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辽源市法院招聘聘用制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辽源市法院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辽源市法院工作实际,计划招聘文职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文员数量6名:市中院1名,龙山区法院3名,东丰县法院2名。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扫描、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聘用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3.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无专业限制;
 
  4.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6日至2004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5.户籍为辽源地区户籍;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到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职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时至2024年9月6日11时30分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本人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相关材料按上述顺序编辑为PDF文档,文件名为“文员招聘岗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lyzygbc@126.com。
 
  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学历信息、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初审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9月9日前未接到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反馈或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二)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及考生本人报名邮箱。
 
  四、考试相关事项安排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速录技能测试环节。
 
  (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各类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5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人选。
 
  (三)速录技能测试
 
  以招录人数1:5的比例进行差额速录测试,速录测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招录人数的,可按比例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考生开展补充速录测试。
 
  速录技能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合格线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输入法可选搜狗全拼输入法、QQ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版)。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人选在速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现场公布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折算后计算,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分别保留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后再进行汇总,汇总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与聘用
 
  (一)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中院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中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其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符合条件人员,将补充招聘人员名册报省法院备案。
 
  (五)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下一次本地区统一招聘前,两级法院文职人员出现空缺的,可在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本岗位且进入面试的人选中择优递补;若本岗位无递补人员的,可对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且同意调剂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剂递补。
 
  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法院年度财政预算。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及考生本人报名所用电子邮箱,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和结果,即使已被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情节严重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部门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jllyzy.e-court.gov.cn/index.shtml)发布。
 
  政策咨询及资格审查仲裁电话:0437-3162106/316210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五)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6日

2024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80名(详见附件1《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3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含合同期未满辞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设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桂林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桂林市金鸡路11号)
 
  报名时提交《桂林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设置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上机考试。上机考试时限45分钟,满分100分,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五)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根据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其它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不得再次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附件:
 
 
 
 
  桂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云南大理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南涧县中医医院学科建设,推动医院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
 
《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一)对象
 
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医学人文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体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7.户籍要求详见《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县中医医院组织,全程在县卫健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报告及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件到对应的应聘单位报名。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和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其中,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南涧县中医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二),若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地址
 
南涧县南涧镇富民街126号(南涧县中医医院)行政楼3楼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72—8522135。
 
(四)资格审查
 
南涧县中医医院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的招聘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种方式进行。直接面试考核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方式一:报考护理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1.5或报考其他岗位人员,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2时,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方式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大于相应岗位规定的比例时,应组织笔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护理专业按1: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四舍五入),其他专业按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考核成绩×50%,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进入面试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缺额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次数不限)
 
方式三:报考医生岗位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数大于等于70分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由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面试期间放弃的;
 
2.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根据体检和公示情况,通知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手续,正式予以聘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它
 
招聘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南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宜,由南涧县中医医院招聘编外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南涧彝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安徽芜湖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岗位要求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5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6

2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工作人员

240909047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法学

专业

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工作人员

240909048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专业

 

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 “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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