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都匀市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黔组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都匀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2名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选聘公告》)。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选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选聘程序按照申报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82名(均为社区工作者五岗专职网格员),其中:文峰街道办事处48名,广惠街道办事处51名,小围寨街道办事处6名,沙包堡街道办事处68名,绿茵湖街道办事处3名,匀东镇6名。选聘岗位详见《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都匀市户籍(生源),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20日;
 
  2.都匀市高校2024届毕业生、驻匀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配偶等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心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1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以下5类情形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①退役军人;②西部计划志愿者(截至2024年9月18日期满2年);③“三支一扶”人员(截至2024年9月18日期满2年);④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⑤自2019年9月18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6.在职村常务干部报考须经本镇(乡、街道)党(工)委同意。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截至2024年9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7.截至2024年9月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9.截至2024年9月曾任社区工作者被解聘或个人原因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0.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参与或支持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的;涉及“村霸”“寨霸”“黄赌毒”等,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事务的人员;
 
  12.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公告发布
 
  本次选聘相关信息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duyun.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0日17:00期间进入“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一览表》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选聘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成功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7:00。
 
  1.资格初审在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统一组织下,由选聘单位进行初审。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9月20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4年9月20日17:00至9月2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选聘公告》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笔试资格;进入笔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同意后由考务机构修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09:00期间访问“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选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选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28日09:00访问“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三)加分政策与加分审查
 
  1.加分政策。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加3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者加5分。
 
  多次获得同类型证书的,加分值不予累计,加分总值不超过5分。
 
  2.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都匀市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都匀市2024年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并提供《社会工作师证书》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考生需在2024年9月20日18:00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见岗位一览表。发送的扫描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可识别。申请加分考生需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加分申请材料发送成功。如报考单位未收到申请材料或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无法识别或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交的,不予加分。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09:00—11:0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3.笔试环节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环节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后,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确定“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按照选聘岗位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资格复审内容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9月18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街道(镇)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近5年来(截至2024年9月18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需提供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4.在职村常务干部须提供经本镇(乡、街道)党(工)委同意报考证明。
 
  选聘单位按照《选聘公告》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复审递补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选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全过程,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若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成绩、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均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1: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各街道(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政审,同时要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考察政审对象,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选聘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聘。如查实取消选聘资格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镇)党(工)委统一行文,与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本次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在试用期期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工作表现不好被解聘的,空缺的岗位,经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研究后,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十二、待遇保障
 
  根据《中共都匀市委都匀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匀党通﹝2022﹞19号)文件执行薪酬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根据学历提升、工作年限、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级和考核晋升等情况进行薪酬调整。
 
  十三、经费保障
 
  考务工作所产生经费由都匀市财政局保障,据实支付。
 
  十四、工作要求
 
  (一)纪律监督。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在选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相关选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选聘公告》解释权属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都匀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82276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考科)
 
  0854—8250068(市委社工部)
 
 
 

2024年广东汕头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海关总关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生活服务保障、仓库管理、政府采购执行等工作。
 
(二)汕头海关技术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化验鉴定,风险分析与咨询、科研与技术开发、海关技术规范的制(修)订,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三)汕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汕头海关口岸门诊部)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汕头关区口岸传染病流行趋势监测与预警,参与口岸及输入性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医学媒介生物鉴定、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等工作。
 
(四)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汕头分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委托汕头海关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电子口岸应用项目及联网企业的技术支持,海关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
 
(五)汕尾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是中编办批复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承担汕头海关所属汕尾海关辖区进出境货物的检验检测鉴定,以及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经营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汕头海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设置(附件2、3)。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公告发布
 
应聘人员自2024年9月11日开始,可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http://shantou.customs.gov.cn)、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查询招聘公告。
 
七、报名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2024年9月18日9:00至24日18:00期间登陆“汕头海关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sthggkzp2024)(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6日9:00至18日18:00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4),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设在广东省汕头市,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笔试分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依次递补人选。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通过汕头海关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其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由汕头海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十、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汕头海关门户网站、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应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汕头海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二)本次招聘除体检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络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四)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因电话和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汕头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4-88198625;0754-88198627
 
监督举报电话:0754-88198528
 
 
 
 
 
汕头海关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广西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招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7人(岗位一4名;岗位二2名;岗位三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一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PPT等)进行文字、图像等编写和制作。
 
  (二)岗位二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优秀的文档编辑能力,熟练运用Word进行专业文档编排;熟练掌握Excel的基础操作、熟悉常用的函数和公式、掌握Excel的高级功能,能对表格数据进行组织和数据分析。
 
  (三)岗位三
 
  1.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和信访工作经历者优先。
 
  3.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有一定的公文知识,能独立完成各类行政公文的撰写,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应用技术及使用办公软件(Word、Office等)进行文字编撰工作。
 
  三、上述岗位所招聘的人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
 
  按市财政局有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规定和参照市教育局同等条件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在2024年9月19日24:00前将报名表、信息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053974389@qq.com邮箱,文件命名为“某某某应聘材料”,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招聘公告所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审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面试
 
  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0777-3216289。
 
  附件:1.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表
 
  2.钦州市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024年广西二轻技师学院招聘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重点技工学校。目前学院开设有工艺美术、幼儿教育、烹饪(中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酒店管理、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无人机应用技术、数控加工(数控车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维修、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护等16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广西二轻技师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以医院体检鉴定为准);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技能和能力等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各项要求,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招聘专业一致;
 
  (五)招聘年龄时间计算到现场报名首日,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到现场报名首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 )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gxt.gxzf.gov.cn/)、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www.gxeq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1.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报名:https://gxeqjx.gkzpfw.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其他注意事项
 
  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缴费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收取笔试费50元/人。应聘人员已缴考试费不予退还。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网银缴费或以银行转账方式缴费(通过网银或转账方式缴费的,请备注应聘者姓名及“公开招聘报名费”字样、电话号码等信息)。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西支行
 
  单位名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账号:451060703018160003193
 
  缴费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下午6点前(网银或电汇形式缴费的,以缴费单据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9日下午6点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请于2024年9月20日下午3:00-5:30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二轻技师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验(除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查验退回外,其它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20日前缴纳笔试费50元/人,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正在办理中的学校证明);
 
  ④职称材料(职称证书或授予文件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⑤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复印件(招聘岗位有要求则必须提供);
 
  ⑥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的,可提供单位已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均无上述证明材料,则视同无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计算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岗位需达到1︰3的比例,如招聘计划人数占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需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遇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且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笔试开考公告于资格审查结束后,笔试开考前的至少5个工作日发布,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和学院主管部门网站,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自行查阅。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按弃权处理。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教育知识、职业道德知识等。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在笔试中增加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若遇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有变动,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应聘人员。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
 
  4.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只作为应聘人员获得面试资格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确定其是否进入考核。
 
  5.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1)汽车维修专业教师、酒店管理专业教师、体育教师等3个岗位需进行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
 
  (3)新闻中心干事岗位需进行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试讲主要从教学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采用多媒体设备教学,试讲时间为15分钟,采取100分制评分。
 
  (5)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时间控制在12分钟内(包括审题和答题的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6)实操:主要考查应聘者是否满足岗位工作需求的实际动手能力。主要从专业设备和工具的操作、流程、操作效果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内容。实操时间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时间,采取100分制评分。
 
  3.面试考试时间
 
  面试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前5天发布,明确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4.面试成绩查询和公布
 
  除了历史专业教师岗位只进行试讲之外,其他面试人员均参加两项测试(缺考其中任一项均视为面试缺考),两项成绩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或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无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面试结束24小时内在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2.考核以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5)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学院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对象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后,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二轻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7515;监督举报邮箱:gxeqjx@126.com
 
  七、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广西二轻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人:罗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771-5629285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下洲路5号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广西二轻技师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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