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选聘教师3人公告(二)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公开选聘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名。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详见《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编制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3)取得市教坛新秀(地级市)及以上名师荣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及以上名师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在报考学科任教满3年及以上;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具备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报考人员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发布公告。
 
  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附件1)查询。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407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报名所需材料:《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3)、报考学科任教满3年以上证明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市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计划数1:3比例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开考。
 
  2.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莲都区教育局408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学科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本次公开选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服务年限按照莲都区调配政策执行。
 
  选聘对象在接到通知后,须在半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本次选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报名、笔试、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公开选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
 
  特别提示:公开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212387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021912。
 
  附件: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

2024年上海开放大学学科带头人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部门

拟安排

岗位

岗位性质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学位要求

职称要求

其他要求

1

经管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

管理类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2

理工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3

人文学院

学科

带头人

专技

1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博士

正高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吉林扶余市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经扶余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扶余市5个主管部门所属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6名(岗位序号:001号-011号),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扶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至2006年9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1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执业范围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执业要求。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2024年9月27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jlrcksbm.com/),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2024年9月27日16:00。
 
  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拨打仲裁电话,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9月27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2024年9月27日17: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jlrcksbm.com/ )进行网上缴费。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收费为通用知识60元/人,医学基础知识85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试收费用于各项考试支出。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00—10月19日9: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扶余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通过审核并缴费后,于10月9日09:00-11:00到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438-5869114)递交本人退伍证、身份证、《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3),以及学历、学位证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招聘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
 
  2.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准考证》为准。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考试复习范围请参见《2024年扶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2号)》(附件2)。
 
  6.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关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将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前,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8—5869114
 
  (三)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转载。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扶余市农业农村局
 
  扶余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扶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扶余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发展需要,强化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引进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984年9月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二、引进待遇
 
  (一)进入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引进人才政策和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有关标准兑现。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要求插入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并附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如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学籍证明)彩色PDF格式扫描件,一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引进指定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后可电话联系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和复审具体事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到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
 
  ③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高级职称人员携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
 
  ⑤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原件。
 
  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资格复审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不实信息的报名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灵活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即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拟聘岗位考生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当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对成绩并列考生以面试方式进行加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加试成绩为加试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加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按成绩高低排名1:1比例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发布并电话通知。体检在省级三甲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初次不合格者,3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由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组织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审核档案、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通过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七)聘用
 
  对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八)注意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进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引进单位。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甘肃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0931-8258492周飞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保税区贵清山路4337号监督电话:0931-6535604
 
  报名邮箱:gssylqxjyjcs@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引进类别+姓名)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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