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鄂党发〔2023〕19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含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
 
  (2)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4.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93年9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9月2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符合《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所列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之一,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9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4年9月13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及研招网最新信息。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研判。
 
  (二)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18:30,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三)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考查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引进计划数及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后续环节。
 
  2.资格复审
 
  通过考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通过考查人员在指定时间到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正阳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大楼517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
 
  (3)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该学生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同时,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引进名额空缺的,按照考查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另行通知。
 
  考察人选于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二)资格条件
 
  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应聘人员,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考察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按引才单位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相关考察仍按引进程序进行,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经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并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将引进申请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四)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0477-5111870
 
  监督和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纪检监察组:0477-5118569
 
  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日

2024年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总部招聘公告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成立于2005年2月6日,是致力于高雅艺术发展的非营利表演艺术集团,以“坚持原创性、民族性和公益性,彰显经典性、国际性和艺术性”为宗旨,积极发挥集成优势、整合资源,围绕上海文化品牌和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最具品质和国际影响力的演艺文化机构。目前下辖上海大剧院、凯迪拉克·上海音乐厅、上海文化广场、上海歌剧院、上海芭蕾舞团、上海民族乐团等六家剧场和院团以及正在建设中的上海大歌剧院。未来,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将继续壮大剧院管理品牌,运营好YOUNG剧场,走向长三角及全国市场,力争形成全国剧场空间版图,擦亮管理服务和内容输出的金字招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党政办公室干事1名(基建项目管理方向)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党政办公室干事(基建项目管理方向,管理岗位)
 
  招聘对象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
 
  2、五年以上基建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设工程审批、报建、竣工验收等相关流程;
 
  3、熟悉国家及地方政策、报批报建流程,熟悉土木工程或造价管理,有资质证书的优先;
 
  4、具有1个以上完整基建项目管理的工作经历;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乐于发现问题和承担责任,工作有规划及主观能动性。
 
  岗位职责说明:
 
  主要负责艺术中心及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工程管理及质量、安全、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1、负责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2、负责基建项目的流程管理,包括申请、验收等节点的现场踏勘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流程管理工作;
 
  4、负责收集、编辑、归档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重要电子、纸质资料和文档;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7时止。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招聘页面进入报名系统。为确保附件资料能顺利上传,推荐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操作。
 
  招聘页面网址如下:
 
  https://hr.sgtartsgroup.org.cn/r.do?
 
  method=portal&o=5DE3EAACECC4FC3B8AEDE916D324F9ADAC0B6880C439241D&
 
  p=01908913EC48146D906AF314C1BC72A2A35E29A953DA1FD6&oursInWindowDialog=true&windowId=win_142022093994870156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表“作品或其他附件”一栏):
 
  (1)身份证(正反面);
 
  (2)外省市社会人员需提交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日期、地点另行邮件通知,未进面试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六)考察
 
  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hr@sgtartsgroup.org.cn(电子邮箱仅供咨询,不接受报名)
 
  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阳光招录实施办法》(北区委办〔2013〕75号)等有关规定,宁波市江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定。
 
(三)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或其他事业在编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或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聘用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并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6日16:00。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9月29日9:00至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缴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上予以公布。
 
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之日(含)起1个工作日内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0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须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下同)。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在读证明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所学主干课程清单(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统筹使用事业编制综合管理岗位还需提供《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附件2)等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生凭身份证件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一)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二)面试对象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或资格复审、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二)截至2024年9月10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历届生须在2024年9月10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
 
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学位证书,同时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在报考时需在报名系统“备注栏”中填写主干课程,并备注中文翻译。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计划表》中的本科专业要求均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并非“专业类”。
 
(五)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挂)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八)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九)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十)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0月31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提交至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电话联系,经审核后退还考试费。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招考信息 栏目(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058923/index.html)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7668176(工作时间开放)。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7668416(工作时间开放)。
 
工作日联系时间段: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京联合举办的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活动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二)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三)活动名称:2024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南京站)。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主要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公开招聘;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2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玉林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岗位总量管理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聘、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9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签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如同一岗位仅有1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并符合报考条件的,直接考核签约;如同一岗位既有博士研究生报考又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一起进入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选。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2024年9月19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者规范填写《2024年玉州区赴南京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报考者将有关证件扫描成图片,以“名字+报考岗位”命名发至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邮箱,邮箱地址为:yzsz2825412@163.com。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表格及证件图片:
 
  (1)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4)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5)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资格审查及反馈:资格审核内容为发送到指定邮箱的报名表以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报考者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资料上传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时,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由玉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指定专员负责,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及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报考,并通过邮箱将“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反馈给报考者。报名者在报名后的第二天在邮箱查收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及反馈时间:2024年9月13日8:00—2024年9月20日20:00
 
  2.活动现场报名及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
 
  由玉州区赴外招聘组人员在招聘现场接受应聘材料,审阅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报名人员全部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玉林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应先咨询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同意后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②毕业证[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生证代替];
 
  ③学位证及岗位需要的证书;
 
  ④报名登记表(附件3);
 
  ⑤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相同的,提供与报考专业一致的核心课程成绩单;
 
  ⑥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面试满分为100分。网上报名和活动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人员都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均在南京大学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时间:南京大学招聘活动现场报名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初定南京大学内,具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扣减面试成绩3—10分。
 
  3.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及同分处理办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学位高者;③取得职称资格级别高者;④少数民族或烈士子女;⑤中共党员,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进行第二次面试确定。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拟定签约人选。签约人选填写《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情况登记表》,经玉州区人社局审核同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与毕业生签订《广西玉林市玉州区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及公示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机构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的人员,由玉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玉州区高层次人才相应层级的,经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按照《玉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玉区办发〔2018〕18号)确定层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有关补贴详见《玉州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经济待遇表》(附件4)。
 
  五、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七、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302829。
 
  八、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做好有关材料准备,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玉州区委组织部,0775-2828706。
 
  玉州区人社局,0775-2897209。
 
 
 
 
 
  中共玉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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