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求,定南县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9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共计9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8月20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三版,附件3)所列为准。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注:8月19日为报名第一天)。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定南县行政中心325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的委托。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3张。
 
  (2)《定南县2024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
 
  (3)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12月31日以后,以便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择业期内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须提供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务必关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相关面试工作事项将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公告。逾时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本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尾数四舍五入。
 
  岗位代码“DN202409”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尾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技能测试高分者。技能测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高分者入闱体检。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当某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大于30:1时,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进入面试。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通知下发后,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聘用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2.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的,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1200元/月的生活补贴,连续享受3年。
 
  2.人才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岗工作满1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3万元人才津贴,分3年发放。如5周年服务期限内离县,须全额退回。
 
  3.人才激励金。5周年服务期限已满且选择继续在我县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人才激励金10万元/人。
 
  4.人才住房。聘用人员在定南县没有住房的,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人才住房。
 
  5.配偶福利。聘用人员的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愿意随调到我县的,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工作。
 
  6.教育服务。聘用人员的子女就读学前、义务教育,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
 
  2.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
 
  监督电话:赣州市人社局:0797-8992189。
 
 
 
 
  中共定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2024年重庆市铜梁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5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期,且正在服务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市内(重庆站)和重庆市外(西安站、武汉站)设置招聘点,重庆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西安站招聘,西安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武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市内专场招聘后剩余岗位、市外招聘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市内专场考试考核完成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考重庆市内专场岗位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30kb)。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9月27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市外站点招聘报名方式以后续在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重庆站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楼会议室(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00)。
 
  备注: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请委托人出具相关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市外站点现场资格审查以后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外专场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重庆专场考试考核定在重庆市铜梁区举行,市外专场考试考核初定在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与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举行。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重庆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西安、武汉站: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现场公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市外专场招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笔试考点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铜梁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45678052;
 
  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
 
  (四)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铜梁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公告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序号

职称级别

生活补助(税前)

科研启动经费

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50万

10-30万

5-15万

1500

元/月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40万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5万

2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35万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专业大类

具体专业类别

备注

1

农林牧渔大类

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2

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3

医药卫生大类

中医药类、药学类

 

4

土木建筑大类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紧缺专业

5

装备制造大类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紧缺专业

6

电子与信息大类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紧缺专业

7

交通运输大类

交通运输工程类

 

8

财经商贸大类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紧缺专业

9

旅游大类

旅游类

 

10

文化艺术大类

艺术设计类

紧缺专业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英语)

 

12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公共管理类

 

13

新闻传播大类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紧缺专业

14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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