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7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宜组通〔2018〕34号)等规定,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招聘医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校园招聘医务人员70人,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2024年度宜城市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2.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岗位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学历应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生档案需审核一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专业名称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
 
  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详见《2024年度宜城市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方式及时间
 
  (一)招聘方式:实施校园招聘,深入到相应高校现场,
 
  通过报名初审、考察交流等方式确定初步人选,然后组织评委集中时间进行面试考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三峡大学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楼S2206
 
  其他高校应聘人员按以上时间到现场报名。已参加2024年3月28日南阳理工学院及2024年4月26日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因你而宜·城心相邀”校园推介会暨临港经济区人才招聘会)等现场招聘会并在我市报名的学生不需重报。
 
  四、校园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组织的校园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带齐报考资格条件中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证件原件到现场初审。
 
  (二)面试考核。对初审合格人员集中安排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三)考察、体检。面试考核合格者参加考察、体检。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在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通过宜城市人事考试网或宜城市人民政府网卫生健康局窗口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考生放弃或考察、体检等不合格的,按面试排名先后递补并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应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一年试用期),起始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2024年浙江台州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因三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2024年6月12日,下同)。计划表中对年龄有要求的,以计划表为准。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所载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年龄等条件,以《计划表》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
 
7. 计划表中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的规定中,涉及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仅指2023年或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的,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报考人员填写《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3.报名地点:三门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9号)。
 
4.报名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三门县卫生健康局513室组织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0日-6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考试
 
(一)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临床医生B及药剂科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择优录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相关医学综合理论知识,满分12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考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相应增加招聘计划数,一并入围体检。
 
(三)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时,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卫技人员聘用后必须在所报考的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内不得辞职、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需具有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聘用后两年内未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四年内未通过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聘用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三门县人民医院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
 
2.乡镇卫生院岗位统一招聘后,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6-83332238(三门县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576-83353197(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576-83361711(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3.人才待遇一览表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

三门县医疗卫生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计划数

性别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户籍要求

其他要求

三门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类高层次人才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

临床医生B

5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耳鼻咽喉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影像诊断(超声科、放射科)

2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急诊科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TCD、肌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心电图医生

1

不限

临床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康复技术

1

不限

康复治疗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药剂科

1

不限

药学、临床药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及以上

不限

 

三门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分院

临床医生A

7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妇产科医生

2

不限

临床医学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超声科医生

6

不限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放射技术

2

不限

医学影像技术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取得放射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防保医生

2

不限

预防医学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医学检验

1

不限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不限

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证书(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三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检验

1

不限

卫生检验与检疫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附件3:

人才待遇一览表

人才待遇

学科带头人

博士研究生

高级职称

硕士研究生

本科生(临床双证)

薪酬待遇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年薪制(具体待遇面谈)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在编薪酬待遇

个人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2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5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正高50万元、副高30 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30万元奖励

按政策最高享受10万元奖励

住房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4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正高50万元、副高30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房票补贴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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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安家补贴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3.9万元

按政策享受台州市安家补贴最高1.3万元

过渡用房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可申请三门县人才公寓

生活保障

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按政策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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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

 

吴江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吴江区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吴江区户籍),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对年龄、户籍、学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区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区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限制。
 
(四)《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要求中“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2024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原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第一次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划分。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7日9:00 至2024年6月19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招聘计划将通过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告。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笔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招聘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形式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分别按50%的比重计入总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50%计)+面试(按占比50%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其中岗位代码304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四舍五入。
 
3.按照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低于该比例,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
 
(二)资格复审
 
1.岗位代码304报名成功的考生及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须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及报名岗位“其他要求”中所需提供的如“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驾驶证”等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④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另须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⑤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⑥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岗位代码304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基础护理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聘用后,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七、储备和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组织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
 
九、本《公告》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71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教育局直属17所学校和1个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共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均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可见附件1)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9日。
 
(1)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名页面链接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报名
 
(1)现场确认和报名时间:6月21日(周五)下午13:00-16:00。
 
(2)现场确认和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
 
(3)现场确认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招聘单位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应聘人员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4)所需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贴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准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它所有资料: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考试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环节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财务会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每项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技能测试或面试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采取笔试+试讲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60%。财务会计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不足70分者、财务会计岗位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安排。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拟聘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各学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0574-89183385。
 
(五)监督电话:0574-89183287
 
 
 
宁波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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