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聘用合同人员13人公告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是茂名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滨海绿城茂名,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目前设有生物技术系、园林工程系、动物科学系、食品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智能工程系6个系,主动适应区域产业升级,形成对接广东省现代农业的专业11个、现代服务业的专业9个、战略新兴产业的专业4个,开设的24个专业与广东省重点产业完全匹配。学院向着“建设现代农林牧渔特色鲜明,食品、经贸、人工智能等学科均衡发展的高水平应用科技大学”的远大目标奋力前行。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3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2人、实验员岗位1人、辅导员岗位6人、体育场馆器材管理员岗位1人、图书管理员岗位2人、职员岗位1人。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招聘岗位和人数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4.年龄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中,本科、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可放宽到45岁以下(1978年8月8日以后出生)。
 
5.学历学位及岗位条件:符合《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的条件要求(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8日00:00起至2024年8月1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gdafc.ata-test.net.cn/)报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表,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24KB以下)。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按照《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附件2)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尤其是“附件上传”环节,务必将招聘岗位所必需条件的“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核
 
依据应聘人员在系统上传招聘岗位所必需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8月18日12:00后通过招聘系统进行查看,不再另行发文通知,系统报名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成功报名并通过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请于2024年8月19日12:00-22:00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应对应。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课程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院或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
 
2.国(境)外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本次报考所需的各类资格条件,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均需于2024年8月7日前取得(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可迟于该日期),逾期未取得的视为报名无效。
 
4.正常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程序
 
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我校。未提供上述材料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考生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笔试初定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在茂名市西城西路9号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原则上均须参加闭卷笔试,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非教师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面试阶段人选,笔试人数少于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级别职称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比例名额)。
 
3.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内在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gdafc.edu.cn/zzrsb/index/tzgg.htm)公布,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应聘者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为2024年8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gdafc.edu.cn/zzrsb/index/tzgg.htm)。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所列的材料原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所提供材料必须与报名填报信息一致。《报名表》需在报名系统导出单独打印一份现场提交,其它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一册现场提交。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初定于2024年8月21日下午在茂名市西城西路9号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通知公告栏通知为准(https://www.gdafc.edu.cn/zzrsb/index/tzgg.htm)。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用试教+问答形式(试教50%+问答50%);应聘实验员、辅导员、图书管理员、体育场馆器材管理员、职员岗位等非教师岗位采用问答形式(问答100%)。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教育教学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等进行考核。
 
面试总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方计算总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五、体检
 
入围体检的对象由学院统一组织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本学院网站(https://www.gdaf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学院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本次招聘为校聘合同制人员,执行本校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人员相应岗位类别的待遇。在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时,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应聘事业编制岗位。
 
八、递补与调剂聘用
 
1.如出现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自主放弃聘用的,经学院研究,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招聘中出现空缺岗位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类型总成绩合格但未入围的考生中,根据需要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补录,按符合空缺岗位原规定的条件,总成绩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录机会,其他考生依次递补。
 
九、招聘的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总成绩、体检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https://www.gdafc.edu.cn/zzrsb/index/tzgg.htm)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为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院现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必须主动如实报告,并按回避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录用人员的待遇
 
(一)学院本次招聘的人员分为两类:
 
1.专任教师类: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合同期聘用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并按程序审批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薪酬待遇:专任教师类聘用人员报酬执行学院合同制人员薪酬待遇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经考核后按月发放,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同时按当地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医保、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
 
2.非专任教师类: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聘用期限为11个月(不设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自行解除合同。薪酬待遇:非专任教师类聘用人员报酬按“固定月薪+五险一金”的方式发放(即每月薪酬为一固定金额,另外学院按当地政策为聘用人员缴纳单位部分的五险一金),原则上经考核后按月发放。
 
(二)高层次人才的附加待遇。
 
对于具有博士学位及其他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详见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mmrs.maoming.gov.cn/zwxx/gzwj/zcfg/content/post_301829.html)中相应类别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受聘人员,学院按规定为其申报认定及申领相关补贴待遇。
 
十一、其它事项说明
 
1.考生应聘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收到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联系邮箱:nlxyrsc@163.com
 
咨询电话:0668-2338322
 
监督投诉电话:0668-2338908
 
学院网址:https://www.gdafc.edu.cn/
 
学院组织人事部通知公告栏:https://www.gdafc.edu.cn/zzrsb/index/tzgg.htm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4.本公告由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广东茂名农林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8月6日
 
 
 

2024年贵州都匀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黔组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都匀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2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选聘公告》)。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选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程序按照申报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2名(均为社区工作者五岗专职网格员),其中:文峰街道办事处48名,广惠街道办事处51名,小围寨街道办事处6名,沙包堡街道办事处68名,绿茵湖街道办事处3名,匀东镇6名。选聘岗位详见《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都匀市户籍(生源),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0日;
 
  2.都匀市高校2024届毕业生、驻匀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等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心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5类情形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①退役军人;②西部计划志愿者(截至2024年9月18日期满2年);③“三支一扶”人员(截至2024年9月18日期满2年);④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⑤自2019年9月18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在职村常务干部报考须经本镇(乡、街道)党(工)委同意。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截至2024年9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7.截至2024年9月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9.截至2024年9月曾任社区工作者被解聘或个人原因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0.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参与或支持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的;涉及“村霸”“寨霸”“黄赌毒”等,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事务的人员;
 
  12.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公告发布
 
  本次选聘相关信息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0日17:00期间进入“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一览表》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选聘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成功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7:00。
 
  1.资格初审在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统一组织下,由选聘单位进行初审。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20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4年9月20日17:00至9月2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选聘公告》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笔试资格;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09:00期间访问“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选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8日09:00访问“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三)加分政策与加分审查
 
  1.加分政策。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加3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加5分。
 
  多次获得同类型证书的,加分值不予累计,加分总值不超过5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都匀市2024年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供《社会工作师证书》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考生需在2024年9月20日18: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岗位一览表。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或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的,不予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0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3.笔试环节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后,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按照选聘岗位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资格复审内容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18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镇)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近5年来(截至2024年9月18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需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4.在职村常务干部须提供经本镇(乡、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
 
  选聘单位按照《选聘公告》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全过程,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均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各街道(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政审,同时要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考察政审对象,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聘。如查实取消选聘资格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镇)党(工)委统一行文,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本次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不好被解聘的,空缺的岗位,经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研究后,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十二、待遇保障
 
  根据《中共都匀市委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匀党通﹝2022﹞19号)文件执行薪酬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级和考核晋升等情况进行薪酬调整。
 
  十三、经费保障
 
  考务工作所产生经费由都匀市财政局保障,据实支付。
 
  十四、工作要求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相关选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选聘公告》解释权属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82276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考科)
 
  0854—8250068(市委社工部)
 
 
 

2024年河南商丘市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招聘17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有关措施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67号文和2024年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省市县招才引智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7名(人事代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适合岗位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条件。
 
  4.学历、专业及职称条件
 
  详见附件1《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
 
  5.年龄条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硕士研究生须为2021、2022、2023、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已被录取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
 
  7.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在校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性质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9.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11.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才引智公告在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线下报名方式:2024年9月7日(9:00-17:00)至8日(9:00-14:00),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报名。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省招才引智大会期间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首页,查询《夏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投递简历,简历应包含具备岗位设置条件的相关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有学历)、学位证(所有学历)、资格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yglyyrsk@126.com。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09:00--9月8日14: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09:00--9月13日17: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拟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二份。
 
  审核结果将发送至报考人员填写的邮箱中,请及时查看。
 
  (四)考试方式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聘用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张老师0370-3027003
 
  监督电话:15713625378
 
  联系地址:河南省夏邑县南御道168号综合楼6楼人事科
 
  邮箱地址:xyglyyrsk@126.com
 
 

2024年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详见《岗位计划表》。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适用A、B、C三类,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0451-58652620;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65264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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