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浙江丽水市直事业单位招(选)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聘计划
 
本次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9家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选)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和《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丽水先锋网(http://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http://www.lsrsks.com)。
 
二、招(选)聘对象条件
 
招(选)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相应学位)、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招(选)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2.面向残疾人招考的岗位要求丽水市户籍或生源。
 
3.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考招聘岗位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须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二)选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年;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需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其他文件规定或公告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工作满相应服务年限。
 
4.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编在岗事业人员报考选聘岗位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须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
 
(三)其他要求
 
1.招(选)聘部分岗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执行。
 
2.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岗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本次招(选)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相关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截至2024年8月19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6.截至2024年8月19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培养生不能报考。
 
7.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其他政策规定需回避情形的,考生及相关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主动回避。
 
三、招(选)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选)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8月28日17:00。
 
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事业单位考试,在丽水市栏,点击“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填报相关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改报岗位,未确认的不能进入资格初审环节)。报考人员的《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需扫描成电子文档,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到招(选)聘单位电子邮箱,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对接单位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由丽水市残联进行审核确认。未发送残疾信息确认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报考残疾人专设岗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8月29日12:00。
 
各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且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8月19日17:00-8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8月29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丽水市人事考试院(传真号码:0578-218160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已缴纳的考试费原路径返回。报考专设残疾人岗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选)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选)聘单位研究是否核减、取消招(选)聘计划。取消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或退回已缴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考岗位和部分特殊岗位经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9月15日9:00-9月21日14:30。已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9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后按两个科目各占50%的比例折算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
 
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任一科目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由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招聘岗位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选聘岗位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须提供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的《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选)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八)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进行,由招(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先锋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1.招聘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国外留学人员)凭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2.选聘岗位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按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招(选)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6.本次招(选)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选)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本次公开招(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若遇丽水市事业单位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578-2181620。
 
8.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在招(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若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有疑问的,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78-2090697、0578-2091220。
 
若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选)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4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监督电话:中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8。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2024年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重点技工学校。目前学院开设有工艺美术、幼儿教育、烹饪(中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加工(数控车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等16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以医院体检鉴定为准);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和能力等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各项要求,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招聘专业一致;
 
  (五)招聘年龄时间计算到现场报名首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到现场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 )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1.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报名:https://gxeqjx.gkzpfw.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其他注意事项
 
  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缴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收取笔试费50元/人。应聘人员已缴考试费不予退还。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网银缴费或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费(通过网银或转账方式缴费的,请备注应聘者姓名及“公开招聘报名费”字样、电话号码等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西支行
 
  单位名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账号:451060703018160003193
 
  缴费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6点前(网银或电汇形式缴费的,以缴费单据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3:00-5:30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验(除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它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前缴纳笔试费50元/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正在办理中的学校证明);
 
  ④职称材料(职称证书或授予文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⑤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⑥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的,可提供单位已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计算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岗位需达到1︰3的比例,如招聘计划人数占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遇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笔试开考公告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开考前的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学院主管部门网站,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自行查阅。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在笔试中增加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若遇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有变动,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其是否进入考核。
 
  5.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1)汽车维修专业教师、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体育教师等3个岗位需进行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
 
  (3)新闻中心干事岗位需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试讲主要从教学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采用多媒体设备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
 
  (5)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12分钟内(包括审题和答题的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6)实操:主要考查应聘者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求的实际动手能力。主要从专业设备和工具的操作、流程、操作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内容。实操时间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3.面试考试时间
 
  面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前5天发布,明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4.面试成绩查询和公布
 
  除了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之外,其他面试人员均参加两项测试(缺考其中任一项均视为面试缺考),两项成绩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或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无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2.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5)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对象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7515;监督举报邮箱:gxeqjx@126.com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罗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771-5629285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安徽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人公告

 

为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着力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服务全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组织方式
 
2024年芜湖市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引进公告及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和繁昌先锋网(http://fc.whxf.gov.cn/)等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五、引进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学历、学位要求。引进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
 
(2)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或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7.年龄要求。本科学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对报名参加繁昌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考试或繁昌区属国有企业招聘等考试,已书面承诺按时参加考试并知晓无故缺考后果,仍无故缺考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引进条件的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填写《芜湖市繁昌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水平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报名邮箱地址:1975731509@qq.com 。
 
4.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邮箱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引进等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资格复审依据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繁昌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于在报考过程中隐瞒在编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引进资格。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4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任何公开招聘的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面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anchang.gov.cn/)按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按规定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享受落户及就业就学“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可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落户地点,其配偶、子女户口随迁。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属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且符合我区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可积极协调安排工作,并本着优先原则,帮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三)给予政府薪酬补贴。引进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以外,3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60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6000元,“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每年补贴24000元。
 
(四)享受住房待遇。安排部分公租房、人才公寓,解决引进人才临时住房问题。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繁昌区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购房款30%最高45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可享受10%最高15万元安家补贴;“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可享受6%最高9万元安家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五)给予发展成长支持。坚持既给经济待遇又给成长支持,引进的人才原则上均进入后备干部库,并根据需要优先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项目中培养和锻炼,业绩突出的可优先选拔到重要岗位。
 
(六)其他待遇。引进人才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繁昌区人才绿卡”规定的其他待遇。
 
对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市、区人才政策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不累加的原则执行。
 
九、监督检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方案给人才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经资格审查并书面通知考生后,考生不得无故缺考、无故不参加体检或放弃聘用,否则将纳入繁昌区考试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参加繁昌区政府部门(含国企)举办的各类人事招考。若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提前1日书面反馈至报名邮箱;因临时突发原因的,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名邮箱中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述。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工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7870258
 
0553-7864225
 
监督电话:0553-7852472
 
附件:
 
 
 
 
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
 
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安徽芜湖经开区招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

代码

人数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岗位要求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5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240909046

2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工作人员

240909047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法学

专业

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工作人员

240909048

1

35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

 

行政管理专业

 

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 “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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