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赣东学院引进高素质人才18人公告

 
 
  赣东学院是202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由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抚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由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转设而来,坐落在素有“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美誉的江西抚州,办学规模暂定为10000人。
 
  学校占地面积1028亩,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建筑面积33000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健全。当前,学校共设有5个二级学院3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管、经、文、法、教、艺八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7400人。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测绘工程)、省级一流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项、省级教改课题16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6项、省级科研项目52项。2023年学校学子在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共获国家级奖励120余项、省部级奖励300余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打造区域人才、科技、文化高地,先后与北京大学共建“临川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与江西联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抚州电信共建“赣东数字经济研究院”,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需求。与马来西亚英迪国际大学、泰国西那瓦国际大学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西安交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
 
  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人才,欢迎有志之士来我校发展。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
 
  岗位代码20241001-20241004、20242001-20242010共计14个岗位,引进编制备案制人员18名。
 
  岗位需求明细详见《赣东学院2024年引进急缺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要求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对应的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其中,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2.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引进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赣东学院2024年引进急缺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为准(附件6)。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引进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所学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引进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本人研究生论文或参与的研究项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的,另需提供所修课程成绩单。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引进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考生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3.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需经办人签字),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查。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截止日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5.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含当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参照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报考人员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
 
  7.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要求
 
  (一)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四)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18日12:00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步骤:
 
  (1)登陆“江西人才服务网”(网址:www.jxrcfw.com)“招考专栏”版块,点击《赣东学院2024年引进急缺高素质人才公告》按提示进行注册、选报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2)报名快速入口:
 
  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266481793360867328,请及时关注、查看报名系统反馈信息并按相应提示操作,直至提示为“报名成功”。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核,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
 
  3.考生须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赣东学院2024年引进急缺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赣东学院新入职教师政治审查个人鉴定表(附件3);
 
  (7)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相关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请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2)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3)为在引进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材料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资格复查。
 
  1.资格初审。由赣东学院采取线上材料初审的方式进行。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查。入职前赣东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材料、人事档案等进行资格复查。
 
  (四)考核内容
 
  综合能力笔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高等教育、高校管理、学生培养等的理解。综合能力笔试时长为60分钟。
 
  课程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素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举止仪表等。课程试讲时长不超过15分钟。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
 
  (五)考核方式
 
  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根据不同岗位需要,采取综合能力笔试、课程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1.教学科研岗(岗位代码:20241001-20241004):考核包括综合能力笔试和课程试讲两个环节,其中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40%,课程试讲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考核总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40%+课程试讲成绩*60%。课程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
 
  2.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专职辅导员岗(岗位代码:20242001-20242010):考核包括综合能力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考核总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予聘用。
 
  (六)考核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根据课程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者列为入闱考察对象。考察由赣东学院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资格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入闱考察环节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转递到赣东学院,无正当理由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在同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九)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引进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专职辅导员8年内不得转岗,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十)待遇
 
  聘用形式为编制备案制,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邮箱及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考核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各环节入闱名单及其成绩都将在赣东学院网站公布。
 
  3.考生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工作监督
 
  引进过程中严格遵守引进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794-8738016。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东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赣东学院组织人事部:0794-8336517
 
  抚州市人社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37、86128065
 
  附件: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东学院
 
  2024年7月26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惠州惠城区马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做好惠州市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城人社通〔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保洁)6个。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本省脱贫人口,年龄为法定劳动年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详见《2024年惠城区马安镇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自主招聘、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501室)(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群乐路8号),联系电话:0752-361739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照和《惠城区2024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的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自主招聘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招募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体检与公示
 
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组织聘用人员上岗。
 
(四)聘用及管理
 
1.用人单位(辖区内行政村)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严格执行到期退出机制。
 
2.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资金保障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改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补贴资金来源和额度列入中央、省和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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