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简介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成立于2012年4月26日,总规划面积为1688平方公里。为突破茂名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瓶颈,茂名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茂名滨海新区起步区,起步区总面积约208.6平方公里,代管电城镇和博贺镇,海岸线97公里,共52个村(居、渔)委会,总人口约27万人,常住人口约21万人。
 
目前,茂名滨海新区形成了六大优势:
 
一是平台资源优势明显。茂名滨海新区是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粤东西北第一个新区,是省级经济功能区,是茂名面向未来打造独具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基地、茂名实施制造业当家的战略高地。近年来,茂名滨海新区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59”工作部署,按照“一城两镇三港五区”功能分区(一城即博贺湾新城,两镇即电城镇、博贺镇,三港即博贺渔港、博贺新港区以及吉达港区,五区即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区、马店河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博贺新港区临港产业集聚区、渔港经济区、滨海旅游示范区),奋力建设“港-产-城-乡”融合发展、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港湾新城。
 
二是港口条件得天独厚。这里拥有三大港口,分别为博贺渔港、博贺新港区以及吉达港区。其中博贺渔港是全国十大渔港之一,先后荣获广东省最大渔港、全国十大渔港、国家一级群众性渔港、广东省文明渔港、国家二级口岸和广东对台贸易点等称号;博贺新港区是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提出全国需建的九大深水良港之一,是广东省内离马六甲海峡国际航线最近的港口之一,规划可建码头泊位53个,目前已建成万吨级以上码头泊位8个,是年吞吐能力达1.5亿吨的综合性深水大港;吉达港区规划可建码头泊位76个,目前已建成2个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泊位,是服务茂名绿色化工产业园石化产业为主的工业港,年吞吐能力达1亿吨。
 
三是产业集聚高地崛起。依托吉达港口优势以及后方丰富的土地资源,这里正全力打造101平方公里的茂名零碳产业园。目前已布局东华能源烷烃综合利用项目、东华能源万吨级碳纤维项目、科元集团丙烯酸等大项目。聚焦百千万工程发展,在马店河一河两岸规划建设马店河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做大做强新能源电池制造产业,完善储能电池全生命上下游产业链。依托博贺新港区深水大港的优势,打造博贺新港区临港产业集聚区,主要布局粮油精深加工业、电力能源产业、干散货物流业、清洁能源产业,已落户博贺电厂、广港码头、益海嘉里、道道全、超峰建材、侨益物流、中储粮等7家企业,未来将打造集粮食物流、加工、储备为一体的国家粮食物流(产业)示范园区。
 
四是渔港经济发展迅速。茂名是广东省的海洋渔业大市,2023年6月,茂名滨海新区渔港经济区入选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试点,这是广东2023年唯一入选的试点项目。茂名滨海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主要是围绕博贺渔港进行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12.39亿元,即将动工建设。海洋渔业产业园园区主体建筑已完工,工厂化高效养殖基地正式试产,预计今年年底全面投产。海洋牧场已布设网箱60个,投放鱼苗330万尾。浪漫海岸海湾乐园正在推进前期工作,近期开工。
 
五是旅游品牌享誉全国。全区共有浪漫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放鸡岛海上游乐世界、冼太夫人故里文化旅游区3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成功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茂名南海博贺滨海旅游度假区)、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电白冼夫人故里乡村文化体验游线路)、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3个(山兜村、横山村、尖岗村)、市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1个(西葛村)等。此外,这里还拥有一条誉满全国的28公里长的博贺三八防风林带,著名国画大师关山月以此为题材创作的国画《绿色长城》至今仍悬挂于北京人民大会堂广东厅。目前,正依托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茂名先行段的优势,将西葛驿站、博贺渔港、莲头古港、沙尾银滩、防风林景观带等旅游地标串珠成链,打造引人入胜的渔文旅融合的滨海乡村旅游带。
 
六是好心文化源远流长。在“一带一路”建设已成为国家重大发展规划的时代背景下,这里拥有广东十大“海丝遗迹”与“冼太文化”两大厚重的历史文化名片。早在1500年前,博贺渔港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港口之一,冼夫人就在这里向海而兴,冼夫人文化是东南亚乃至亚太地区的“最大公约数”的文化和情感纽带,可以有效推动“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经济、文化和贸易交流。同时,位于电城镇山兜村的冼太夫人故里,是广东省考古发现的第一座隋唐墓园,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和对象详见附件《广东茂名滨海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11日;
 
4.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本次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至8月16日下午17:30
 
2.网上报名: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按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bhxqzp2024)。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由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报名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可再更改报考岗位。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网上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需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参加笔试后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网上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告。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只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凡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依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务。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时间前后要求连贯,工作经历以单位购买社保或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填写。
 
3.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1日(星期日),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8月11日至2006年8月11日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4.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5.应届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2024年毕业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对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对于2022年、2023年毕业的择业期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社会人员或往届生报考需要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8.报考岗位中限定需要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界定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为依据。
 
9.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8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电白区电城镇博贺湾大道港务中心21楼2118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发证之日起三年内,即证书落款之日到报名开始日),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五)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告。
 
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请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布(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密切留意网站公告,凭准考证号查询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并公布。
 
(六)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请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程序。
 
3.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1)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双面打印,手写签名);
 
(2)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鉴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以在职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3)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样式);
 
(5)应聘须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1)至(6)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告。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达到合格成绩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八)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与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程序递补。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2.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之日。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并于报考之日前获得(只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被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期间不得调动、参加其他国企事业单位招聘,可报考公务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也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7.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8.本公告由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9.咨询电话:0668-5331335、0668-533133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8月6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西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公告

  
 
  九江职业大学是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是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首批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同等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二)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招聘所有环节。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登录九江职业大学人事招聘系统(网址:http://111.75.149.190:3000/),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招聘平台。
 
  1.在招聘平台根据报名程序完成报名,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本次招聘工作只接受上述指定方式报名,未按规定报名的,视为无效。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招聘平台,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公布。
 
  (三)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需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学校审核盖章的专业证明材料(国外专业证明须提供学籍成绩单以及公证处出具的盖章翻译件);
 
  4.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和对应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方式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入闱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等情况。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各种情况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岗位缺额数在总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考察程序的入闱人员均在九江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网站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形式为“合同制”(非在编),首次聘期为一年,需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聘期考核情况进行续聘。
 
  (二)待遇
 
  1.薪资待遇按《九江职业大学合同制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执行。第014-019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5万-7万;第001-013号岗位年综合待遇约6万-8万(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8万-10 万左右;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综合待遇在8万-12万左右)。综合待遇为应发金额(含五险一金)。
 
  2.另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及人才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jvu.jx.cn/
 
  学校地址: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750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方案由九江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九江职业大学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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