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60人,目前在岗人员96人。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广西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辐射污染纠纷调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技术工作,开展核与辐射安全、辐射事故应急以及辐射监测技术研究。

  
二、专业名称及招聘数量

  

序号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 数

  

专 业

  

面貌

  

学历

  

备注

  

1.

  

管理岗

  

1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或其他相关专业

  

中员

  

本科及以上

  

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

  

2.

  

专业技术岗

  

核物理监测

  

5

  

核工程类、物理学类

  

不限

  

本科及以上

  


3.

  

放射性化学分析

  

化学类

  

4.

  

应急监测平台监控

  

  

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或其他相关环保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3.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附生活彩照一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成绩单、学历书、身份证、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资质证书、工作证明等),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xfsz@126.com)。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本站对递交的简历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必要时进行书面考试、实验操作。

  
(四)签订聘用协议

  
应聘人员考核、体检通过后签订聘用协议。首次聘用协议试用期为3个月,逐年签订协议。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

  
(二)从试用期开始,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

  
六、报名截止时间

  
至2019年4月24日。

  
联系电话:0771-5305324

  
联系人:刘女士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19年4月15日

2019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1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着名幼儿教育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广西幼稚师范学校。学校200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一系、学前教育二系、艺术系、初等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运动与健康系、思政部、继续教育部等8个系(部);附属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25个专业(方向)。近年来,学校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为龙头、以特殊教育为特色、以艺术特色为亮点的特色专业群,构建广西一流、国内先进的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幼教、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学校实名编制人员管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gxzf.gov.cn/)和我校网站(http://www.gxyesf.com)向社会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www.gxyesf.com)向社会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中下旬,即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期间,有意者可登陆八桂英才网关注发布的招聘会信息,现场报名。招聘会结束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2019年广西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成都站、广州站和武汉站。

  
3. 现场报名投递的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试教。因招聘岗位为我校重点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试教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的最后成绩由试教成绩构成。

  
2.试教要求。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

  
考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自治区教育厅专家等不少于7名组成,其中校内专家不多于专家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试教时间:12月初(具体以学校网站公告的时间为准)。

  
试教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试教成绩按100分计,试教成绩于试教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试教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四)考核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的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 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849535(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0771—5851718(传真)。

  
附件:

  
1.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登记表

  
2.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0月9日

  

2019年广西钦州钦南区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7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南区政府批准,2019年钦南区财政信息中心等3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66人。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5日-2001年4月15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5日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服务地为广西,须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项目人员。

  
符合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免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参加结构化面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岗位21个、名额22个(详见附件1),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3个、名额3个,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结构化面试。

  
(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36个(详见附件2),名额41个,其中:

  
1.笔试类岗位5个、名额5个,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免笔试类岗位25个、名额30个,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3.免笔试面试类岗位6个、名额6个。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报名(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2019年度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19年4月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

  
4.联系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二)缴费标准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考试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标准,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监察局、编办、财政局指导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退还报考人员所交考试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处理)。

  
(四)准考证的制作及发放时间

  
1.《准考证》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2.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5月17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遗失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须经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

  
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免笔试类、免笔试面试类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4月24日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公告,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可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放弃报考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报名时缴交考试费的收据凭证到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参加广西区统一的笔试,笔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有关要求

  
两个科目笔试是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4.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笔试成绩查询

  
2019年6月下旬考生可拨打168声讯台按语音提示操作查询笔试成绩;或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免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报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对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但又确需补充岗位人员的,可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才能进行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及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随面试公告进行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现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附件2)。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及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9年7月31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具体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钦南区驻军随军家属。确定人选时,出现总成绩相同,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人选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考核。确定的考核人选名单及《考核和体检工作公告》在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布。

  
(三)考核工作

  
1.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考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考核环节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布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的检测。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六、公示、聘用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www.gxqz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钦南区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单位指定的空缺岗位进行聘用,按岗定薪,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4.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和钦南区政务公开平台(http://zwgk.gxqn.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9年版)》为准;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2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2823181、2838867

  
2.监督电话:0777-2102128

  
本公告由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钦州市钦南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2:2019年钦州市钦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年版).pdf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拟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5岁以下,能熟练操作电脑(中文、法学类、行政管理类专业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2000年前毕业的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毕业)

  
3.踏实肯干,耐心细致,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强、善于分析思考问题,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摄影和摄像技术和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4.在防城港市市区内能自主解决住房问题。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地点:现场报名,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22室(市行政中心区和谐路)联系人:张伟玲 0770--2816269。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报名者提供材料情况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工作小组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核 :组织报考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及考核,时间拟定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双方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工资由工龄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学历为硕士及硕士以上的2900元/月,学历为本科的2700元/月;学历为大专的2500元/月,学历为大专以下的23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等待遇。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的80%发放,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

  
四、其他

  
本公告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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