须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或参加县级以上讲课比赛获奖。

  7.教师资格:小学岗位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岗位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8.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20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选调小学教师70人公告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玉林市玉州路1号,会议中心四楼人事股档案室)

  4.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及要求

  递交材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上写姓名、报名岗位、现所在单位。

  (1)报名表。在玉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lyz.gov.cn/)下载《2020年玉林市玉州区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提早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

  (2)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毕业证(包括全日制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

  (3)荣誉证、获奖证书、学校领导(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任职文件(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和获奖证书仅收本人近10年获得县级及以上的最高10项。

  (4)编制证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当页,盖学校公章。

  (5)报名材料需个人在报名时间内亲自到报名现场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二)资格审查

  根据个人报名材料,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专家评分评审

  组织专家制定量化评分标准,分别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相同的岗位按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录用名额1:1确定为拟选调考察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核,再报区编委会确定。

  (四)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玉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lyz.gov.cn/)公示7天。

  (五)调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本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审定拟选调人员,报玉州区委编委会审批后由区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区委编委办办理入编。

  四、纪律监督

  选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报考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选调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2809060(玉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

  0775—2294166(玉州区纪委驻玉州区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1:玉林市玉州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玉林市玉州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玉林市玉州区2020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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