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中共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委员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

  
 
  按照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要求,经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党组研究,决定为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察与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引才名额及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引才对象主要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大学)(详见附件3),精准引进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一)提交申请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人才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公告发布
 
  引进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s://www.jcrcw.com/)、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网站(http://gxj.jcgov.gov.cn/)进行信息发布,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线上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6日18时截止(公休日除外)。
 
  2.线上报名:请将(四)资格审查中的1-6项所需证件扫描为PDF格式发至邮箱,文件名为“××高层次人才报名材料”,邮箱地址:jcjxwrsk@163.com
 
  3.现场报名地点: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晋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四楼)403室。
 
  4.联系人:闫江三 0356-2218779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即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时进行现场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如实填写《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考核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考核采取面试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后,将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晋城人才网、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引进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国资委)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十)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员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市工信局(国资委)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市工信局(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这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席学武市工信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靳海峰市工信局(国资委)党组成员、党委专职副书记
 
  郭华英 市工信局(国资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科。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引进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王建利 联系电话:0356—2218776
 
  市工信局(国资委)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马晶妮、申雪芬 联系电话:0356—2218779
 
  七、其他事项
 
  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中共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2024年广东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深圳博物馆成立于1981年,是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集收藏、保护、研究、展示、教育于一体的大型总分馆制博物馆。我馆现有同心路馆(古代艺术)、金田路馆(历史民俗)、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东江游击队指挥部旧址4处馆址。为做好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于投身文博事业者报名应聘,为深圳博物馆的发展增添力量。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招录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4年9月19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文博事业;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9月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其中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公告发布在深圳博物馆官网(https://www.shenzhenmuseum.com/)首页的“通知公告”中,以及深圳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应聘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如实准确填写《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将填写好的《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及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邮件及报名表均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的格式命名。
 
3.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深圳博物馆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馆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4.我馆将根据应聘者投递的报名材料,以1:5的入围比例择优选取初审通过人员,并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联系资格初审通过者。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
 
深圳博物馆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最终将按照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五、拟聘、体检及聘用
 
1.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体检人员名单,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2.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人选,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3.聘用: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我馆指定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按《深圳博物馆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期两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我馆批准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应聘时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不良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博物馆所有。
 
咨询电话:0755-88125812(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邮箱:szbwgrs@163.com(仅用于接收应聘材料,不回复咨询问题。)
 
 
 
深圳博物馆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吉林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选调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13家事业单位使用21名事业编制,在市直事业单位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中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选调工作人员。参照《吉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9月10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5.未达到所在事业单位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长期请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情形。
 
  回避情形: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选调人员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需回避的,执行规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南建平街52号,人才市场)。
 
  报名提供资料:
 
  《2024年四平市外事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蓝色背景照片)(附件2)一式三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单位同意报考、本人编制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上一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资格审查人员现场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五、开考比例
 
  (一)笔试
 
  本次公开选调,四平市殡仪馆、四平市社会精神病院、四平市邮政业安全中心三家单位选调4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为1:3,以上单位4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此选调岗位取消。其他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免笔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时,对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选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选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选调岗位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参加笔试加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不进入最终成绩计算。即: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公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体检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以上各环节,均不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选调单位上岗工作。各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十、选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 0434-3267026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工作部署及《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经宝清县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含),即1988年9月10日(含)至2006年9月1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对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相应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九)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政策待遇
 
  (一)住房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入住期限为5年,5年内个人及配偶、子女名下在县内有住房的应予搬离。若5年期满后仍无住房的,根据本人申请,缴纳一定标准的优惠住房租金,可继续使用人才公寓。引进的人才符合入住条件但未能入住的,每年给予租房补贴8500元,建立轮候名单,待有空房后安排入住,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最多累计享受5年。
 
  (二)购房补贴。对签订5年以上合同,在县内首次购房的,由县财政局分批次给予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补助10万元,对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补助5万元。
 
  (三)配偶安置。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配偶有意愿来宝就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其工作单位同意调转的前提下,按工作性质、专业岗位对口原则,由组织、编办、人社等相关部门商议,经县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安置;企业人员推荐到县内企业工作;未就业但符合条件人员,可采取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政府聘用人员等方式解决就业问题。
 
  (四)子女入学。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来宝入学,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教体局就近从优安排入学安排。
 
  (五)旅游体验。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可享受每年县内景区免费旅游服务一次。
 
  (六)工资待遇补贴。对此次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才在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合格,均给予每月400元的工资待遇奖励,由财政直接代发。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具体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查看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如下: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根据活动安排设定中国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等8所院校为线下宣介报名点。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2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招聘专用会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2)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19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架空层(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 号)
 
  (3)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9 月 22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 145 号)
 
  (4)成都(四川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0 日(星期四)14:00--16:00
 
  地点:四川大学就业中心3 楼招聘会场(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 24 号)
 
  (5)长沙(湖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3 日(星期日)14:00--16:00
 
  地点:湖南大学复临舍教学楼二层(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4号)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6 日(星期三)14:00--16:00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国定路校区科研实验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 100 号)
 
  (7)南京(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10 月 19 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图书馆一层(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163 号)
 
  (8)长春(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
 
  时间:预计 10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东北五校吉林大学专场招聘会确定后,另行通知
 
  地点:吉林大学前卫南区体育馆(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2699 号吉林大学前卫南区)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966),按顺序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线下招聘会已进行现场意向报名的考生仍需进行线上报名,最终报名以线上报名信息为主。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610501510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期间拨打)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23日8:00—10月2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微信支付),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报名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10月28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28日16: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5.政策性加分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0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lbaoqing.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在面试现场资格确认后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未按期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事宜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若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4.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依据公共基础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形成考察报告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以实际发生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会在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
 
  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未按时报到或在试用期内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情况,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国办发〔2002〕35号)要求,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不报到的,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宝清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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