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宜宾高县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40人公告

  
 
  因高县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高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学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40个,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49。
 
  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10:00至2024年9月3日17:00截止。
 
  1.选择岗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考生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考生进入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49,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35×45mm,100KB以下)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聘单位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招聘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规范等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不合格的,若符合相应岗位报名条件,可修改后重新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单位具体负责,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等有疑问的,可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信息填写不规范,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4日登录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49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试时间等信息是否与本公告的一致,如有误,及时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测试》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5日(星期四),笔试地点为高县硕勋中学校(高县庆符镇东升大道)。如因其他原因推迟笔试,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提前发布相关公告。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 +《职业能力测试》×50% 。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和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949上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请与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1—5851005),并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交高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高县庆符镇硕勋大道西段69号)查分。
 
  (四)现场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经现场资格审查过关后由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加入QQ群“622185690”,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料如下:
 
  (1)打印报名信息表
 
  考生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并在审核合格后及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未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的,后果自负;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普通话等级、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出具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笔试的《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6)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7)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
 
  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1)拟招聘人员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公示无异议者,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岗位不再重新选岗,具体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七)建立劳动关系
 
  拟招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经选岗确定用人单位后,由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四、薪酬和待遇
 
  1.本次招聘单位为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购买五险一金,扣除五险一金外,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每月平均实发待遇原则上不低于2500元。
 
  2.试用期1个月,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
 
  3.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合同关系。
 
  五、合同制教师管理
 
  (一)畅通合同制教师专业提升渠道,指导、帮助教师专业化成长,同等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
 
  (二)鼓励合同制教师在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时,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用人单位对合同制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现实表现进行考核,注重考核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效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对合同制教师解聘、续聘的依据。
 
  (四)合同制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正常退出机制。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与新聘用的合同制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本人辞职(含自动离职)或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由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按程序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续聘,续聘不设试用期。
 
  合同制教师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自动离职,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违约金和教师培训费,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不发放当年的考核奖励经费。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公告,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关注公告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高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
 
  监督电话:中共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831-5362195;
 
  咨询电话:高县教育和体育局0831—5851005
 
  附件:
 
 
 
  高县锦途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市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42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26个市级科技平台。
 
  为推动院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招聘岗位、职数、职位说明及招聘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居住证要求。
 
  二、招聘方法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访问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招聘系统(http://rs.saas.sh.cn/product/recruit/index.jsp?FM_SYS_ID=shnky)进行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应聘,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24: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心、站)根据收到的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请保持通信设备畅通。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及考核方式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书面答题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与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5、公示和备案
 
  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021-62206968,62201730
 
  监督电话:021-67131600。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校园引进人才3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31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8人,企业引进3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行组织。鸡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企业单位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6日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会时间安排: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4.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5.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二)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面谈),面试合格的,签订引才协议。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签约结束后于“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岗位缩减或取消情况以及签约人员公示。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统一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面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如实填写的《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东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后的各项环节,均以“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或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三)人才引进网址及微信平台
 
  1.“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引进人才政策等问题请咨询0467-5569677。岗位情况、报名、考试等具体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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