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2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开福区委区政府推进“产业质效倍增年”“担当善为落实年”相关部署,强化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引进计划及人员管理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0名,详见《长沙市开福区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使用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时明确具体单位及岗位。
 
  三、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符合岗位对应要求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A01-A10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5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及以后出生);A11-A14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他引进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4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4届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与所报岗位最低及以上学历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资料认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4.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4年5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四、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公开引进公告通过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kaifu.gov.cn/)、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公布。
 
  引才具体安排、各环节信息、拟引进人员公示通知等通过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
 
  n:9050)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报名人员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打印报名表等事项。考生登录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 gov.
 
  cn:9050)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标准证件照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名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13日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考生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初审
 
  1.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15日12:00。请报考人员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按照审核信息及时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2:00。
 
  2.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3.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报名表,初审结果不另外通知。
 
  4.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5:1(含)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取消或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人才引进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适岗能力评价
 
  1.适岗能力评价相关要求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至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其提供的个人适岗能力评价资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情况,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考核。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3.适岗能力评价情况仅作为入围考核的依据,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24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工作经历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通知的内容为准。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但放弃考核资格,出现考核人选缺额的,按适岗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考核环节。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主要为撰写调研报告+深度面谈,撰写调研报告和深度面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按照撰写调研报告成绩1:3的比例进入深度面谈,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并进入深度面谈。
 
  5.考生综合成绩按撰写调研报告成绩、深度面谈成绩各占50%的权重组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深度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深度面谈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开福区委组织部、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共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入围考察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由于考察对象自身原因,导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弃权,导致该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深度面谈成绩高者入围,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递补人员,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对象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深度面谈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原职务和级别不再保留,聘用后在开福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本次人才引进不明确到具体单位,待引进后根据拟聘用人员的专业与经历,结合工作需要按相关程序分配具体单位,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博士研究生聘用后,当年度考核合格的享受生活补贴(15万元/年,连续3年;如三年中,当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当年不能享受生活补贴且时间不后延);引进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开福区落户且首次购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在服务期限内,辞职、辞退的,返还已发放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6.试用期满后,博士研究生工作表现优秀、岗位适应能力强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择优担任区直机关、街道、事业单位副科级或正科级领导职务。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牵头统筹,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长沙市开福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核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人才引进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诚信参与考核聘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录入开福区考试诚信库,5年内不得报名开福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成绩无效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涉及本次人才引进的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发布在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5.本次引进工作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1—84558350 ??????????????
 
  监督电话:长沙市开福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1—84558376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
 
  0731—84558039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安徽蚌埠医学院蚌埠医科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52人公告

 

为做好2024年度蚌埠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博士,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人才分类及引进待遇
 
详见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bbmc.edu.cn/)。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简历(含个人业绩及基本情况)至学校招聘邮箱:bbyxyzp@bbm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应聘人员岗位考核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核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评价,重点从专业背景、研究方向、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等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学校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63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一)D层次以上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欢迎来电咨询;
 
(二)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蚌埠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才招聘,请关注各附属医院网站。
 
(三)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纪委办公室)。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程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036;
 
邮箱:bbyxyzp@bbmc.edu.cn。
 
(二)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二级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邱 燕

0552-3175305

651256693@qq.com

医学影像学院

时爱萍

0552-3175201

imagingschool@bbmc.edu.cn

公共基础学院

罗 丹

0552-3175249

ggkcb@163.com

检验医学院

庞士伟

0552-3175240

837449513@qq.com

卫生管理学院

张 敏

0552-3173962

bywsglx@163.com

药学院

李晓明

0552-3175231

bbmcyxy@163.com

口腔医学院

姜丽娜

0552-3175256

jln_baby@163com

生命科学学院

孙永建

0552-3175290

330812633@qq.com

体育艺术部

文河保

0552-3175003

2019013@bbmc.edu.cn

公共卫生学院

李同刚

0552-3175221

623011324@qq.com

基础医学院

郑庆委

0552-3175271

2563083867@qq.com

精神卫生学院

沐林林

0552-3175272

bbyxyjswsxy@163.com

护理学院

蒋楠楠

0552-3175207

603990362@qq.com

科研处

石景言

0552-3175067

Bykyc2012@163.com

全科医学系

陈克侠

0552-3175902

81210121@qq.com

 

附件:蚌埠医科大学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蚌埠医科大学

 

2024年6月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2025年新版判断推理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5月30日起直播
2025年新版言语理解系统课(全国通用 陈芮主讲)
600分钟精讲 点击听课
言语理解刷题课56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0万播放 5月4日
图形推理刷题课440题(全国通用,陈芮主讲)
13万播放 5月6日
判断推理刷题《行测刷题》(国省考通用)
15万播放 4月27日
面试热点积累-申倩说面试系列(逐字稿私信领取)
200万播放 4月27日
【申倩带你学】面试系统班(如何打动考官)
2.0万播放 4月24日
23年国考申论真题精讲
15万播放 4月24日

2024年山东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40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市教育卫健部门所属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19〕10号)、《关于2022年度学校、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21〕10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现将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日期开始前6个月内,应聘人员为本市公立医疗机构实名制人员或控制总量人员的,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招考岗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6月17日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岗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
 
  二、招聘岗位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dysdermyy.org//)网站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按指定网站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20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22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于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名及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4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分别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20%和80%。医疗管理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参加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东营市。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报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报东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所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882171(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46—8338575、8335669(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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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聘4人简章(辅导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办学基础是创建于1949年的山东省团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成为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德才兼备,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校风,涵育了“自加压、共奋进、重实效、争一流”的山青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山东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首批高校“三全育人”暨全环境立德树人示范校培育建设单位等,在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连续获评优秀等次。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等省级以上党建示范项目12个。
 
  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实施“51251”人才工程,强化教师评价制度改革,人才引、育、用、服和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2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2个,山东省高校“青创人才引育计划”团队2个,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3人。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普通本科专业41个,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职业教育本科专业12个。社会工作、舞蹈编导、广播电视学三个专业群9个专业是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2个本科专业获评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实践(实验)教学中心10个,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保障。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五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纵向科研项目500余项,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泰山文艺奖、山东省文化创新奖等科研奖励130余项,获批山东省高校青年创新科技计划团队6个。学校在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设有研究机构和服务平台30余个,获批山东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4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广泛开展校地、校企等合作,建设产业学院、实验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育人项目和研究平台等100多个。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西班牙等国(境)外的3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鲁人社规〔20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1个,共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网站(http://www.sd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join.sdyu.edu.cn/。
 
  考生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请考生及时自行查询系统信息并关注有关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以下报名材料请上传扫描件或图片至报名系统: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所有阶段学历学位均需上传);②2024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③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单位同意,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中共党员有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⑥有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须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10:00至6月20日16:00。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通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自我介绍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1-58997488、58997668
 
  监督电话:0531-58997138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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