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第十师北屯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27人公告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师市战略,加大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服务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履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在围绕师市“一支撑、一支点、一基地、一家园”定位定向,充分征集各级各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经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一、 引进对象
 
  高层次人才是指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突出贡献的各类专家、学者,以及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才能,专业水平、创造能力或实践成果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且为师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急需紧缺的特殊优秀人才。主要包括:
 
  A类: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具有3年以上担任世界50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中层经营管理领导经历的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技术能手;地市级专家称号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中级职业经理人;高级技师;以及急需紧缺、确有真才实学、社会贡献较大、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人才。
 
  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职位表》(见附件1)。
 
  二、 引才条件
 
  1. 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情况。
 
  3. 大学本科、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者优先。
 
  4.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三、 引才政策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师市党办发〔2022〕15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协议期内可享受以下人才引进政策:
 
  1. 工资待遇保障。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资待遇遵循“同岗位同待遇、同地区同标准”的原则。
 
  2. 住房、生活费补助保障。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的(A类人才不少于3年;B类、C类人才不少于5年),除工资待遇外,协议期享受以下政策:(1)引进的A类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住房1套,协议期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协议期满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师市工作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协议期内每月发放生活费补助10000元。(2)引进的B类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住房1套,协议期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协议期满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师市工作的,给予2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协议期内每月发放生活费补助5000元。(3)引进的C类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住房1套,协议期内免收水、电、暖、天然气、物业、电视及网络等各项费用。在协议期满后,有意愿购买住房并继续在师市工作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协议期内每月发放生活费补助2000元。
 
  3. 交通费保障。引进人才在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师市与家庭主要居住地,引进人才亲属在协议期间来师市探望,可以按照以下标准给予交通保障:(1)家庭主要居住地主要指:引进人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居住地,没有配偶的人才父母或者未成年子女的居住地。引进人才亲属主要指:引进人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父母。交通费主要指: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不含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2)引进人才每年不超过3次(一往一返计1次,下同)据实报销往返两地的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3)引进人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没有配偶的人才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在协议期间来探望的,每年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次数计入人才本人往返两地规定的次数。(4)引进人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在协议期间来探望的,每年据实报销1次往返交通费(限10000元以内),次数计入人才本人往返两地规定的次数。
 
  四、 引才程序
 
  引才程序主要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谈、考察、体检、上报、审批、公示、聘用等,引才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印证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至引才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由引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引才单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引才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及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印证材料的原件,按时到达引才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引才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采取网络或现场面谈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引才单位通知为准。
 
  (三)考察及体检
 
  考察工作:引才单位通过函件或其他方式,向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引才单位按照每个岗位引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组织体检人员在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的现实表现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体检。
 
  (四)上报及审批
 
  引才单位将体检合格的人员上报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引进人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向引才单位下达引进人才批复。由引才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五、 监督及纪律要求
 
  1. 引才单位要主动邀请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3.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六、 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招聘咨询电话
 
  1. 第十师181团
 
  联系人:范金豹 17690785355
 
  电子邮箱:3324162918@qq.com
 
  2. 第十师184团
 
  联系人:陈振斌 13689974375
 
  电子邮箱:524341655@qq.com
 
  3. 第十师185团
 
  联系人:王才嘉 13209067684
 
  电子邮箱:546502360@qq.com
 
  4.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
 
  联系人:余潇洋 18290926662
 
  电子邮箱:btyyhr@163.com
 
  5. 第十师北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王忠英 13999789893
 
  电子邮箱:251484749@qq.com
 
  6. 新疆北屯得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  悦 18119056225
 
  电子邮箱:1205841657@qq.com
 
  7. 北屯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宾倩楠 18719910309
 
  电子邮箱:Jtgs3183719@126.com
 
  8. 第十师北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陶  慧 15099312341
 
  电子邮箱:690640094@qq.com
 
  9.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侯旭飞 19009073188
 
  电子邮箱:1498953951@qq.com
 
  10. 第十师综治中心
 
  联系人:苏辉杰 13139830920
 
  电子邮箱:btsszfw@163.com
 
  11. 第十师北屯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聂信华 18999785077
 
  电子邮箱:1737130486@qq.com
 
  (二)监督咨询电话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组织部:
 
  0906—3318057(负责政策咨询)
 
  0906—12380(监督电话)
 
 
 
  第十师北屯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第二批)

  
 
  根据工作需要,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招聘科研助理1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国内高校(院所)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1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科研助理岗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人签字的扫描件,连同表中所列附件(请按序号顺序合为一个文件)一并提交至电子邮箱wangjin01@mail.cgs.gov.cn。应聘登记表及邮件题目发送格式为:岗位-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如:科研助理岗-李某某-XX大学XX专业-硕士。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则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分为自我陈述(采取PPT方式,不超过8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自我陈述PPT主要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特长优势、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及匹配情况、工作设想等,以及考生认为其他需要展示的内容,PPT内容不得有涉密敏感信息。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经本单位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在75分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方可递补。
 
  (五)聘用方式及待遇
 
  科研助理与我所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我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755804
 
  电子邮箱: wangjin01@mail.cgs.gov.cn
 
  单位网址:http://www.qimg.cgs.gov.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观山路596号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2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4个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中国残联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考生在报名时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三、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考生在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官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发送至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面试人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个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备案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北枣阳市事业单位面向三支一扶毕业生招聘9人公告

  
 
  为做好我市“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工作,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枣机编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枣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面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名。其中:枣阳市鹿头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熊集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平林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七方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琚湾卫生院1名(仅限医学专业)、枣阳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1名、枣阳市环城街道综合执法中心1名、枣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名、枣阳市邢川水库服务中心1名。
 
  (二)聘用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枣阳市服务期满未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7.枣阳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考核等次以“三支一扶”办考核结果为准。
 
  8.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5.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面试、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
 
  聘用的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聘用程序的相关信息均在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发布,请各位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
 
  1.市人社局事业股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报名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及学历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在线验证有效期内,可通过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码验证;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照片2张、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年度考核情况,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205室(人民路41号)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枣阳市2024年公开专项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面试开考比例1:1.5,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2.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组织单位将个体评分表及评分汇总表密封并由纪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
 
  四、体检、考察、公示、选岗
 
  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优先递补。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卫生系统岗位限医学专业选岗。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出现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须在本单位服务3年以上。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将实行岗位责任制,出现问题将严格按照“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实行问责。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枣阳人事考试院,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考核聘用中有关事项和日程安排均可登陆枣阳人事考试网查询。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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