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教研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研机构选调教研员6名。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本次选调高中数学教研员1名、中小学美术教研员1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员1名、职业教育教研员1名、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和教科研管理专职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调教研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教研机构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 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较高。
 
  5. 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水平。
 
  6. 其他资格条件见《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的或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课题研究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等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于8月 13 日至8月 19  日到盐城市教师发展学院301办公室报名(电话:88228661、88228610)。
 
  2. 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全过程。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3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 综合考试。考试分两轮进行,分别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主要考查书面表达水平、学科专业水平、教育科研能力等。时间2小时,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并以4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2)面试。包括评课、答辩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指导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等。应聘人员现场听取30分钟的课堂教学片段,准备15分钟,随后进行10分钟评课;答辩采用问答、互动交流方式,答辩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线,并以6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两项分数累加,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
 
  5.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限递补一次。
 
  6.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从事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本次选调具体事宜由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8228630、0515-88228661
 
  监督电话:0515-88228636(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074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中共盐城市教育局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江苏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为加强科技系统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附件1)。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的或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608室)。联系电话:0515-88242431。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携带: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编制性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③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④《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⑤所报选调岗位(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科学技术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实施。
 
  1.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面试各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分数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与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后,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科学技术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0515-88242431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0515-8908660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80500740
 
  附件: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4日

江苏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招录编外工作人员6人公告

  
 
  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为市红十字会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部研究决定,拟于今年9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名编外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需求岗位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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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登记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办公室(人民中路129号医院行政楼4楼),联系电话:0515-88300159.
 
  4.注意事项: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审核结果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及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录取。
 
  用人单位根据招录报名等情况,制定招录工作方案报市红十字会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红十字会0515-88896633
 
 
  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4年9月3日


江苏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招录编外工作人员6人公告

  
 
  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为市红十字会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部研究决定,拟于今年9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录6名编外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需求岗位及人数
 
 
  三、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登记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办公室(人民中路129号医院行政楼4楼),联系电话:0515-88300159.
 
  4.注意事项:考生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考生审核结果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及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录取。
 
  用人单位根据招录报名等情况,制定招录工作方案报市红十字会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按照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红十字会0515-88896633
 
 
  盐城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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