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选聘产业导师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试行)》和省委人才办《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产业导师25名。现将有关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产业导师2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云南省产业导师需求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申报人条件
 
产业导师是指从省内外知名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技术专家到高校兼任学生指导老师。
 
(一)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有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可放宽至60周岁。申报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5月30日。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相关学科(专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优先考虑。
 
4.热心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5.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学历、职称、年龄等方面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00时-4月30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产业导师接受网络与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及《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附件2)
 
到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敏行楼608人事处报名。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及《云南省产业导师申报书》(附件2)报名信息登记表上传至指定邮箱rsc@ynftc.edu.cn,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本次选聘工作资格初审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初审通过人员将在48小时内电话联系,不通过人员不再联系。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学校联系咨询。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015463
 
(二)纪检处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三)学校门户网站:https://www.ynftc.edu.cn/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铁路航空事业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无锡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三)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4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九)如报考人员为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者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4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8:00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简介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日9:00—2024年7月5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0-81880029。
 
四、笔试
 
笔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三)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材料作文,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四)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三)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工作经历及年限按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六、面试
 
面试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二)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作为一般失信行为,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0510-81822794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1.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要求
 
1.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至3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天目湖校区派遣聘用方式。一般岗位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税前)。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zp.nuaa.edu.cn)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岗位(同一岗位类别中选择1-2个意向岗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申报要求: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成绩单(学校盖章)等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4.资格审核:学校将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郭老师
 
电话:025-84896867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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