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及有关规定,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名。其中,男岗2名,女岗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至2006年9月);
 
5.具备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值班室;
 
联系电话:0875—2207024;
 
联系人:陈志明、王廷瑜。
 
(三)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和近亲属所在页均需提交;并提交近期渐变蓝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提供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被聘用人员属于在职人员的,在聘用前须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填写《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聘用的,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书记员从业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二)岗位技能测试
 
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技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出现放弃情形,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技能测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文档编辑等相关内容,包括看打、听打,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书记员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放弃情形,则从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占比计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一次仍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信息在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书记员岗位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书记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准考证的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注意:技能测试、面试环节均需使用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结合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保山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储备人员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的人员作为聘用制书记员的储备人员,当各岗位书记员出现空缺时,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两种情形,已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生本人承担。
 
(四)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6日


2024年浙江杭州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蜀山街道24名、新塘街道6名、宁围街道32名、南阳街道3名。
 
二、转聘条件
 
蜀山街道、新塘街道、宁围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街道内成建制纳入(新建)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上能干满一届(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南阳街道岗位转聘条件:
 
1.所在村的拆迁安置小区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现任村级班子成员,且被聘用为村务专职工作者的;
 
2.本家庭安置房屋在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中的;
 
3.经2020年村社组织换届选举进入村级班子,且任职期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
 
5.个别转聘人数一般不超过村级班子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6.现所在村社安置于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的农户数原则上不少于该村社总农户数四分之一或已担任安置小区所在城市社区党组织(或筹备组)负责人的。
 
三、转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用发布转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转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4:00—17:00。
 
报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事先在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下载《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进行填写。在报名当天,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所需材料:《2024年萧山区村级班子人员转聘为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逾期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为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面试成绩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聘用街道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有考察不合格、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均不予聘用。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上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公示结束后,由录用街道组织聘用工作,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网络查询:萧山人才网考培鉴定专栏(https://xsks.xshr.com:8001/)。
 
2、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由招聘街道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蜀山街道82632656、新塘街道83713068、宁围街道82876952、南阳街道82159022。
 
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616220、82898264。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社会工作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江苏南京市板桥中学招聘编外教师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南京市板桥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78556222@qq.com。。请以“应聘人员姓名和岗位”标注邮件主题。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板桥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上述“报名材料(1)、(2)”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报名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初审通过人员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招聘单位复核(地址:南京市板桥中学?,南京雨花区宁谷里106号)。复核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将电话通知。
 
  2.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专业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总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面试
 
  (1)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政策要求,制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采用模拟课堂和结构性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在南京市板桥中学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南京市板桥中学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南京市板桥中学张老师025-68371525
 
  监督电话: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83593
 
 
 
  南京市板桥中学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云南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州社会主义学院)坐落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亮路28号,毗邻澜沧江畔,是西双版纳州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主阵地,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年轻的高素质教学科研师资队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91%,平均年龄33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执教能力和科研咨政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下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附件4)。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流畅的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5.年龄在18岁—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2—2024年毕业生;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査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行政机关辞退或被事业单位开除5年以内的人员;
 
7.吸毒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招聘采取线上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网络报名电子邮箱:zwdxrsk@126.com
 
报名时间:发布通告7个工作日后,2024年9月20日08:00—10月8日18:00截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网址:http://www.xsbnzwdx.cn)、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
 
(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等媒体平台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有工作经历或任职的出具相关证明;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的原件扫描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后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文件名格式:姓名+所学专业)。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进行核验。
 
(四)业绩评价。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共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业绩评价表》,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重点评价学习经历(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
 
按照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6人将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需签确认单及承诺书。资格复审时出现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情形,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9日 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须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11日,西双版纳州委党校教学楼二楼一教室。
 
2.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教学效果,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应变能力、言语表达等基本素质。
 
3.考核方式:专题试讲、现场提问。
 
4.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专题试讲90分、现场提问10分),专题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体检。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同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进行递补。
 
体检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体检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的报名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聘用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校(院)委决定是否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进行,主要考察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教学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岗位匹配、应聘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可以暂缓或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窗口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聘用硕士研究生补充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明确违约责任。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所聘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学校提供临时性住房可免费使用两年。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守招聘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九、本通告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0691—2211521
 
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电 话:0691—2211521、13759267566、15087619199
 
监督电话:西双版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2197279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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