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陇南市徽县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50人公告

  
 
  为解决城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城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徽县城区学校教师补充选调实施办法》精神及教师队伍管理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县正式在岗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城区城郊“凡进必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可参加高一学段教师选调)。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凡进必考”,突出质量导向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三)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既要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同时又要满足城区学校教师需求;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1.县四中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体育学科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从事本学科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学满3年及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至少应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2.县实验小学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有3年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学经历,一般应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3.县幼儿园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幼儿园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舞蹈、体育或美术等专业,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从教经历。
 
  4.县幼儿园选调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学段选调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须在农村工作满5年及以上。
 
  5.选调体、音、美教师岗位不强调班主任工作经历。
 
  6.城区其他学校选调教师依照以上条件执行。
 
  7.无专业技术职务限制选调岗位的人员,在原任教学校已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由选调学校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政策,按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进行重新聘任或高职低聘,按新聘岗位等级报县人社局重新核定岗位工资标准。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人员;
 
  2.完不成工作任务或教育教学单科质量连续2年全县排名末位的;
 
  3.品行不良,严重损害教师形象的;
 
  4.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者以此强制、诱导学生接受有偿补课的;
 
  5.严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的;
 
  6.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律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过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7.由于身体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或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
 
  8.其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等师德规范情形的。
 
  四、选调名额
 
  2024年暑期选调教师名额共计50名,其中:初中25名、小学15名、幼儿园10名(具体名额和岗位附后)。
 
  五、选调办法
 
  选调采用笔试、面试、业绩考察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业绩考察成绩”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按选调学校学科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确定选调人员。为保证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教师人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1名;教师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2名;教师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3名;教师人数100人以上的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选调的教师不得超过4名。同一单位(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进入选调资格人数超出限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业绩考察重点对获得各种奖项、教龄、年度考核等按以下办法计分:
 
  1.获得各种奖项
 
  重点统计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的各种奖项: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计2分、3分、4分、5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按县、市、省、国家级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
 
  以上获得的各种表彰奖励,以相关文件和证书为准,同一年度奖励按最高奖励加分一次。
 
  2.教龄。任教年限每满1年加0.5分,不满1年不计分,加满10分为止。
 
  3.年度考核。近3年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
 
  六、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报名。2024年8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和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提交材料包括
 
  1.《徽县2024年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近五年年度考核表(2019-2023)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JPG格式,用身份证号命名)。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
 
  3.涉及报名资格和计算业绩考察成绩等其他事项须签订的承诺书。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报名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考察成绩予以公示。
 
  报名要求:
 
  1.参加选调的教师只能选报1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2.在整个选调工作过程中,参加选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笔试。笔试时间为8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笔试时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60%+业绩考察成绩”,按选调学校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8月18日前完成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评委组成考评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量化评价,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以试讲形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20分钟,采取当场抽课、差时备课、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选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相关信息。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成绩并确认。
 
  (四)确定综合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选调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按选调学校学科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结合各单位(县直学校、学区、独立初中)被选调教师人数限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并列时,业绩考察成绩高者优先选调;业绩考察成绩也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调;面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工作年限确定)。由徽县2024年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等额确定拟进入综合考察人员。
 
  (五)综合考察
 
  县教育局选派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调入人员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岗位条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期间由学区(校)出具便函证明(选调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任教经历、任班主任时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个人奖项、出勤等情况),证明材料须由校长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区(校)公章。
 
  考察不合格或发现选调人员承诺不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徽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凡选调教师,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个人信息实行承诺制,由选调人员签订承诺书,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涉及相关人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凡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为保证选调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在选调工作中,干部、群众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相关部门检举、申诉。
 
  咨询电话:
 
  徽县教育局
 
  0939-7522879
 
  附件:
 
  1.徽县2024年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学科岗位表
 
  

640.webp (41).png

 
 
  徽县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2024—202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茂组通〔2022〕71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储备和培养,决定在我区有关村(社区)开展2024年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愿意为村(社区)群众服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报考社区干部后备人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人员户籍须在所报考的村(社区);非户籍人员须在该村(社区)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经过该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方可报考。
 
(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考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
 
2.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煽动、串联、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行为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7.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未处理完毕,及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
 
8.报考人员与报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担任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
 
详见本公告附件1,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党建办填写《2024年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招聘报名表》(或自行上网下载本公告附件2,双面打印填写后提交到镇党建办),同时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1张、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1张、2张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查
 
属地镇对其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试前向考生反馈审查情况(非报考村(社区)户籍的考生应主动向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告知户籍情况),全程接受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的指导和监督。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报考岗位所在镇党建办咨询了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二)机试
 
1.内容:计算机基础技能运用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机试,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政务网(http://www.mgs.gov.cn/)。
 
(三)面试
 
笔试、机试结束后适时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加机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均按百分制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加机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人选由属地镇党委根据各个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
 
六、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由属地镇党委在所报考的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中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