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百色德保县特岗教师招聘40人公告

  

德保县2019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聘一批特设岗位教师,充实到现有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19〕1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超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黄琳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农惠娟 县财政局局长

  
农惠锦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 进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副局长

  
陆安贤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梁婷婷 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农水兰 县委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农惠锦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进同志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招聘计划

  
(一)农村初中(24人):语文3人、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3人、生物2人、历史2人、地理2人、英语2人、信息2人、体育2人。

  
(二)农村小学(16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2人、信息2人、体育2人。

  
四、招聘对象

  
经网上报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五、招聘时间

  
2019年6月19日—9月20日。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资格复审。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及个人自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9年7月10日至12日到德保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联系电话:0776—3829190。

  
(二)面试。

  
对已通过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试讲),试讲内容以小学、初中的相关教材为主。由应聘人员根据自己所报的专业学科,经抽签选定试讲内容及顺序,并个体封闭备课20分钟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15分钟的试讲。试讲评审组根据课堂教学的有关评价标准对试讲人员进行教学能力评价。

  
面试时间:7月20日。

  
面试地点:城关镇实验小学。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结果,以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受检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根据医疗部门的鉴定认定合格和不合格。接受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体检人员名额空缺的,在参加同一岗位竞争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7月29日。

  
(四)公示。

  
对经试讲、体检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对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8月30日前,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不按时参加培训与培训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期间一旦有岗位空缺,在参加同一岗位竞争的人员中择优依次递补,并按照有关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六)公布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上报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9 月 6 日前(具体时间待确定并通知)。

  
(八)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由县教育局于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 2019 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七、聘用管理

  
特岗教师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 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所有被聘用的特设岗位教师的人事管理、工资待遇及三年聘期结束后的有关工作安排均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德教特岗〔2019〕1号德保县2019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工作方案

  
德保县2019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网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230人).xls

  
德保县2019年特岗招聘方案扫描件

  


德保县教育局 德保县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保县财政局 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

  

2019年广西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招聘17人公告

  

广西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2019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拥有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多个国家级开放平台,是我国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头堡和门户港。

  
目前,钦州市人民政府正在筹建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满足筹建工作需要,解决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急需紧缺人才的实际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决定组织2019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开招聘活动,到相关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专业急需紧缺人才17名。其中,教育学教师2名、学前教育教师7名、舞蹈教师3名、音乐教师3名、美术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参阅《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35岁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经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根据《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规定,硕士研究生可直接参加面试。

  
五、招聘(面试)工作安排

  
由钦州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工作专家组按《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2019年人才引进行程安排表》(详见附件2)到相关高校组织面试工作。具体报名及面试要求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一天,填写好《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2019年人才引进应聘意向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办公室邮箱(hpsfbgs@126.com)。根据公开招聘行程安排,应聘人员务必在应聘意向表中选定意向考点,以便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在面试当天现场递交应聘意向表(已毕业的携带相应的学历书)。

  
3.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时需现场提供下列材料:

  
(1)《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2019年人才引进应聘意向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原件及复印件;

  
(5)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及实习经历或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6)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背面写上名字)3张。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有提供虚假证件、信息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签订录用意向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及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确定意向人选,现场签

  
订应聘意向协议书。

  
五、政策支持和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的人才,通过“绿色通道”录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符合《钦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暂行办法》等规定的人才,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补贴、住房补贴、子女入学等政策待遇。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联系:

  
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办公室(0779-7285686)

  
附件一:岗位需求一览表.xls

  
附件二:行程安排表.doc

  
附件三:应聘意向表.doc

  


钦州市合浦师范学校

  


2019年6月3日

2019年广西南宁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48人公告

  

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 及《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7〕12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全县政府举办的10家乡镇卫生院。全县共27个岗位计划招聘48人。详见《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进行管理,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同岗同酬,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按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办理。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本县卫生医疗机构已在编人员、使用编制聘用人员除外)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

  
3.具有广西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2019年上林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林县有线电视台、上林时讯、上林就业微信公众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网络媒体发布信息。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上林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上林县大丰镇南环路1号),联系电话:0771-5215765。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林时讯、上林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填写《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材料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以取得证书时间为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 7月8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7月9日以后出生)。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免笔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对报考我县乡镇卫生院岗位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由县卫生健康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面试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一)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的全部考生;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4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四)面试成绩公布。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应当天当场向考生宣读面试成绩,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若出现成绩并列,则当场组织分数并列的考生进行加题面试,加题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成绩,加题面试最终成绩仅用于决出该岗位并列人员的排名,不影响该岗位其他人的排名,面试成绩应及时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考察

  
考察人员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员。

  
考察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入围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且资格条件复核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考察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或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考察。

  
八、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要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发现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应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一)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1-5222362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1: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上林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上林县卫生健康局

  


上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2019年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450人公告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法规政策,现就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次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广西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450名,均为男性(其中:社会青年270名,退役士兵180名)。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4年10月11日至2001年10月10日之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招录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19年9月10日23时后、10月10日18时前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由本人于9月20日11时前(以信件寄出邮戳或现场签到时间为准)向所在地级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录办”)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工作经历、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市招录办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招录办”)组织审核、公示并经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有关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招录对象须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登录成功后,按照类别选择“退役士兵”或“社会青年”报名通道,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社会青年”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前,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和《报名须知》,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须凭注册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如果你为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户籍,意向报考广西消防救援队伍,请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报名。报名意向栏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因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内未设有森林消防救援队伍,故不可选择“同省跨队伍”)进行选择。服从调剂人员录取几率更高。

  
招录对象也可到广西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消防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各市招录咨询方式详见附件4。

  
(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自治区招录办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自治区招录办审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信息不完整、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补充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自治区招录办审核、应急管理部审批,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仅限申请1次,须于9月30日前申报,10月1日0时起不再受理修改申请。

  
(三)参加资格审查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自治区招录办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现场复核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就近消防救援支队,具体复核时间和地点以各市招录办通知为准。通过复核的,须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3)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首次消防员招录中公示录用未报到、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考核复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项目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市招录办具体通知为准。

  
(一)心理测试(10月16日)。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二)考核(10月16日至11月7日)。由各市招录办组织,参照征兵考核要求进行。

  
(三)体格检查(10月17日至10月18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招录办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10月30日至10月31日)。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五)面试(11月5日至11月6日)。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退役士兵”、“社会青年”招录计划和两类招录对象的个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分类别分地级市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和拟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考核测试面试合格的直接录用。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对中员和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回。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拟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开展考核、体格检查复查工作,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须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复检费、入队交通费、培训伙食费,不得参加今后消防员招录。对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自治区招录办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自治区招录办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处长、袁参谋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道119号消防救援总队

  
邮政编码:530200

  
联系电话:0771-3229023

  
电子邮箱:gxxfjyzd119@163.com

  
附件1:广西消防救援队伍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条件和程序.doc

  
附件2: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知情书.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3.doc

  
附件4:广西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联系方式.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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