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第四批)
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21年,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复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甘肃省白银市,占地面积650亩,现有在籍学生4600余人。开设大数据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等14个专业。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您的加入。
一、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
系部/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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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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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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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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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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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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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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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必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
4.学科专业要求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政治学及相关专业,能够承担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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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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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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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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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数学相关专业。
2.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应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
3.性格开朗向上,善于与人沟通,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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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与社会服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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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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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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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及以上学历,眼视光、口腔医学相关专业。
2.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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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财经商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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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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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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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技术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
2.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
3.具备教学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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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轨道交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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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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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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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
2.新能源汽车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相关专业。
3.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及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拥有企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4.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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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14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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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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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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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身体健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和专业水平,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背景,且对该课程有较好的教学效果。
(四)专业课与实训指导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来自行业、企业,具有应聘专业较丰富的技术或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一般应有三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且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实训指导外聘教师原则上要求取得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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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所有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压缩发送至邮箱:158978597@qq.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姓名。
(二)报名材料
1.本人简历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重要成果、获奖、专利复印件等支撑资料。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提交资料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专任教师招聘自2024年9月15日内有效,兼职教师招聘长期有效。
(四)资格审查。自收到应聘材料七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审查结果将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未回复者,视为不合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公示对象,在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定。经公示无异议者,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由人事处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八)录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试用期根据学院制度执行。试用期内将根据个人表现决定是否转正。
三、薪酬福利
1.按学院薪酬制度执行。
2.享受国家法定假+寒暑假,“五险一金”。
3.提供免费住宿(白银区除外),提供餐补、交通补贴。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有组织或个人收取费用的,为虚假信息。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关机等情形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银西产业园南京路55号
咨询人及电话:狄老师13893472413、0943-6911131
附件:学院专业概览表
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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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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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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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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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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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轨道交通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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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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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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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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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铁路客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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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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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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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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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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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财经商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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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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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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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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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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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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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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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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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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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与社会服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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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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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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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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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保健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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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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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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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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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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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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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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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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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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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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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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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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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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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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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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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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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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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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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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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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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0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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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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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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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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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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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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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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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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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0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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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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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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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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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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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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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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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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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0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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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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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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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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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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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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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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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09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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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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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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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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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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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 “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按照《信阳市参加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总体方案》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信阳广播电视台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详见《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信阳广播电视台)》(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招聘程序和招聘办法等按照《信阳市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期间绿色通道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三、咨询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6659827、6659896
信阳市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按照《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精神,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集贤县开展校园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共20名。具体引进单位、数量、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集贤县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即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引进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jixian.gov.cn/)。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高校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本地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把握好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4)成都:四川大学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5)长沙:湖南大学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00号
(7)南京:南京大学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8)长春:吉林大学
时间: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9)集贤县:10月21日—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集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委办公楼四楼西侧)。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近期同版二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经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三)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本次人才引进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集贤县委党校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集贤县人民医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面试考试岗位比例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5分以上,不足2:1的岗位按照1:1核定;面试人数2: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70分以上;面试人数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不符合成绩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人才引进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依据面试评分表第一项要素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通过集贤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人才引进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根据《集贤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集办发〔2022〕1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本次人才引进设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往外市县;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69-4670104,请在正常工作时间拨打。
特此公告。
集贤县“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进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