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级财政保障类聘用制书记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并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专业目录参照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执行;
 
4.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玻璃房。本次考试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在职人员在报考前须准备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备查;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招聘单位收取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验后退回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笔试公告,于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参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笔试,携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以及橡皮擦,开考前15分钟到达笔试考点。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
 
4 .笔试分数统一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8:30开始。
 
2.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实施。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具体事宜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0-2138875。
 
(五)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事宜联系电话:0870-2835721。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是省属公立、山东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经省政府批准以医院为依托建设成立了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保健、预防、康复等为一体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眼科与视光区域中心。先后被批准为首批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高水平重点学科、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国家眼耳鼻喉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分中心、国家中西医结合眼视光与近视防控国际合作基地、山东省眼病防治重点实验室、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单位,是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眼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眼科分会副会长、国家卫生健康委防盲专家指导组副组长、中国医师协会眼科医师分会副会长、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眼科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副会长单位、山东省医师协会副会长单位,是白内障、眼底病、眼视光全国十大技术培训中心,是山东省防盲治盲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视力低下防治中心、山东省儿童青少年健康与近视防控研究院挂靠单位。
 
  医院坚持走“科技兴医”的道路,在大脑科学、人工智能、神经眼科学、视光学、免疫和炎症性眼病、白内障、眼底病等前沿科学领域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先后主持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68项,其中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卫健委行业科研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4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部级课题45项,在Lancet等权威SCI期刊及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国家、省部局级科技成果奖励38项次。被评审为国家视觉分析三级实验室、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眼视光与青少年视力低下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中西医结合眼科与视光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视觉科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眼视光高等教育机构,2005年开设我国中医药院校首家和山东省首家眼视光学本科专业,2006年被批准为眼科学硕士、博士培养单位和眼科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开设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特色班,2015年凭借雄厚的综合办学实力在众多医学院校中脱颖而出,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特控“眼视光医学专业”。目前已建立起本、硕、博三级人才培养体系,是我国眼科与视光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最健全的医学院校之一,本科招生规模全国第一。
 
  医教研防协同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未来的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山东省眼科与视光医教研发中心”已获得批准为市政府2019、2020年重点项目,并入驻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2022年8月,山东中医药大学国际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师生已搬迁入驻,临床教学医院工程预计于2024年投入使用,这必将为国际眼科医疗及教育事业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健康中国齐鲁品牌,积极服务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济南的战略实施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医院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人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政策规定和医院实际,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资福利条件,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特别是在临床技能提升、科研平台搭建、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具体较强的竞争力,为广大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与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高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应聘的2024年毕业生须能按时毕业,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中医药大学(https://www.sdutcm.edu.cn)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9:00-9月23日16:00
 
  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11:00-9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医院组织人事科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姓名+专业+毕业院校”的方式命名,例如“眼科医师+张三+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眼科学方向)+XX大学”。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须本人签字生成为PDF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LE版);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体现的相关论文、科研、奖励、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7)其他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模版见附件5);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网站http://www.semeye.com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二)符合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人员,医院提供人才津贴及科研启动资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翟老师
 
  咨询电话:0531-58859682
 
  监督电话:0531-58859637
 
  电子邮箱:shierming58859698@163.com
 
  七、其他
 
  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重庆市铜梁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5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3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附件1所要求的高校排名,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公告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期,且正在服务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退役后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stl.gov.cn/)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招聘点设置。
 
  本次招聘先后在重庆市内(重庆站)和重庆市外(西安站、武汉站)设置招聘点,重庆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西安站招聘,西安站未招满岗位则纳入武汉站招聘,如已招满则不再进行下一个站点招聘。市内专场招聘后剩余岗位、市外招聘的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市内专场考试考核完成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考重庆市内专场岗位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30kb)。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9月27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审核通过的考生,请立即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市外站点招聘报名方式以后续在指定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1.重庆站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楼会议室(铜梁区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9日(9:00—11:30,14:00—17:00)。
 
  备注: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请委托人出具相关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市外站点现场资格审查以后续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开考情况公布。
 
  市内专场招聘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及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市外专场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张贴公布。
 
  五、考试考核
 
  重庆专场考试考核定在重庆市铜梁区举行,市外专场考试考核初定在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与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举行。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或《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重庆站: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西安、武汉站: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在现场公布。
 
  3.对需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st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5)市外专场招聘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于笔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笔试考点公布。
 
  (二)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和专业实操(部分岗位设置),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技能测试的分值为100分,对于专业技能测试包含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原因导致有关招聘岗位仅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该招聘岗位的面试正常进行。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人员,其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实操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确需递补的,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铜梁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铜梁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可按规则进行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qstl.gov.cn/)-其他招录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按照《岗位一览表》(附件1)执行,服务期满方能向县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聘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脱岗进行学历教育的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务期内。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铜梁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45678052;
 
  区人力社保局:023-45640258。
 
  (四)本公告由铜梁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铜梁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2024年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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