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为所属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详见《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列表》)。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六)招聘对象年龄:本科学历为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cb.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cb.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3.2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向应聘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放弃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各岗位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个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在省内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相关招聘单位安排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予聘用处理;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按不予聘用处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应试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迅速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十一、审批聘用
 
  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各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违纪认定与处理
 
  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公告在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发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载,由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相关联系方式: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931-8929133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800970
 
  甘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800960、8800957
 
  甘肃省军粮配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931-8555860
 
  甘肃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所咨询电话:0931-5108737
 
  甘肃省粮油批发市场咨询电话:0931-4524411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附件:
 
 
 

2024年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校园引进人才31人公告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企事业单位人才31人,其中事业单位引进28人,企业引进3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自行组织。鸡东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招聘。
 
  二、招聘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一)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企业单位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8年9月6日2006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与岗位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表》(附件1)。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企业单位招聘条件
 
  由参加引才活动的企业自行确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会时间安排:
 
  1.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月22日(星期日)下午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3.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中心3楼专用招聘会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
 
  4.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5.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二)事业单位招聘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直接面试(面谈),面试合格的,签订引才协议。面试时长15分钟,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签约结束后于“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岗位缩减或取消情况以及签约人员公示。
 
  (三)事业单位报名方式
 
  招聘会现场报名。
 
  特别提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岗位,统一在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上现场接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在哈尔滨工程大学集中开展急需紧缺人才面试。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在校证明(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者如实填写的《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
 
  (四)事业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事业单位考察、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进行考察、体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属实且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转至鸡东县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未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后的各项环节,均以“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或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三)人才引进网址及微信平台
 
  1.“鸡西先锋”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引进人才政策等问题请咨询0467-5569677。岗位情况、报名、考试等具体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进行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本公告由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鸡东县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常熟市支塘镇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6人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4年常熟市支塘镇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能够服从组织安排从事各项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常熟户籍(以户口本为准)。
 
  5.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符合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 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 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毕业生;
 
  (2)被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5年、试用期内被辞退或自动离职未满3年的本镇财政供养人员或村(社区)工作人员;
 
  (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
 
  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csrc91.com/)。
 
  3.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14: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及节假日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4年9月9日09:00-2024年9月18日日16: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加分项:
 
  (1)加分项内容详见职位表
 
  (2)加分项计算:加分项计入笔试成绩
 
  (3)加分项申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珠江路222号)一楼大厅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提交不予加分。
 
  本人不能到现场提交加分项材料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加分项现场申请时间:09:00-11:00,13:00-16:00
 
  7.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9月19日09:00-16:00,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1935215),逾期作放弃处理。
 
  8.注意事项及报名操作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联系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512-51935215)。
 
  (3)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④上传证件照片: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6)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常熟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8)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为2024年9月22日(周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09:00至2024年9月21日16: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对外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公示。
 
  八、体检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政审)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1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公示录用
 
  1.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www.csrcsc.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若反映问题严重且属实的,不予录用。
 
  2.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支塘镇同类型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凡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工作由镇纪委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应试人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2552878。
 
  十二、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申报,无论在招聘的哪个环节,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聘用者须服从分配,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纠纷等,由本人协商解决。
 
  十三、本《简章》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512-52552202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1935215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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