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23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成华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所属10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3名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所属10家招聘单位概况详见各单位微信公众号。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或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或经国家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成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3名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在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8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年龄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或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可放宽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经国家认证的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8月13日);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8月13日);
 
  7.已是成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含试用期);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近5年内有师德失范、从事有偿家教等违纪违规记录的;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5日9:00至8月21日17:00。
 
  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否则将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岗位表》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以指定邮箱收件箱显示的时间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报名多个岗位,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条件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材料完整、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至报名邮箱,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以第一次发送的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成都市成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3名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jyjzzrsk@163.com。邮件以“姓名+毕业院校+学位+专业+应聘岗位代码”命名(例:“张三+四川大学+博士学位+教育学+01”)。
 
  请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材料要求,按以下顺序编号并将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报名材料保存在同一个文件夹内压缩:
 
  1.《报名表》(“本人承诺”栏须经报考者本人签字后上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材料经初审后,将于2024年8月22日17:00前以邮件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邮件,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邮箱地址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未能收到初审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及“成华人社”、“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结合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岗位匹配度及面谈,按3:1的比例择优确定该岗位进入第一轮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现场将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员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一律取消考核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不影响面试开考。
 
  (二)开考比例
 
  按照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员(急需紧缺岗位,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2:1,又无法调减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成华区教育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无法合并的,划定考核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岗位调整情况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将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一轮面试:半结构化面试(专业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本轮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轮成绩不计入最终面试成绩。本轮面试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第一轮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若同一招聘岗位进入第二轮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予进入第二轮面试。
 
  进入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由成华区教育局通过手机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考生。
 
  第二轮面试:结构化面试(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组织领导、思维决策、沟通协调、求职意愿和动机等综合素养。本轮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轮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体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第二轮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形,待该岗位面试结束后,组织加试一轮考官追问(5分钟),加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四)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第二轮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及“成华人社”、“成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应聘人员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到国内三甲综合医院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成华区教育局或招聘单位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递补人员出现同分的,以考生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第一轮面试成绩仍然出现同分,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岗位已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递补人员出现同分的,以考生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第一轮面试成绩仍然出现同分,则另安排一次面试加试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者不得进入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成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聘用前应当主动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拟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学校。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ua.gov.cn/)——“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准确、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公开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一、监督及咨询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由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若有相关问题线索,请实名举报,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515235
 
  成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4328468
 
  政策咨询电话:
 
  成华区教育局:028-84313244,联系人:任老师
 
  成华区人社局:028-84331007,联系人:谢老师
 
  查询网址:成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enghua.gov.cn/)
 
 
 
  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   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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