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3人公告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相关政策,结合松山区消防工作实际,经松山区委、区政府批准,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松山区户籍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3名男性消防工作人员,其中:驾驶员岗位8名、灭火战斗员岗位4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赤峰市松山区户籍;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以上至28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31(不含)日至2006年7月31(含)日期间出生的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及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4年7月31(不含)日后出生;
 
  5.报考驾驶员岗位还要求持有A1、A2、B1、B2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驾驶证取得时间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
 
  6.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调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等瘢痕,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 有严重近视、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癫痫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及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赤峰市松山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8月26日24: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6: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信息登记表》;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单》,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测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 体能测试
 
  本次消防员及驾驶员体能考试实行淘汰制,考生需现场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或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体测通知单》,持《体测通知单》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须提前下载《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并填写个人信息。体能测试按照《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执行,项目得分按百分制折合后作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驾驶员加试内容:场地、路面、倒车移库等科目操作,共有2次操作机会,完成1次为合格,2次均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驾驶实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驾驶员加试内容不计分数。
 
  体能测试总成绩=《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四项成绩总和。
 
  体能测试完成后,体能测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同时公布。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考生需要通过系统答题确定分数,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本环节分数不排序,超过60分(含60分)即为通过心理测试环节,进入下一环节,不足60分视为淘汰。
 
  (六)资格复审
 
  1.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时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顺延递补。
 
  体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自行查询,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七)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查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并根据提示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八)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体能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医院(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2)身高:净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进行视力矫正手术的需具体说明);
 
  (4)体重: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视为不合格。
 
  3.体检费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
 
  (十)考察及政审
 
  1.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人员需提供:
 
  (1)个人档案
 
  (2) 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证明
 
  (3)本人征信报告
 
  4.对考察和政审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
 
  (十一)公示与聘用
 
  1.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与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承诺书》、《告知书》。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下队试用期1个月。
 
  4.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生毕业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培训期(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培训期(2个月)和下队试用期(1个月)期间违纪或自行选择退出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平均工资约为4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中基础工资2980元,消防员岗位每个工作日发放高危执勤补助50元。
 
  (2)职务工资:任队长(副队长)职务500(400)元/月,任队长助理300元/月,任班长职务300元/月,任驾驶员职务300元/月。
 
  (3)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4)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等。
 
  (5)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6.工作要求
 
  专职消防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松山区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工作。实行每月22天工作制,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的休息制度,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采取错时休息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灵活安排)。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事宜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体能测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监督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6-8411744
 
  技术服务电话:0471-5186976
 
  电话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21日

2024年辽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退役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现军地人才融合,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的通知》(锦政办发〔2021〕5号),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
 
  (三)2021年入伍且服役满2年后,正常退出现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在2021年9月1日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
 
  (六)驻锦高校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在锦州市应征入伍,不限户籍;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锦州市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入伍2023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人员不予招聘:
 
  (一)不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人员;
 
  (二)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
 
  (三)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四)在部队服满2年义务兵役后,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改士官、提干、考取军校)或退役后不回锦州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咨询电话:0416—5055237,5055239。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提前下载《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打印填写完毕(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前为锦州地区户籍并在锦州市应征入伍的人员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入伍批准书、退役证、2张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
 
  3.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19日16: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未按时参加报名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只允许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其他陪同人员严禁入内。
 
  2.报考人员只能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锦州市太和
 
  区市府路72号)。
 
  准考证发放: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00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统一发放准考证。
 
  请各位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8:2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笔试相关规定,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等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查询。
 
  五、面试组织
 
  1.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公布。
 
  2.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事业单位工作能力和素质。每名报考人员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聘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72号)。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8:10前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门前集合。
 
  相关事宜经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通知。
 
  六、体检
 
  1.人选确定
 
  体检人选为面试合格人员。
 
  2.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将在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岗位选择
 
  1.排名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据面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最终排名。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全部小数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5+面试总成绩×0.5=总成绩)。
 
  2.岗位选择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专业岗位和非专业岗位。首先,由符合专业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专业岗位。其次,放弃选择专业岗位及未选择到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与其余报考人员依据总成绩重新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非专业岗位。在非专业岗位选择中放弃选择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九、公示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z.gov.cn/rsj/)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公告由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2024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聘34人简章(长期招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195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期间分设为山东省农业干部学校、山东省林业干部学校,1959年又合并为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后又历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五七干部学校、山东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五七干校、山东省省级机关五七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山东省农林干部学校,1983年改建为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改建为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按照应用型高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聚焦本科教学,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等。
 
  回首历史,学校由农而立,因农而兴,依农而盛,虽几经更名,但始终心系“三农”,农业教育初心未改。扎根齐鲁大地、根植农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是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的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目前,学校本科教学脚踏实地,教学改革稳步推进,正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现聘高级岗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对于优秀的急需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具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称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考察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http://www.sda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直接考察前填写《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附件及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学历层次+专业+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1+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张某+报名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备注邮箱。
 
  其他报名材料应包括:
 
  (1)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能够正常毕业,博士研究生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事业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要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同时提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加盖公章的读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等相关证明材料;
 
  (8)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0)其他对应岗位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可提供影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时间:此类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现场审核、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进行。
 
  直接考察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形式依据报考者所报岗位确定,包括政治素质鉴定、心理调适能力、专业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实践操作等方式。考察的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个人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职业倾向等。设置直接考察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组织考察的时间及地点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组织考察的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在学校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招聘数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直接考察、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享受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117861,rsc@sdaeu.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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