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水平,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南通市烈士陵园(南通革命纪念馆)、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面向全市选聘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
 
南通市烈士陵园(南通革命纪念馆)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专技岗位中级十级会计师
 
三、资格条件
 
(一)南通市烈士陵园(南通革命纪念馆)管理岗位九级职员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之后出生);
 
3.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经历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5月),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专业;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要求。
 
(二)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专技岗位中级十级会计师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之后出生);
 
3.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经历计算截至时间:2024年5月),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现聘在会计师岗位上;
 
6.熟悉财务工作,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经历;
 
7.符合有关回避规定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尚在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254016726@qq.com。
 
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2日17: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3日17:00。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选聘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3日17:00。
 
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南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层)
 
提交材料:
 
①《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签名;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⑦工作成果及在市级以上媒体上发表的信息、文章等;
 
⑧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本人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照片反面须写上姓名及出生年月)。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本次选聘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1方可开考。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流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规定办理流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流动的,取消流动资格。对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从事选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选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监督,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将进行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并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八、其他
 
1.《公告》由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人事处0513-59001635。
 
监督电话: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0513-59001617。
 
 
南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31日


江苏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上大附属南通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5人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大学附属南通医院)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6、1988年6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6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可放宽至1978年6月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 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如岗位表中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相应取得时间要求如下:①2024年当年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执业资格,规培证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5)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其他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8)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同时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须与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
 
  (9)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5月31日。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市直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
 
  9、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等,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笔试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站:http://rszp.nt6y.com:56139/(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尽量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6月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6月7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6月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6月8日11:00。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完成缴费后,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无岗位符合改报,可联系招聘单位退费。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成绩、资格复审及后续流程安排,均将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www.nt6y.com)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门户网站通知,做好每一步的应聘准备,逾期者责任自负。
 
  7、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和副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请务必详细阅读招聘通知和岗位简介表。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不能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研究生和副高岗位中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所有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在原报名网站缴纳100元面试考务费。
 
  2、资格复审时,考生按顺序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
 
  (5)专业方向不明确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毕业生、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除外);
 
  (8)在职相关证明(社会人员);
 
  (9)国(境)外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10)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
 
  凡报考人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导致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所填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
 
  4、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三)面试
 
  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通知以官网公布为准。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考察
 
  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4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医师岗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后即办结聘用手续,其他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能够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原件)、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3-80886609
 
  监督电话:0513-80886700
 
  九、本《通告》由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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