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大学招聘10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打造一支高素质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在省属高等院校开展员额制管理试点的意见》(豫编办〔2018〕178号)等文件规定和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硕士研究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专业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立于1912年,现有文、理、工、医、农等13个学科门类,40个学院(教研部),92个本科专业,4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物学入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化学等1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82个本科专业进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有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教职工4700余人。拥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平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4个河南省实验室(研究院),5个教育部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中心),以及一批国家级教育、研究、培训基地。目前,学校有郑州龙子湖校区和开封明伦校区、金明校区,总占地面积5500余亩。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才人事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招聘方案制定、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组织、手续办理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

计划数

专业要求

备注

专职辅导员

A岗

6人

不限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需入住男生宿舍,入职后需履行至少完整带满一届学生的职责。

专职辅导员

B岗

4人

不限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需入住女生宿舍,入职后需履行至少完整带满一届学生的职责。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服从分配;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上学期间有连续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兼职辅导员经历;
 
  5.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2022年以来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和河南大学人事部门招聘网站(网址https://rsc.henu.edu.cn/rczp/zpgg1.htm)。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5日。
 
  (二)网上报名
 
  自招聘方案发布之日起,凡符合条件者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henufdyzp@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应聘专职辅导员A岗/B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
 
  应聘人员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河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见附件1);
 
  2.个人求职简历(无模板,一个PDF文档),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3.个人证件照和全身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6.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党员身份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单位党组织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见附件2);
 
  8.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见附件3,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9.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兼职辅导员经历证明(须加盖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0.学习、工作期间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1.如有辅导员岗位职业经历或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兵役等经历者,需另提交证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以上材料按照编号顺序排列;材料1-9必备,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确认。初审通过者,须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到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及时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笔试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考生。舞弊行为按有关考试规定处理。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时,若招聘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专家组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面试环节包括“自我介绍+简答问题+专家提问”。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前,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心理健康测试情况,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才人事部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是否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学校研究后可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进行公示。
 
  六、聘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员额制管理;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学校人才人事部网站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请及时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71-22198061
 
  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修老师 刘老师
 
  校人才人事部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校纪委:16627575626
 
  省人社厅事业处:0371-69690072
 
  附件:
 
 
 
 
 
  2024年8月7日


2024年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将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30名,要求男性(其中招聘2名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三、招聘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勇于担当,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聘用后需服从单位岗位分配。
 
(四)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持有B2驾驶证及以上人员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役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和中共党员。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本市在职辅警或公安机关辅警辞职不满6个月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大道中23号
 
五、报名资料审查
 
1.填写《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须张贴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有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关证件(如:机动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开具日期须在2024年9月10日以后)。
 
六、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30分;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
 
4.合格标准:10米×4往返跑,≤13″4合格;纵跳摸高,≥265cm合格;1000米跑,≤5′30″合格;
 
本项为合格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时至16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8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方式:常识、法律基础知识、情景应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4.注意事项:考生须在14时45分前入场完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9时;
 
2.地点: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2号楼5楼会议室;
 
3.方式:结构化面试;
 
4.注意事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指定区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必要时,调取拟聘用人员个人档案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将在“曲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资待遇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辅警的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约2500元,转正后每月综合工资约3500元,每月综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个人原因等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2.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政工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6839521。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滨州博兴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城市社区治理需要,强化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配备,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博兴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数量
 
  岗位:博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
 
  数量:共计招聘50人,详见《博兴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4.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触犯法律法规,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审查的;
 
  2.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处理的;
 
  4.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受撤销党内职务或撤职以上处分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有危害公共利益、集体利益和居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侵占挪用公共资产、集体资产的;
 
  8.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
 
  9.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三)报名方式:报名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岗位的,由所在街道(镇)统一组织报名,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要提交报考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相关材料包括(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己留存,复印件交工作人员)。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信息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微警务”自行打印);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请携带资格证件及其复印件(笔试加分用);
 
  8.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报考人员报名表格下载方式:登录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下载《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无工作单位的不需提供)。有招聘计划的街道(镇)下载《2024年博兴县面向街道(镇)专项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汇总表》(附件5),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和材料后,报送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人员须将《2024年博兴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邮箱:guohuarenli2022@163.com,邮件名统一: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实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每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初审:报名同时,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四、笔试
 
  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专门身份证明)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笔试完成后,笔试成绩将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加5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项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网站发布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其他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岗位中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再重新组织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考察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以及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与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须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再办理入职手续。
 
  八、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工资标准。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管理及待遇按照《博兴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落实“3岗18级”薪酬体系。招聘人员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社区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标准:街道(镇)事业编制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倍×等级对应薪酬系数,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各环节均在博兴县人民政府官网——专题专栏——人社信息专栏——人事招聘(http://www.boxing.gov.cn/col/col163712/index.html)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监督电话:0543-2395387,0543-2395935。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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