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方案

  
 
  根据 “招才引智大会总体方案”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省农科院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名。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科学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等主管部门指导下,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省农科院”)成立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计划统筹与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科院组织人事教育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省农科院直属单位党委纪委全程介入监督。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和敬业奉献精神,有农业科研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农业科研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应聘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并在“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主场活动设置招聘展板。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24:00时止(以应聘者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后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手机号”为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zwfzyzyjy@163.com)。
 
  2. 报名所需材料:
 
  (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JPEG格式);
 
  (3)本人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国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在职人员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本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1篇(刊物封面、扉页及论文全文)的扫描件;
 
  (7)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经过比对发现多投多报的,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示2:应聘者提供的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辨识度高,手机号应为本人常用号码。
 
  (三)资格审查
 
  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违规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对拟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无竞争性的岗位,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面试
 
  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调阅人事档案、实地访谈知情人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有证据证明应聘者政治素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个人放弃或者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聘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和省农科院网站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不再聘用;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再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有关要求
 
  1. 对应聘材料、信息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者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官方网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的那个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3.参与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招聘政策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本方案各项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371-65730036(省农科院组织人事教育处)
 
  0371-65724085(省农科院直属单位党委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岗位信息表.docx
 

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浙江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是一所公办小学,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岗位一:教辅人员(小学语文)1人
 
岗位二:教辅人员(小学音乐)1人
 
岗位三:教辅人员(小学信息科技)1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小学语文: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音乐:艺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小学信息科技:教育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5.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二乙及以上,语文老师要求二甲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2.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照片、教师资格证照片、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有意向报名者,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04765423@qq.com;
 
4.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6560905;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中午12:00。
 
四、考录方式及待遇
 
1.学校审核个人简历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考核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2.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上城区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南怀化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怀化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怀化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1个,招聘计划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ht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怀化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备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历阶段均需提供)、个人简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和2寸高清照片电子档(以1寸/2寸+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清晰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用人部门+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认证证明)必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怀化学院东校区宽也楼61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与教务秘书工作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分析处理问题能力等。
 
  设置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45—2851007(怀化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5—2851030(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怀化学院人事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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