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长治市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招聘60人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相关要求,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和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名,详见《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4名,详见《沁县2024年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二)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
 
  1.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2024年委培、定向毕业生)。
 
  2.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具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热心为群众服务,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要求: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6日以后至2006年9月6日以前出生);卫生系统专技岗位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6日以后至2006年9月6日以前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考生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2.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6.“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沁县户籍(公告发布前一日户口已迁入沁县的或原户籍是沁县的)
 
  (五)不能报考的情形。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不能报考的情形
 
  不能报考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岗位的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种情形外,以下2种情形也不能报考:
 
  (1)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考试安排、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资格复审、体检安排、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xian.gov.cn)发布,明确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内容。考生可随时登录该门户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5日8:00至2024年9月19日18:00截止。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exam.yitaihn.com/?groupId=15
 
  4.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考生可在2024年9月15日8:00至2024年9月1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经考生本人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规范填写《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沁县2024年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证件照片(请勿使用美颜功能)。
 
  考生每人只能报1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所填专业应当与考生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由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报岗位要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段学科一致(高中教师资格与中职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幼教岗位报名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填写,暂无工作的可填“待业”。简历从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学习、工作简历不可间断。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报名信息将在资格复审环节进一步审核,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5.照片要求:考生上传的照片应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红底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要求为1寸(25mm*35mm),大小50KB以上, JPG格式,不得着制服等暗示个人身份、信息的服饰,女士发式以简练为准,刘海不得超过眉毛。
 
  6.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进行后续相应操作处理,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0日10:00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0日10:00后,报名申请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
 
  (1)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①卫生系统专技岗位(县人民医院网络信息管理岗位除外)报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②除卫生系统专技岗位外,其他招聘单位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若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如核减岗位计划后仍达到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③同一岗位“分男、女性别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招聘计划在同一岗位(学科)内调整,无需考生改报。
 
  ④“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QX17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时,直接转为该岗位相应的普通岗位(QX16岗位),无需考生改报。
 
  ⑤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报名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根据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原报名网址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用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考生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及相关省市县级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确认,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如已取得应提供合格证书的,携带原件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2)报考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岗位
 
  除符合事业单位岗位核减、取消或改报条件第2条和第5条外,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岗位中“同一单位‘分男、女性别’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达比例要求的,将自动调整到同一单位的异性岗位,无需考生改报”。
 
  8.网上缴费
 
  考试费用参照《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9月20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
 
  9.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员、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减免申请,并根据减免条件从报名网站上传以下材料:脱贫户(含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员须提供所在地的县(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的PDF扫描件。各部门出具的证明须即时有效。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考生,须先在网上缴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渠道退还。同时,须在报名期间内提交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缴费成功后,务必打印《沁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沁县2024年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10.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考生须密切关注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按公告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类。试卷形式为三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最终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出现自动放弃资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关从业(职业、执业)等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①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岗位有从业(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考生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在资格复审阶段,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卫生系统专技岗位的,暂不用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但须在聘用后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
 
  ③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④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⑤岗位中有“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证明中须注明入党时间;
 
  ⑥岗位中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薄(含主页和本人户口页面);
 
  ⑦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未能体现与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⑧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由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所在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属证件类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属证明类的提交原件。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条件一致,因相关证件(证明)、报名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或证件(证明)不全,以及发现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和舞弊、隐瞒等现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在沁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3.面试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报考教师岗位考生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场应变能力、综合表达能力、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有关事宜在沁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如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一次。
 
  (四)考察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如入闱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岗位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一次。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
 
  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拟任岗位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2.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考察
 
  除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内容相同外,还需对“15不能”情形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领导组会议研究通过,拟聘人员名单在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招聘单位到县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
 
  2.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类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处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六、管理使用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使用
 
  1.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2.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月起计算。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借用、调动等。未满服务年限辞职或考录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由聘用单位解聘,取消其事业人员身份,给予相应违约金处罚,视为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各类招录招聘考试。卫生系统岗位受聘人员5年的服务期(含受聘以后的规培期),如违约则参照《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违约处理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二)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管理使用
 
  1.聘用的大学毕业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半年,在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帮带下,参与乡镇中心工作,半年后安排到村(社区)工作。其中,是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2.到村(社区)工作聘用的大学生到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组织、人社、编办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使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待遇同乡镇事业人员相同。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3.聘用大学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专项考核。县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任职条件的大学生依法依规选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考生、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355-7022492
 
  监督电话:0355-702267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由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所有招聘环节的通知和公告,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随时关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
 
 
 
 
 
 
  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组(借章)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医疗健康集团招聘209人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根据《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编外人事代理工作的意见》(叶政文〔2018〕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09名(乡镇卫生院134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75人),实行人事代理。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
 
  (五)年龄:女35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卫健委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未满人员及人事代理合同期内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
 
  招聘专业详见《叶县医疗健康集团2024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陆网址 https://410422.zgacc.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请登陆系统https://410422.zgacc.com,按系统要求规范准确提交真实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补充资料或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紧缺岗位,根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2:00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时间、办理方法、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2024年9月28日(09:00—12:00)。
 
  办理方法:符合条件考生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上交相关材料,确认后可免予交纳考务费。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的扫描件。
 
  ③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5.笔试加分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9月28日(09:00—12:00)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填写《叶县2024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交学历、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材料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学历为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报考县直的考生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免笔试,只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留意叶县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与考生人数比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所有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本人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8808887。
 
 
  叶县医疗健康集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湖南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考试项目

A类

高层次专任教师

面试(试教+面谈)

B类

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中国残联直属单位招聘应届生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残联部分直属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5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残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4.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4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34个岗位、计划招聘4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残联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应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中国残联人事部统一组织公告发布、报名、笔试等工作,各招聘单位配合开展具体工作。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考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的考生,请按照附件2中明确的方式网上报名。报考其他单位的人员,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2024年度+用人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含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内容)、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残疾人事业领域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在中国残联官方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报名应聘人员可拨打应聘单位咨询电话询问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素质能力、专业技能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不足5:1、大于或等于2:1的,按实际人数;低于2: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3日内,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占各占50%;开展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占比依次为40%、40%、20%。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残联机关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体检。对于残疾人人选,在不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可在其残疾类别上适当放宽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残疾人。(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残联发〔2021〕51号)第六条)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残联官网和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见《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6580091、6658020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残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中国残联人事部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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