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8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00至9月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9月8日12: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9月8日17:00前改报。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9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5.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6.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公开招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数。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0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于9月10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
 
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取的费用。
 
7.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9月13日9:00至9月15日8: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A类为准。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08:30~10:00;《综合应用能力》10:00~12:00。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9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组织人事处(蚌埠市淮上区双墩路1199号,联系电话:0552-312595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为两科笔试成绩15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加答辩形式,时长20分钟(无生上课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与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进行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平,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递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若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违反招聘相关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蚌埠技师学院纪委全程配合。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相关事宜
 
1.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官网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950(蚌埠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4.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037(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

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专业及代码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条件

备注

1

专业技术岗位

0101

2

本科:新能源汽车工程(080216T)、智能车辆工程(080214T)、车辆工程(080207)、汽车服务工程(080208)、汽车维修工程教育(080212T);

研究生:车辆工程(08020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汽车维修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教学岗位:专业课教师

2

专业技术岗位

0102

1

本科:新能源汽车工程(080216T)、智能车辆工程(080214T)、车辆工程(080207)、汽车服务工程(080208)、汽车维修工程教育(080212T)

研究生:车辆工程(080204)

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汽车维修工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具有汽车维修工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近五年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二类赛事)或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汽修类赛项省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教学岗位: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3

专业技术岗位

0103

1

本科:机器人工程(080803T)、自动化(080801)、智能装备与系统(080806T)、工业智能(080807T)、机电技术教育(080211T)、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080604T)

研究生:智能制造技术(085509)、机器人工程(085510)、电气工程(0808)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4

专业技术岗位

0104

1

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研究生

硕士

35周岁及以下

   

5

专业技术岗位

0105

1

本科:艺术设计学(130501)、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研究生:设计艺术学(05040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6

专业技术岗位

0106

1

本科: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

研究生:经济学(02)、会计学(12020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7

专业技术岗位

0107

1

本科:护理学类(1011)

研究生:护理学(100209)护理(105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护士职业资格证

 

8

专业技术岗位

0108

1

本科:学前教育(040106)

研究生:学前教育学(040105)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9

专业技术岗位

0109

1

本科:设计学类(130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07)

研究生:设计艺术学(05040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0

专业技术岗位

0110

1

本科:音乐表演(130201)、音乐学(130202);

研究生:音乐学(05040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1

专业技术岗位

0111

1

本科:建筑学(082801)土木工程(081001)

研究生:土木工程(0814)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

建筑技术科学(081304)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2

专业技术岗位

0112

1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广播电视学(050302)

研究生:新闻传播学(050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3

专业技术岗位

0113

1

本科:英语(050201)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05020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4

专业技术岗位

0114

1

本科:体育教育(040201)运动训练(040202K)

研究生:体育学(0403)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5

专业技术岗位

0115

1

本科: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机械工程(08020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

研究生:智能制造技术(085509);机械工程(0802)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水平院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和专业人才。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确定。世界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水平院校参考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确定。

16

专业技术岗位

0116

1

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0501)

研究生

硕士

17

专业技术岗位

0117

1

研究生:数学(0701)

研究生

硕士

2024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4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9日期间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报考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清城区慈善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二楼217室。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完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出现两名及以上人员并列第三的,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中途撤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三)本公告的“以上”含本级数。
 
咨询电话:0763--3393322。
 
 
 
 
清远市清城区慈善会
 
2024年9月9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宋庆龄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者优先;或有5年及以上相关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3) 具有教师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hr@sclkid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他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24年10月15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通过简历筛选,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与试讲名单,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部提交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区县中心医院进行的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邮箱:hr@sclkids.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编:201103
 
 
  宋庆龄幼儿园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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