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郧阳区事业单位考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45人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我区事业单位干事创业,解决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十堰市县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十人社发﹝2020﹞9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拟面向2022年招募并在本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和考核等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范围及对象
 
  2022年通过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公开招募选派到郧阳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聘用岗位(待面试结束后公布聘用岗位)
 
  四、考核聘用条件
 
  (一)考核聘用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三支一扶”服务期间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且自愿留在基层服务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考核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已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无学籍档案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行。
 
  五、考核聘用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地点: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资料的真伪。资料包括:报名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诚信承诺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等。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面试、考核聘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面试、考核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5.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面试、考核聘用公告,并认真填写《郧阳区面向2022年招募并在本区服务期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面试、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虚假信息,信息填写错误,或在资格审查环节出现问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应聘人员报名时不填报具体招聘岗位,考生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8月17日进行,地点:十堰市郧阳科技学校(郧阳区人民医院西侧100米处)。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适岗能力。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如遇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年度考核优秀次数>中共党员>目前学历>用人单位选择等规则顺序进行选岗,必要可加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考核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不服从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到岗工作并按程序办理用编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聘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人员按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3.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0719-7231890,7238708。
 
  附件: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2024年安徽芜湖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岗位要求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5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6

2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工作人员

240909047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法学

专业

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工作人员

240909048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专业

 

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 “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宝清县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每年给予租房补贴8500元,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最多累计享受5年。
 
  (二)购房补贴。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商议,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宝入学,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就近从优安排入学安排。
 
  (五)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享受每年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六)工资待遇补贴。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在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均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待遇奖励,由财政直接代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查看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如下: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根据活动安排设定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等8所院校为线下宣介报名点。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 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 145 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2699 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66),按顺序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10501510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期间拨打)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23日8:00—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微信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28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28日16: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4.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依据公共基础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会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
 
  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不报到的,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68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职责
 
  1、战斗员。主要参与消防执勤训练、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2、通信员。主要负责传达上级有关命令、指示,报告有关工作,做好灭火救援现场通信联络沟通以及通信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3、驾驶员。主要负责消防灭火救援车辆驾驶操作、道路水源熟悉、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工作;
 
  4、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档案、监督执法辅助、新闻传媒、摄影摄像、动画制作、后期剪辑、文字编辑等工作;
 
  工作地点、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被录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分配。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且适合男性。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4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相关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录取。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录取。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0至35周岁(1989年9月1日至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专业条件(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不予录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正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网上报名、现场资质复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消防文员招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enroll.jszzxf.com.cn/),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人员需要到所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质复核,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
 
  (二)现场资质复核
 
  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复核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复核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7)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8)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9)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能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四)心理测试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面试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花果山大道28号)。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①队员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录用。②文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录用。
 
  (八)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录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统一发放被装,按用人单位统一标准提供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队工作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共医疗服务、交通出行、游览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博单位等按当地规定享有相关优待政策。
 
  (七)新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工资30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5450-69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新入职的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2760元/月,正式入职后应发工资3610-5110元/月,并按规定进行动态调整递增。以上工资均含个人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见(附件1)。
 
  (八)用人单位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不予录用)。
 
  五、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