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招聘硕士人才17人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学历要求均为硕士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国土资源类专业人才培养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隶属河南省教育厅管理,位于郑东新区,为全供事业编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国土资源类、地质矿产类高等技能型人才。
 
  学院开设水文与工程地质、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环境艺术设计等29个专业,其中特色专业涵盖了国土资源和地质矿产行业以及城建、交通、水利、IT、汽车等行业领域,办学与行业特色鲜明。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校领导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专业、人数等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5.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获得相应学历学位(需有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及认证书须在报名资格审核前取得;
 
  6.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应聘辅导员及思政专业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招聘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5.尚在定向培养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
 
  6.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s://hrss.henan.gov.cn/)、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agmc.edu.cn/),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9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40进入“河南地矿职业学院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8时至2024年8月23日18时。
 
  每人均限报我校1个岗位,且招聘全过程不可更改。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条件要求。
 
  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将于网报审查公示期满后,通过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笔试。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由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职教师岗位,一类是教辅与辅导员岗位。
 
  专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心理学、教学方法导论及时事政治。教辅与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心理学、行政能力测试及时事政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根据比例,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其他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计划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则核减该招聘岗位并进行公示。
 
  报名硕士岗位的人员中若有博士研究生,仍按照硕士岗位要求(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进行笔试。
 
  2.面试(试讲与答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3:1的比例确定该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并列时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南地矿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由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满分100分(具体为板书10分、教学环节与方法30分、教学仪表20分、语言表达10分、综合考察30分),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自动核减该招聘岗位,现场停止该岗位的面试工作。若相关岗位有2人以上(含2人)到场,面试照常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为7分钟,答辩为3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如因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2.考察。学校依据考试、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程序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省厅审核通过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时,必须与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上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聘期一年。试聘期满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岗,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报考硕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均参照硕士研究生岗位政策执行相关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 - 56189099、56189009(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 - 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 - 69690072(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 - 56189066(学校纪检监察室)
 
 
  2024年8月9日

2024年安徽芜湖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岗位要求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5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6

2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工作人员

240909047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法学

专业

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工作人员

240909048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专业

 

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 “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云南大理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南涧县中医医院学科建设,推动医院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
 
《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一)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医学人文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体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7.户籍要求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县中医医院组织,全程在县卫健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报告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件到对应的应聘单位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和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其中,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址
 
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126号(南涧县中医医院)行政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72—8522135。
 
(四)资格审查
 
南涧县中医医院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的招聘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报考护理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1.5或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2时,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大于相应岗位规定的比例时,应组织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护理专业按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四舍五入),其他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次数不限)
 
方式三:报考医生岗位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大于等于70分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面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根据体检和公示情况,通知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手续,正式予以聘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它
 
招聘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宜,由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友谊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友谊县面向社会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急需紧缺岗位10个,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40(含)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研究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友谊县及所属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友谊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采取招聘会场意向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招聘会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3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大厦11楼1108室)。
 
  已进行招聘会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现场报名,最终报名以现场报名信息为主。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友谊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
 
  (6)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
 
  (7)在职报名人员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附件4)。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ljyy.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
 
  1.本次引才活动只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综合能力、业务素质等,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分数线。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最低分数者不予聘用。面试人数1:1的岗位(不足1:2的岗位按照1:1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2的岗位(不足1:3的岗位按照1:2核定),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面试人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五)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友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友谊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或以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进行聘用,经核实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出现岗位空额不递补。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含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形式按聘用单位现行方式执行。
 
  2.政策待遇。
 
  (1)住房待遇。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10年。10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10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
 
  (2)购房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录用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在我县购置商品住房的,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3)生活补贴。对此次引进的高学历人才,经年度考核且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统招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10年)。
 
  (4)配偶安置。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友谊县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给予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聘用协议、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
 
  (5)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来友谊县入学,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按免试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高中教育阶段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置入学。
 
  (6)医疗健康。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我县人民医院免费体检一次。
 
  (7)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学历人才,每年可享受全家县内景区免费旅游一次。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友谊县引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469-5816987
 
  监督举报电话:0469-5813042
 
 
 
 
 
  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
 
  引才活动友谊县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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