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硕士专任教师36人公告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新建清远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学校设有21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53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以金融学为核心,坚持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融合发展。学校开设了金融学下设的全部本科专业,是全国唯一一所拥有金融学类全部十个本科专业的高校。金融学、保险学、会计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用管理等1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经济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3个学科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学校作为唯一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参与制定全国本科金融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开办了全国首批、广东首个互联网金融专业和广东首个精算学专业,拥有同类高校中最为齐全的金融学类专业体系。
 
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学校以党和国家对金融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为引领,向应用型深化、向高端化提升、向特色化发展、向国际化迈进,努力建成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公开招聘能够承担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课程和教学任务的硕士专任教师若干名(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须满足同时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条件,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适岗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至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入职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截止日前取得在港澳地区或国外的学位(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需求表
 
 
四、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1.薪酬待遇
 
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执行,在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和学院安排任务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2.聘用期限
 
岗位聘期为3年,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合格后续聘下一个聘期。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有关首次聘期期满后是否续聘的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此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报名时间15个自然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硕士专任教师(非事业编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人工智能],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具体邮箱见招聘需求表)。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邮件须同时发送到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gdufrczp@gduf.edu.cn及各二级学院电子邮箱(具体见需求表内信息)。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硕士专任教师(非事业编制)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6)外语程度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8)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9)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工作证明材料;
 
(10)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成功以应聘者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3.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学院组织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学校人事处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考试时间安排等,相应内容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栏http://rsc.gduf.edu.cn/上予以公布,请注意登陆查看。
 
(2)现场复审。招聘学院组织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应聘人员,在考前的指定时间内,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学校人事处公布招聘学院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考试分为试讲和实践技能面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暨评委会对应聘人员通过试讲、技能展示、作品演示与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试讲和实践技能面试考试时间均不得少于每人20分钟(总考试时间不得少于每人40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和实践技能面试分数均为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全过程存档。
 
3.考试重点测试应聘者个人素质、专业理论、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急反应等工作能力。考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分数并公布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计,按试讲(占考核总成绩50%)和实践技能面试(占考核总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到80分者为合格。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等额比例录取。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告栏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网址:https://rsc.gduf.edu.cn/index/ggl.htm。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决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s://rsc.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2.应聘者须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4.具备优先条件的说明。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岗位表中备注优先条件的优先录取。
 
5.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除上述规定外,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范围内的本校在职人员2人(含2人)以上相关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应聘。
 
(2)除岗位急需或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外,原则上不接收本校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来校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环城东路北1号;邮编:511515
 
(2)学院联系人:廖院长,联系电话:13435613175;报名邮箱:26-038@gduf.edu.cn;gdufrczp@gduf.edu.cn
 
2.国际教育学院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邮编:510521。
 
(2)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87053935,13580389866
 
报名邮箱:17-007@gduf.edu.cn;gdufrczp@gduf.edu.cn
 
3.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121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引进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招聘范围及毕业时间
 
  本次招聘面向2025级在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学历、学位及年龄
 
  1. 学历、学位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应具有招聘计划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表2024校园招聘.png

 
  2.年龄
 
  报名参与本次招聘的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 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6. 应聘人员需要在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7. 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6. 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应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11月1日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考生登录网站(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后,选择“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将本公告下方的《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2024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以及校方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2),两个材料发至单位邮箱(znzzyjs@sina.com),邮件标题为“岗位代码F01/F02/F03—姓名”。
 
  (二)审核与考试
 
  1. 网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本公告中的招聘计划,根据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发送邮件中的附件及其他材料,对报名考生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以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2.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活动的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打印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及面试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发布,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随时留意网站。面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等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考试成绩及名次
 
  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及名次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3个工作日。
 
  (四)考核与体检
 
  考试成绩及名次公示结束无异议进行考核、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等,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负责填写。考核通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及单位网站(http://www.haai.org.cn/category/58/lis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考试、考核、体检作假舞弊的;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报上级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报名人员所留邮箱及联系电话为通知各项事宜的重要途径,请填报时认真审核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
 
 
 
  黑龙江省科学院智能制造研究所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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