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莆政综(〔2014〕148号)、中共莆田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22〕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仙游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定向招考驻仙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1. 96782部队、仙游县人武部、海警莆田大队仙游工作站、武警莆田支队仙游中队现役军人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本公告所称随军家属是指2024年6月前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2.以上部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符合公告条件的可按照本公告执行。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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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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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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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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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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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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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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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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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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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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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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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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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周岁
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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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4-672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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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考职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考“40周岁以下”是指报名开始第一日未满41周岁,具体计算到日。学历学位等其他与资格生效时间有关的条件,未经公告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开始第一日。
三、学历的认证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度,报考者的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fd927c5af8726.ipv6best.cn/)上查询认证。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仙游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须持部队现役军人任命文件、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盖章)、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人数统计以参加考试人数为准,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
(四)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仙游县人武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考试办法、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仅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题型、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客观题题型,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4.笔试合格线:本次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
六、体检
(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组织
体检人员确认后1周内,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七、考察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完成考察程序。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县人社局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其他
为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报考人员报名后弃考的,通过资格复核并入围体检后或是进入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弃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莆就业安置资格,将记入我县随军家属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作为安置对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8067096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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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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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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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助(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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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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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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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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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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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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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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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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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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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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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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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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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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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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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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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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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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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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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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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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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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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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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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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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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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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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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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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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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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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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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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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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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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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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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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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类、药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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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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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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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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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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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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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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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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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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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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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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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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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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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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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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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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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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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商贸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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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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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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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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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大类
|
旅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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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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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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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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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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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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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体育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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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类(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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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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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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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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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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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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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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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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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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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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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