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人公告

 

根据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招聘正式在编2024年医学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招聘

计划

学历学位要求

户籍

范围

其他条件

备注

永康市第一人民医院

特检科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内科学规培证

1、永康市户籍含永康生源;

2、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以前毕业)需要具备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

3、现在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具有助理(师)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护士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永康户籍人员报考。

B超医师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超声规培证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及放射规培证

护理

护理学

3

大专

永康市

 

病案室

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1

大专

浙江省

非应届生须取得病案初级资格证书

病理科医师

临床医学、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病理学和病理生理学专业须取得执业医师证及病理规培证

病理科技师

病理技术、医学检验技术

1

本科、学士

永康市

 

永康市中医院

心电图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120跟车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护理

护理学

4

大专

永康市

 

B超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永康市妇幼保健院

影像诊断医师(超声或放射)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非应届生须取得医学影像或放射治疗专业执业医师证

护理

护理学

2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3

本科、学士

不限

 

麻醉医师

麻醉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放射医师

医学影像学

2

本科、学士

不限

限影像诊断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市第三人民医院

放射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临床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永康市第六人民医院

麻醉医师

麻醉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永康医院

临床医师1

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临床医师2

临床医学

2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儿科医师

儿科学或临床医学

1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急诊科医师

临床医学

1

本科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注册范围为全科

眼科医师

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证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

1

本科、学士

不限

 

护理

护理学

1

大专

永康市

 

医共体分院

临床医师1

临床医学

8

本科、学士或执业医师证

不限

 

临床医师2

临床医学

8

大专

永康市

 

护理

护理学

20

大专

永康市

 

药剂科

药学

3

大专

永康市

 

检验科医师

医学检验

3

大专

永康市

 

放射科医师

医学影像学

3

本科、学士

不限

限影像诊断

放射科技师

医学影像技术

2

大专

永康市

 

公卫科医师

预防医学

4

本科、学士

浙江省

 

中医师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5

本科、学士

浙江省

 

康复医师

康复医学技术

2

大专

永康市

 
 

二、招聘对象条件

 

1.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对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3.原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自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招聘文件下发后放弃聘用资格者,自招聘文件下发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报考。
 
4.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口所在地以2024年4月22日为准,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4月22日,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须在2024年4月22日前取得,本科学历的指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类同)。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岗位与专业对口原则。
 
3.用人单位专业岗位需求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宏观调配相结合原则。
 
4.招聘工作接受永康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四、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 5月12日17时。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唯一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凭第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请各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上传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应届生)、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图片,图片为(jpg,pdf,png)格式。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2日10时—5月15日17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 5月16日18时结束。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确认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5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财综字〔2018〕21)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5月24日17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永康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zjyk.pzhl.net,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笔试专业共分八类:
 
①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儿科学。
 
②护理学。
 
③药学 。
 
④医学检验技术:病理技术、医学检验。
 
⑤ 康复医学技术。
 
⑥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⑦中医学: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⑧病案信息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第一人民医院与妇幼保健院B超、放射科医师岗位考临床医学;
 
所有考生均考一门专业理论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专业理论知识》,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对象确定:笔试总分为10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设5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分的不能录取。实际参考的考生按笔试专业分成八类,按所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参加考试考生先从高分到低分剔除10%(实际缴费确认人数10名及以下2名及以上的剔除1名,11名及以上的按四舍五入取整计算,报名人数只有1名的取消招聘计划)。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其他专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者判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考察结果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者将不予续聘。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永康人才网(http://www.zjykrc.com)、“健康永康在线”微信公众号上查询笔试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和聘用结果,各事项不再电话通知。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如手机号码是外地的,手机号码前请加“0”,外地考生家庭电话号码请加区号。考生在报名后到正式上班前手机不得关机或停机,以便及时取得联系。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30日前未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聘用前须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集体户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和省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6.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在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永康市人力社保及卫健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
 
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7101401(卫健局)  87101350(人力社保局)
 
监督电话:87102702(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浙江台州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体育委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体育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计划公开招聘体育委员(劳务外包人员)3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见《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体育委员(劳务外包人员)招聘计划职位表》

上述招聘信息均可登录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j.gov.cn/col/col1566997/index.html)政务公开栏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人数

户籍

年龄

学历

专业

备注

联系电话

   

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体育委员

3

仙居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不限

1.持有运动员证、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笔试加10分。

2.需派往乡镇工作,条件较为艰苦。

0576-8777235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7月29日后出生);
 
所有职位报考人员的最小年龄均不得小于18周岁2005年7月29日前出生)
 
3、在2024年7月29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报名。
 
三、招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线下报名、线下资格初审方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仙居县南峰街道建设西路558号),咨询电话0576-87772352。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14日— 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三)笔试科目和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8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如遇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确认
 
面试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确保所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根据本公告招考程序第六条确定面试对象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六)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计分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需另行面试复试,以复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负。
 
1、体检分工
 
体检工作由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
 
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出现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仙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4年7月29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4年7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24年7月2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职位。
 
3、外国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8、本公告由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7772352。
 
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山东潍坊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29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9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名,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及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六)应届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其他应聘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
 
(十)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适用考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执业医师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执业范围若有多个执业专业,以主执业专业为准)。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9:00-8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报名网址: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45125/exam-system-examinee/wfzc)(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
 
具体办法: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网上报名系统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1:00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8月5日11:00-8月8日17: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标准收取。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到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科(诸城市密州东路81号办公楼3楼西首)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确认无误后,考生报名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经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后,按规定执行。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应试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依据笔试情况进行确定。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类、综合类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答题时间统一为120分钟。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岗位性质A)、药学(岗位性质B)、中医(岗位性质C)、护理(岗位性质D)四类分别命题;综合类(岗位性质E)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缴费成功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4年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所报岗位有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适用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报名时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缴保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将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
 
2.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
 
3.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
 
4.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5.面试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二)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sxxgk/SWJJ/)和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rsj/rsks/)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岗位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进行确定,以此类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公立医院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诸城市人民医院、诸城市妇幼保健院、诸城市精神卫生中心、诸城市口腔医院、诸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控制总量人员;诸城市皮肤病防治站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落实相关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登陆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zcsxxgk/SWJJ/),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诸城市卫生健康局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诸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36-6212767(报考诸城市人民医院岗位)
 
0536-6569112(报考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岗位)
 
0536-6010500(报考诸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岗位)
 
0536-6051553(诸城市卫生健康局,报考其他岗位)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诸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江苏省扬中市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的通知》(扬组〔2020〕1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市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㈠选调对象: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扬中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公开选调的,自收支单位和财政差额拨款单位人员不能调入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扬中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这次选调。
 
㈡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选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7月27日。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人员;
 
5.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扬中以外地区的人员还需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6.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选调岗位、人数、范围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载查看)。
 
二、选调程序
 
㈠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参加选调人员请下载并如实填写《江苏省扬中市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扫描或转换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至选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设定为:扬中选调(岗位代码)岗位+姓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8月9日。
 
报名电子邮箱:详询选调岗位表中提供的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
 
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㈡制定选调竞聘方案,经备案后实施
 
报名结束后,各部门各镇(区)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选调岗位特点,根据报名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具体的选调竞聘方案,对外公布,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备案。选调竞聘方案中,报名人数3人(含)以下的,可先行考察,将考察结果报单位党委(组)会,民主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名人数4-15(含)人的,应组织面试,按拟选调人数2-3倍比例取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人员报单位党委(组)会,再民主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名人数大于15人的,应组织笔试和面试,按拟选调人数2-3倍比例取笔试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人员报单位党委(组)会,再民主决定拟选调人选。各部门、镇(区)负责将选调竞聘方案通知到参加选调人员本人,并按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选调工作。各单位应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纪检人员全程参与选调竞聘工作,并对各自组织开展的具体选调竞聘工作负全部责任。
 
㈢提出拟选调人选
 
各部门、镇(区)严格按照备案的选调方式,组织实施具体选调工作、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表》,表格经双方单位和主管单位(涉及扬中以外地区流入的,还需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同意后,报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
 
㈣办理人员流动和聘用手续
 
对选调出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流动和聘用手续。
 
各单位掌握好工作序时进度,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原则上8月30日前全部结束,其他有关事宜,由各相关部门、镇(区)负责解释。
 
三、体检
 
拟选调人选确定后,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研究确定针对选调人员的体检工作方案。如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四、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130018,扬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8395299,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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