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属于县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富裕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统一领导县信访局。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和推动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
二、选调原则及范围
(一)选调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采用选调选拔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富裕县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县管干部、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选调范围内。
三、选调计划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县委社会工作部拟择优选调工作人员4人。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尚在录用试用期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以及与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报名者不得报名;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至14日(5个工作日),每日9:00-11:00,14:00-16:30,接收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富裕县网格协调指挥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东门)。
3.咨询电话:18249527517 王丹丹。
(二)报名材料
1.《2024年度中共富裕县委社会工作部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表及干部身份材料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当在面试前统一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
3.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富裕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反馈,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选调方式
采取公开面试方式择优选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分值为100分。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考生采取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及后续各环节资格处理。
(五)考察
全面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对象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面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
1.公示:在富裕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2.岗位匹配:设立为期1个月的人岗匹配试用期,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岗位分配,集中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拟选调人员进行深入考察,不适宜岗位的,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监督
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452-3139063(县纪委信访室)。
六、特别提醒
(一)考察人选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前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选调后须服从岗位分配。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进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等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2023、2024年毕业的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3.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设置,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并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8:30—2024年9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湖南招考网www.hnzkw.com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
2.审查地点: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综合楼1326室(湘潭市岳塘区双拥中路6号)。
3.审查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
4.携带资料:应聘人员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审查内容: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
6.审查合格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0月13日上午9:00。
(五)考试
1.笔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13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4)笔试考一门,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所占权重为20%。
(5)笔试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拟定202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的面试公告)。
(2)面试人员确定:
A类岗位:高层次专任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B类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
(3)面试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面试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A类岗位的试教和面谈各项目均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各类岗位考试项目、形式及测评内容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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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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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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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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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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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试教+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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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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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1
专职辅导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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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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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等。
3.试教采用传统的板书试讲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
4.面谈主要采用现场交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契合度等。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A类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B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合成
A类岗位面试成绩=试教成绩×60%+面谈成绩×40%
B类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以上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排名为准;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面试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增加涉毒毛发检测。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材料提交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19108(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519003(校纪委)
八、本次招考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系国家教育部同意,广西人民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农科类职业技术大学。学校共有招生备案专业 88个,其中四年制职业本科专业 36个,二年制职业本科专业9个,高职专科专业43个,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近年来,学校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教育部“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教育部首批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专题“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示范项目区域合作(国际合作)试点学校,由学校牵头建设的广西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功入选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具有踏实敬业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具有团队协作精神、高效的工作习惯和创新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专业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5.若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前述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应是引进当年最新版四大权威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前1000名的高校。
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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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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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级别
|
生活补助(税前)
|
科研启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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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租房补贴(享受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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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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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类和教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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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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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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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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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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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万
|
5-15万
|
1500
元/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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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
40万
|
非紧缺专业博士学位人员
|
1
|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45万
|
2
|
中级及以下职称
(含无职称)
|
35万
|
|
其他待遇及情况说明:
1.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2.入职后,可申请购买学校福利房及南宁市政策性住房。
3.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学校与引进的人才签订8年服务协议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60%;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生活补助总额的20%;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的20%。
4.对业绩突出、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员,可按照“一事一议” “一人一策”确定待遇。
5.工资按学校聘任的岗位等级兑现。中级及以下职称(含无职称)博士学位人员,自入职之日起三年内,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给予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副高级)的津贴及福利待遇,三年后按实际岗位计发工资福利待遇。
6.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7.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每2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可一事一议额外申请)。
(2)广西八桂学者(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一批):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年遴选一批):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
8.在相关研究领域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具体引进条件及待遇面谈商议。
|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有效,直至相关专业录满为止,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中国邮政EMS)纸质材料报名。
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报名表》,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电子照片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是PDF格式)。
电子邮件主题设定为“具体专业类别名称+姓名+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纸质材料请在邮寄时备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材料”。
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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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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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专业类别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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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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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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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现代种业方向、作物遗传育种水稻、玉米研究方向)、畜牧业类、渔业类、林业类(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方向)、农业工程类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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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粮食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
|
|
3
|
医药卫生大类
|
中医药类、药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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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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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大类
|
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
|
紧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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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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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制造大类
|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
紧缺专业
|
6
|
电子与信息大类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
|
紧缺专业
|
7
|
交通运输大类
|
交通运输工程类
|
|
8
|
财经商贸大类
|
电子商务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金融类、物流类、财政税务类
|
紧缺专业
|
9
|
旅游大类
|
旅游类
|
|
10
|
文化艺术大类
|
艺术设计类
|
紧缺专业
|
11
|
教育与体育大类
|
语言类(英语)
|
|
12
|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
|
公共管理类
|
|
13
|
新闻传播大类
|
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
|
紧缺专业
|
14
|
化学类(研究方向需与食品类、药学类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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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49289
电子邮箱:gxnzdrsc@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4年9月11日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
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广大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体系建构的重要承载者。学校学历教育注册在读学生目前约10万名,是上海在校生人数最多的高校。学校努力建设具有上海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开放大学,为上海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不断贡献新的力量。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3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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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拟安排
岗位
|
岗位性质
|
需求人数
|
专业
要求
|
学位要求
|
职称要求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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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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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经济
管理类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高层次课题研究经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方向者优先
|
2
|
理工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机械电子工程或相近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科研成果较多,在学术界拥有一定影响力;有专业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优先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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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
学科
带头人
|
专技
|
1
|
新媒体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等相关专业
|
博士
|
正高
|
原则上45周岁以下,有文化创意相关背景者优先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请应聘者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四)政审
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情况、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于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考察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依照学校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一人一策,具体面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021-25653695、021-25654088
上海开放大学
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