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4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从事特殊人群管理和矛盾化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沟通交流及组织协调能力;
 
  4.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意识;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附件1)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发布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
 
  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传送至邮箱(527263110@qq.com)。
 
  2.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下午16: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线上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8月21日17∶00。
 
  应聘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笔试
 
  1.初审合格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及时查收邮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确认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综合能力和社会实务等知识。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如有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4.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此次考试。
 
  2.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2.在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综合成绩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人员需参加完体检要求的所有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
 
  (九)录用
 
  1.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方可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办理入职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
 
  被录用的人员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雨花台区司法局安排工作,由区司法局分配工作岗位(含司法所),试用期(含培训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人员,享受现有同等岗位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
 
  四、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咨询电话:025-52883044,025-5217490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监督电话:025-5287375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6:00)。
 
 
 
  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云南大理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南涧县中医医院学科建设,推动医院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
 
《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一)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医学人文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体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7.户籍要求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县中医医院组织,全程在县卫健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报告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件到对应的应聘单位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和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其中,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址
 
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126号(南涧县中医医院)行政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72—8522135。
 
(四)资格审查
 
南涧县中医医院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的招聘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报考护理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1.5或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2时,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大于相应岗位规定的比例时,应组织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护理专业按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四舍五入),其他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次数不限)
 
方式三:报考医生岗位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大于等于70分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面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根据体检和公示情况,通知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手续,正式予以聘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它
 
招聘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宜,由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河南信阳广播电视台招聘5人公告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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