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使用非实名制编制和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编〔2014〕7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人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计划招聘5名事业单位新机制工作人员(定编定岗不定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至2001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并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笔试和面试。

  
4.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二、招聘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采取专业笔试、专业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报考职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报考职位无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招聘。

  
三、招聘程序

  
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秀峰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11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84652。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需填写《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二份,提供以上有效证件的取得时间截至到2019年7月23日。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招聘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报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情况。

  
五、专业笔试

  
(一)专业笔试人员的确定

  
报考职位为甲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医师的人员,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参加专业笔试。

  
如报考公卫医师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桂林市秀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专业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专业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为9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学科相关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与处置等。

  
笔试时间、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确定,原则上笔试时间确定在上午。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专业笔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笔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桂林市秀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专业笔试成绩公布

  
专业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并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笔试成绩、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选。

  
六、专业面试

  
(一)专业面试人员的确定

  
1.报考职位需进行专业笔试的,在专业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人员(如同一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且经核准同意专业笔试开考的,则该职位所有报考人员专业笔试后均进入专业面试程序)。

  
2.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进入专业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3.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4.进入专业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形式为专业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学科相关病种基本知识和基础操作技能。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三)专业面试的组织实施

  
专业面试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桂林市秀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使用一个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报考人员抽签制度。对使用两个以上考场进行面试的,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每个考场设面试考官组7人。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四)面试成绩公布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如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报考职位为直接面试的,相同职位招聘出现两人及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确定排序。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成绩排名。

  
七、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招聘岗位有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要求的,按照报考同一职位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以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岗位要求为直接面试的,按照报考同一职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考察组由2-3人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加盖参与考察工作的单位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按1:1比例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确定。

  
(二)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按1:1比例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专业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二)本次招聘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进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同岗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等方面与实名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招聘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应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参与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贯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监督力度。参与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2884652。

  
附件:1.《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秀峰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机制(定编定岗不定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www.glwsjs.gov.cn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lxfq.gov.cn

  


桂林市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秀峰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2日

  

2019年广西贺州学院(桂林站)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贺州学院2019年(桂林站)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报贺州市编办备案和贺州市人社局审批同意,我校决定在桂林设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科研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详见《贺州学院2019年(桂林站)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1);

  
(四)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专任教师:博士不限人数、硕士48名、本科1名,具体招聘的岗位名称、人数、岗位要求等详见《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步骤

  
(一)接受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考者报名时可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或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将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的电子邮箱,具体详见附件1。具体提供的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考者登陆贺州学院人才招聘栏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

  
②报名材料还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各1份。

  
③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④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⑤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以备查,无需提交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19年3月29日8:00~2019年4月10日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8:00~17:30

  
现场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咨询电话:陈老师 0774-5228611 15078155554

  
3.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可直接参加面试(试讲)。

  
(二)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试讲)

  
1.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2日8:00-17:30

  
资格审查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的岗位要求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的应聘人员领取号码牌,按序进行面试(试讲)。

  
2.资格审查所需的审核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与、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2)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3)提供其他应聘岗位中所规定的证明材料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如需开考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能开考。

  
(三)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时间:2019年4月12日10:30-18:00,

  
面试(试讲)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试讲和面试答辩方式进行,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采用面试答辩方式进行。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包括试讲和面试答辩2个环节。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总成绩的60%,面试答辩占总成绩的40%。

  
①试讲。试讲时间15-20分钟,采用60分制评分。试讲主要从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

  
②面试答辩。采用40分制评分。在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答辩环节,面试答辩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等。

  
2.科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面试。

  
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2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由各用人部门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及应聘人员专业情况进行提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科研背景、专业融合性、团队协作精神、今后开展科学研究的设想、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以上所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在贺州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联系我校纪委、监察处或人事处进行复查。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的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等具体工作流程,详见附件4:《贺州学院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审批流程》。

  
五、聘后管理

  
被正式聘用的本科、硕士人员列入我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管理,被正式聘用的博士人员纳入实名编制,都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4-5225272

  
咨询电话:0774-5228611

  
附件1:贺州学院2019年(桂林站)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贺州学院2019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贺州学院拟录用人员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流程.docx

  


贺州学院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招聘教师28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各学校的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办学校教师280人,其中使用教师编制招聘123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5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办学校教师和高中图书及相关功能实验室管理岗位人员。

  
二、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分为两类:

  
第一类为使用教师编制招聘,招聘岗位共71个、招聘教师共123人,其中:中职岗位4个、招聘教师4人,高中岗位11个、招聘教师18人,初中岗位25个、招聘教师40人,小学岗位31个、招聘教师61人(详见附件1:《2019年度上思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123人〉》)。

  
第二类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招聘岗位共77个,招聘教师及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共157人,其中:高中图书及相关功能实验室管理岗位7个、招聘人员9人,初中岗位35个、招聘教师40人,小学岗位35个、招聘教师108人(详见附件2:《2019年度上思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共157人〉》)。

  
按照《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 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考小学教学点教师岗位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6日至2001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6日至2001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三)所学专业应当与“附件1”和“附件2”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报考管理员、实验员岗位的不要求)。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在编人员(含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三)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上思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会议室(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路和环城东路交叉路口)。

  
(四)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有关证件(书)(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加分证明等)材料及1寸免冠半身照2张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含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放在个人报名档案袋。

  
2.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3.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报名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考试费用由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报名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现场收取并只支持现金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10月18日18:00前完成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凭收费票据认定报名是否成功。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19年10月24、25日到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9年11月2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fcg.gxrc.com)、上思县人民政府网(shangsi.gov.cn)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fcg.gxrc.com)、上思县人民政府网(shangsi.gov.cn)发布面试公告。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加试时间为宣布面试成绩后当场进行。

  
(二)考核。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体检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 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fcg.gxrc.com)、上思县人民政府网(shangs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补录。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聘用到岗后,按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在上思县内的调配安排。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防城港市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2077805。

  
附件1:2019年度上思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教师编制招聘,共123人).xls

  
附件2:2019年度上思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共157人).xls

  

2019年广西陆川县企业开办招聘公告

  

2019年陆川县公开招聘企业开办专区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企业开办专区)编外人员,协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企业开办相关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企业开办专区编外人员7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形体端正,无纹身,无染发,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五)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

  
(六)常住户口为陆川县范围。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企业开办专区人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流程

  
(一)招聘工作由单位主管部门汇同劳务服务公司组织实施。

  
(二)招聘公告通过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发布。

  
(三)以面试为主,面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 6月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限工作日)

  
3、报名地点: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地址:陆川县温泉镇官田垌开发区)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人员需填写《2019年陆川县公开招聘企业开办专区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报名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资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审核情况及时通知到本人并说明理由。

  
(五)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且达1:3及以上比例的予以开考。未达1:3比例的,经组织实施单位研究并报财政、人社部门同意才能开考。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企业开办专区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劳务公司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安排进入体检环节。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特别说明的是: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如下规定,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⑴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⑵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自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进入体检最末一名的成绩有相同的,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优先,没有的,依次按学历、学位层次、年龄(年龄小的入围)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时缴纳。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企业开办专区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举报和监察。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如单位工作需要,且双方自愿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五、工资待遇

  
在试用期内每人每月1200元,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每人每月2200元(含劳务公司负责缴纳部分“五险”),聘用期内(试用期除外),“五险”按陆川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劳务公司负担。

  
六、管理

  
聘用人员采用社会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有关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有关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如遇工作需要调整岗位,聘用人员无条件服从。由劳务公司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附件:

  
1、2019年陆川县公开招聘企业开办专区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9年陆川县公开招聘企业开办专区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锦绣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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