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郴州市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郴州市人社局备案,2024年汝城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93年9月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或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且考生本人为汝城县户籍。
 
  (7)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汝城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8)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9)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9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2024年9月,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汝城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汝城县乡村教师公费师范定向培养的2024届毕业生,订单定向、本土化培养的2024届毕业的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的基层农技特岗人员、水利特岗人员2024届毕业生;
 
  8.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现场报名地点为汝城县就业服务超市(汝城县和平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其中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考生到中共汝城县委组织部组织组(汝城县行政中心A431室,联系电话:07358268773)报名。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委托报名书。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在汝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县直单位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由中共汝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由汝城县人社局和汝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其他乡镇综合执法队的岗位由汝城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24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考生下载《2024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4),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考生下载《2024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定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5),并准备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两张粘贴在报名表贴相片处,一张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粘贴在其中一张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2)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资质证;(3)提交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4)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需提供相应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5)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需提供退役证;(6)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等能证明其符合汝城县户籍要求的相应材料;(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8)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期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缴费查询中截图打印)或者相应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报考;(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一套试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财务人员岗位为财务专业知识,其余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和写作(占50%)。
 
  2.笔试时间、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及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笔试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人员必须提供受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需复印报考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面试之后。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预计于笔试考试后10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本次招聘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环节。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同类型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其中汝城县融媒体中心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中汝城县融媒体中心岗位进行专业实操面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起评分以下(不含起评分)酌情评分。考生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不含起评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采用专业实操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时所有评委对该考生评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的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选岗
 
  面试后,乡镇综合执法队岗位进行选岗,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己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及要求等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选岗、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笔试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汝城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由汝城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乡镇综合执法队岗位类别为暂定岗位类别,聘任时如单位岗位设置没有相应类别的岗位,考生需服从安排到管理或者专技岗位。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汝城县人社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及汝城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原件,缺少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县纪委监委驻汝城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68477。
 
  六、招聘考试服务
 
  1.招聘政策、考务程序咨询电话: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 0735-2135062。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2024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和三级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22人、三级职员11人,共计3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招聘分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三级职员招聘两个类别。
 
(一)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22人),具体详见附件1《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实名制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三级职员招聘(11人),具体详见附件2《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三级职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湖州市(含区县,下同)户籍(以2024年9月13日户籍为准);
 
(六)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应征入伍时为湖州市户籍的退役军人或2024年9月13日户口在湖州市的退役军人。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应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职业资格、党员证明等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信息敬请咨询招聘单位或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符合多岗位条件,不得兼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3)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者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2.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无法提供退伍证的,需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印证材料;
 
3.党员证明材料可由所在党支部出具。
 
4.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
 
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具体解释。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方能开考。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情况。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3.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及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
 
(四)资格复审
 
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复审,在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查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再按招聘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等,另加现场复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或报名系统(“人才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经公示合格后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太湖新区党群工作部(0572-2702168)负责解释。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陕西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初级中学、第十学校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9月18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期间实习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htzj2024/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7:00。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网上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还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2.现场资格初审
 
  (1)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21日9:00至9月23日17:00。
 
  (2)现场资格初审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35号新兴际华大厦。
 
  (3)现场资格初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请在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内下载并打印《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
 
  ⑤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
 
  以上②-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用于存档不予退还。
 
  (4)应聘人员应携带指定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本人确系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可由他人代为进行,需提供本人手签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四)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服务年限要求。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4年9月11日起09:00-12:00,14:00-17:00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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