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公告(二)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直属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其人员统一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相关待遇及管理与使用事业编制的在编人员相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二)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特别注明除外。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须将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材料提交用人单位审查认定。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9月18日下午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w.wenzhou.gov.cn/)右下角“招聘考试”栏目,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9时—9月19日下午18时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根据往年招聘情况,备注为紧缺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初审予以不通过处理。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以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考试科目)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及时登录查询。
2.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卫技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分仅面试和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两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其中,岗位编码为0302、0303、0404、0405、0505、0506、0801、0802的岗位为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岗位。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用人单位和市卫健委书面确认自愿放弃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1.仅面试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岗位: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部分占60%,实践技能测试部分占40%。面试(含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面试*60%+实践技能测试*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依次按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告知事项及其他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9月2日起至9月11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9月5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9月9日前向市卫健委提出增补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户籍要求为“温州”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24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9月18日,除上述人员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户籍要求为“浙江”的岗位,按照上述规定参照执行。
3.本次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②同期毕业并可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③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5.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生、委培生及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限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市卫健委及其直属卫生健康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六、各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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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联系电话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百里东路252号3号楼3楼人事科
|
88070005
|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百里东路252号3号楼3楼人事科
|
88070005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娄桥院区(古岸路299号)1916室
|
88306621
|
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
娄桥院区(古岸路299号)1916室
|
88306621
|
温州市中医院
|
六虹桥院区(蛟尾路9号)综合楼E615室
|
56671500 56671517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锦绣路75号 5号楼1017室
|
88913745 88913937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潘桥院区(学士前路158号)门诊楼415室
|
89870111
|
温州市急救中心
|
蛟尾路5号市急救中心大楼主楼511室
|
55581290 55581270
|
附件: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二)岗位需求表
2024年9月2日
2024年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二)岗位需求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资格条件 |
备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考试科目)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
英语 |
户籍 |
1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师1 |
0101 |
1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六级 |
浙江 |
面向应届毕业生 |
2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师2 |
0102 |
1 |
急诊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重症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重症医学、临床医学(临床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可报 |
3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0103 |
1 |
重症医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急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中西医结合重症医学可报 |
4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麻醉手术科医师 |
0104 |
1 |
麻醉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可报 |
5 |
温州市中心医院 |
肿瘤内科医师 |
0105 |
1 |
肿瘤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要求专业型,面向应届毕业生,内科学可报 |
6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急诊科医师 |
0201 |
3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 |
7 |
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
麻醉科医师 |
0301 |
2 |
麻醉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可报 |
8 |
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
护士1 |
0302 |
3 |
护理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温州 |
面向应届毕业生,助产学可报 |
9 |
温州市妇幼保健院 |
护士2 |
0303 |
4 |
护理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
|
三级 |
温州 |
面向应届毕业生,助产可报 |
10 |
温州市中医院 |
急诊科医师 |
0401 |
1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温州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可报 |
11 |
温州市中医院 |
麻醉科医师 |
0402 |
1 |
麻醉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浙江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可报,紧缺岗位按1:1开考 |
12 |
温州市中医院 |
放射科医师 |
0403 |
1 |
医学影像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温州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可报 |
13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士 |
0404 |
5 |
护理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温州 |
面向应届毕业生 |
14 |
温州市中医院 |
护理 |
0405 |
1 |
护理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护理、中医护理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学可报 |
15 |
温州市中医院 |
肛肠科医师 |
0406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中医外科学、外科学,均要求肛肠方向 |
16 |
温州市中医院 |
专职科研人员 |
0407 |
1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中医学可报 |
17 |
温州市中医院 |
口腔科医师 |
0408 |
1 |
口腔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副主任医师 |
|
不限 |
从事三级医院口腔相关工作满3年及以上 |
18 |
温州市中医院 |
检验科技师 |
0409 |
1 |
医学检验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
副主任技师 |
|
温州 |
从事三级医院临床微生物检验工作满3年及以上 |
19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0501 |
1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副主任医师 |
不限 |
不限 |
从事三级医院心内科工作1年及以上 |
20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师 |
0502 |
1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副主任医师 |
不限 |
不限 |
从事三级医院急诊医学工作1年及以上 |
21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康复科医师1 |
0503 |
1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副主任医师 |
不限 |
不限 |
从事三级医院心脏康复工作1年及以上 |
22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康复科技师2 |
0504 |
1 |
康复治疗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中级资格证 |
不限 |
不限 |
从事三级医院康复治疗师工作1年及以上 |
23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士1 |
0505 |
3 |
护理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四级 |
温州 |
面向应届毕业生 |
24 |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护士2 |
0506 |
4 |
护理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
|
三级 |
温州 |
面向应届毕业生,助产可报 |
25 |
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
麻醉手术科医师 |
0601 |
1 |
麻醉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面向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可报 |
26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精神科医师1 |
0701 |
3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
六级 |
不限 |
|
27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精神科医师2 |
0702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副主任医师 |
|
不限 |
从事三级医院精神卫生工作1年及以上 |
28 |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
精神科医师3 |
0703 |
2 |
临床医学类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
六级 |
不限 |
|
29 |
温州市急救中心 |
院前急救医师 |
0801 |
1 |
临床医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不限 |
不限 |
非应届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已注册的人员,执业范围限于内科、外科、急诊医学、全科医学 |
30 |
温州市急救中心 |
院前急救护士 |
0802 |
1 |
护理学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不限 |
温州 |
需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
注:
一、年龄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为中级及以下的,年龄应为198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资格要求为副高的,年龄应为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年龄应为198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学位要求:如以高学历报考较低学历岗位的,高学历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相匹配。
三、职称要求:初级指初级及以上、中级指中级及以上、副高指副高级及以上。
四、英语要求:1.六级指英语六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6.5分、托福90分、PTE60分及以上等);
2.四级指英语四级425(含425分)以上(或雅思4.5分、托福70分、PTE50分及以上等);
3.三级指英语三级(或四级350分及以上),如证书为A、B证的均可报名。
五、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其他条件和备注。
|
2024年河北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选聘123人公告
为适应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人才梯队建设要求,确保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名,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概况
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衡水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946年,前身是晋冀鲁豫边区战地医院,为纪念支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而英勇献身的加拿大籍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官员、外科医生铁尔生·莱孚·哈励逊于1947年命名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曾受到毛主席两次接见的老一辈无产阶级先锋战士、石家庄第一位女共产党员、现代著名针灸学家朱琏先生是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首任院长。多年来,一代代哈院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答卷。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历程,医院党委紧紧围绕“党建领院、改革立院、学研兴院、人才强院、质量治院、文化塑院”发展战略,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学研型医院。目前医院“一院四区”,是河北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医院,医院主院区占地39.59亩,建筑面积11.1万㎡,编制床位960张;南院区占地93.8亩,建筑面积19.9万㎡,编制床位800张;东院区占地7亩,建筑面积1万㎡,开放床位162张;北院区建设在即。主院区以心脏中心、脑科中心、骨科中心等为主,南院区以妇产儿诊疗中心、肿瘤治疗中心、慢性病综合治疗中心、医教研中心及国家全科培训基地为主,东院区以康复医学、医康养中心为主。主院区与南院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资源,强化分院区的特色优势,按照专业错位、急慢分治的原则,以医疗中心模式打造专业特色,补齐衡水医疗资源短板。
医院坚持“突出重点、补足短板、发展强项、扶持特色”学科建设原则,按照“强专科、优综合”的发展思路,构建“强心、健脑、壮骨、舒神、活血”大学科集约化体系,促进学科互补式、融合式发展。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为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心内科、重症医学科、普外科、胃肠外科、小儿内科、神经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急诊科、小儿外科为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培育单位,中医科(中医肿瘤)、康复医学科、护理学专业为省级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30余个专业为市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衡水市医师协会等11个学会,衡水市骨科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均在我院挂牌成立,衡水市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心血管病学分会、儿科学分会等48个分会主任委员由我院学科带头人担任。医院系承德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大学医学部、河北北方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任务;是国家红十字会国际紧急医疗援助中心网络医院,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
医院专业设置齐全,现有74个临床医技科室,17个教研室,在职职工2361人,其中副高458人,正高199人,硕博人数552人(其中博士46人),河北医科大学、承德医学院等高校硕士培养点11个,硕士生导师85人。2015年开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现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科、麻醉科、口腔全科、超声医学科、急诊科、骨科、重症医学科1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医院现有3.0T核磁、超高端双源CT、PET-CT、ECT、直线加速器、血管造影机、DR、乳腺钼靶、遥控胃肠机等国际领先的新型诊疗和科研设备近800余台件,极大地促进了专科医疗技术的迅猛发展。内镜下黏膜剥离术(ESD)、神经内镜结合磨钻辅助治疗垂体瘤、腹腔镜下肝切除等微创和介入治疗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医院荣膺全省6家、衡水市唯一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样板”,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名列全国473位,被评定为B++等级。医院坚持党建引领,文化铸魂,培育了“先锋文化”“精进文化”“廉洁文化”“儒医文化”“爱院文化”,凝聚了医院发展合力;秉持“办人民满意医院,做人民满意医生”的理念,致力于建设综合实力强大、医疗技术先进、百姓满意放心的冀东南区域医疗中心,全力谱写医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法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2024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23人,其中A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硕士研究生)46名,B类岗位(学历学位低限本科学士)77名。
选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一般掌握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1)获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成绩450分及以上(须提供考生管理平台成绩截图);
(3)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CR或中科院分区发表过四区及以上且影响因子在3分及以上SCI三篇;
(4)近五年作为主持人或骨干人员(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及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选聘岗位条件、人数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cd3b635d349817f7
3.报名时间:9月12日09:00至 9月19日16:00
4.资格审查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1日16:00
5.缴费时间:9月12日09:00至9月23日12:00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6.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原件照片:
①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职称证;
⑤住院医师规培证。2020年及之前毕业,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
⑥专业方向佐证,例如毕业论文;
⑦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相关条件提起报名考生,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相应佐证资料;
⑧以“退役士兵”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加盖管档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登记表》;
⑨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⑩临床护理岗位还须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加盖管档单位印章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档案》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毕业类型为普通高中毕业)。
(4)网上报名时复制报名网址,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并设置密码,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5)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缴费操作。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7)网上支付。应聘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时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要求备注的按无效报名处理,后期报名费将原路返回。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8)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9)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2024年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阶段提交的所有资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医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单、执业医师考试成绩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地点在衡水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打印《面试通知单》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考生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相应链接入口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因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产生的拟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1156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8800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衡水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体学历、年龄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大塘镇现有专职消防员待遇发放。
(二)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80%基本工资)。
(五)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专职消防队三楼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240国道与恒生路交叉口西240米),联系电话:0757-87298119。
4.报名材料包括:
(1)《三水区大塘镇2024年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同版);
(5)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在进行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内容可参考《佛山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笔试复习参考题库》(附件4)。试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或以上人员可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测试对象为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俯卧撑成绩×25%+10米×4往返跑成绩×25%(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予以淘汰。
所有项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至低的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且三个体能项目均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纳入为体检、考察人员。
4.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程序
体检、考察人员选定方式: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最终录用人员,对考生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5.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经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后,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集训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集训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从本次招聘考试中被录用人员正式入职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大塘镇专职消防员职位有空缺的,可从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2024年广东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深圳博物馆成立于1981年,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大型总分馆制博物馆。我馆现有同心路馆(古代艺术)、金田路馆(历史民俗)、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东江游击队指挥部旧址4处馆址。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博事业者报名应聘,为深圳博物馆的发展增添力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9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文博事业;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9月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公告发布在深圳博物馆官网(https://www.shenzhenmuseum.com/)首页的“通知公告”中,以及深圳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应聘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邮件及报名表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的格式命名。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深圳博物馆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馆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我馆将根据应聘者投递的报名材料,以1:5的入围比例择优选取初审通过人员,并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深圳博物馆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最终将按照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体检及聘用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体检人员名单,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2.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3.聘用: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我馆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两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馆批准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不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博物馆所有。
咨询电话:0755-88125812(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仅用于接收应聘材料,不回复咨询问题。)
深圳博物馆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