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当代广西杂志社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社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代广西杂志社简介
 
  当代广西杂志社成立于2004年6月,为自治区党委直属的相当副厅级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编辑出版发行自治区党委机关刊物《当代广西》杂志;负责当代广西网、当代广西APP、当代广西微信公众号、当代广西杂志官方微博、当代广西网微站、当代广西头条号、当代广西企鹅号、当代广西抖音号的运营、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名,为财务岗位,工作地点为南宁市,具体岗位要求见《当代广西杂志社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热爱党刊工作;
 
  (六)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会计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专业详见附件1);
 
  (七)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当代广西网(www.ddgx.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考核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当代广西网(www.ddgx.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1日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8号当代广西杂志社党群人事部510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莫韦翌,0771-2092842。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当代广西杂志社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当代广西杂志社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1张近期个人生活照、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说明:
 
  1.报名材料中的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本人,现场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材料。
 
  2.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因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
 
  当代广西杂志社党群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不进行考试面试,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将直接进入考核。
 
  (四)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当代广西杂志社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相关体检组织实施工作按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当代广西网(www.ddgx.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663984,监督举报邮箱:ddgxjljc@163.com。
 
 
 
 
  当代广西杂志社
 
  2024年5月8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镇海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
 
报考人员按实注册个人信息,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选择对应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16:00。
 
已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工作人员”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指标将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后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考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需附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入围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考察组提交书面申请。
 
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5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上述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含)。
 
(三)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定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的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具体详见附件(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89287143(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面向高技能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拓宽高技能人才队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热爱技能、崇尚技能,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海曙区决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必须在报名系统内同步上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6月22日9:00至6月24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6日9:3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招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户籍证明);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证书或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证书;
 
(4)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浙江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另行加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组织考察,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核准后,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证书、技工(技师)院校毕业证书、户籍、社保缴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
 
(二)截至2024年5月31日(含),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四)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办高校、公立医院报备员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编办发〔2018〕33号)文件规定,明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医院招录人员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五)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社保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六)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人事招考栏目上发布,请随时动态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55889299、0574-55889294(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89188132(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招聘岗位、聘用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工作人员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要求
 
1.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优先。国(境)外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国内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年龄要求
 
1.硕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至30周岁;博士毕业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1日。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天目湖校区派遣聘用方式。一般岗位年收入不低于8万元(税前)。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4日
 
2.报名方式: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s://zp.nuaa.edu.cn)注册后,填写申报信息、选择岗位(同一岗位类别中选择1-2个意向岗位)。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
 
3.申报要求: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在相应位置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照片)、成绩单(学校盖章)等材料。个人信息及相关表格信息填写完整,个人经历须保持连续,实际内容不发生的,请注明“无”。
 
4.资格审核:学校将结合应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填报资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郭老师
 
电话:025-84896867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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