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招聘18人公告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院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南编〔2012〕62号)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报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度非实名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共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共18人,详见附件《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人员增人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9日在南宁市人社局网站、广西南宁技师学院网站公布7天。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愿意报名者,在南宁市人社局和学院校园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附件《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招聘非实名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共2天。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南宁市大学西路157号广西南宁技师学院新校园(地铁1号线,鹏飞路站C出口)综合楼14层人事教育科,电话:0771-5680509。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对所有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学历(或通过学信网查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原件,当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学院有权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及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的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将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资格审核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范围。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考务工作由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组织考察

  
(一)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比例(1:1),确定进入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二)进行组织考察

  
由学院2019年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党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结论直接定性为“不合格”:

  
1.发现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吸毒、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活动被查处的;

  
3.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聘用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人教科按规定办理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九、工作及纪律要求

  
(一)公布方案

  
由招聘工作领导下组办公室公布招聘工作方案,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方案规定的程序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相关环节的工作。

  
(二)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1.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不得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否则,将取消报名应聘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2.必须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必须按方案有关规定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应聘资格审核不严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3.必须实事求进行考察。考察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客观公正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了解,并实事求是地撰写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材料。如工作人员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十、其他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从成绩公布之日算起)。在一年成绩有效期内,若已聘用在非实名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离职离岗,且学院办学急需补充聘用人员时,则按补充岗位数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等额比例,确定补充聘用增人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附件1: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人员增人计划表

  
附件2: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19年非实名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2019年7月3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45名公告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2019年5月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强北海市海城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海城教育跨越式发展。北海市海城区于2019年5月18日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举行现场招聘会,面向“985”、“211”工程师范院校、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和其他院校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岗位45个(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中小学正高级或副高级教师,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往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面谈

  
现场招聘: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接受现场咨询,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

  
(二)现场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免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五)考察和体检

  
毕业后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对签约毕业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及审批

  
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免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国内“985”、“211”工程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省级重点师范院校非优势学科但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共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住房。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宁丽 151****2133 0779-2039476

  
谭 明 131****2468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104号)

  
电子邮箱:bh2039476@126.com

  
邮 编:536000

  
附件:1.“985工程”“211工程”师范院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

  
2.北海市海城区2019年5月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计划表

  
3.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

2019年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公告

  

2019年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招聘政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推进钦北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5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等行为。

  
2.热爱政法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1年5月11日-198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4.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文凭者优先聘用。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准参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qbqzfw@163.com。报名简历中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要求清晰,亮度足够。

  
(三)资格审查。钦州市钦北区委政法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2019年广西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招调公告

  

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贵港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调岗位及名额

  


要有较强的经济、金融知识理底,对时代前沿金融知识有足够的触觉和关注度,并能够独立撰写有关金融类文章的工作人员2名。

  


二、招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坚定,有较强的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谦虚谨慎、勤奋敬业、作风扎实、严守秘密。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辩证思维、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具有下列任职资历

  


公务员、参公人员:须为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其中:录用到乡镇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人员: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学校)在职在编人员;除试用期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或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7日后出生),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7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前提下,报名考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xggjrb@163.com)。

  


1.《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3.撰写一篇以“如何抓好获得信贷指标整改工作,提高信贷服务质量”为中心的文章,字数不限。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根据招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6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由我办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调考试方式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增加现场撰写材料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我办将按1:3的比例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我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在6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2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

  


考生应当在考察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察确定适合人选的,经市金融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调人选。拟招调人员体检标准按全区公务员考生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因部分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相应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阶段。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以及体检合格者,经市金融办党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招调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招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调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2号5楼503室。

  


咨询电话:0775-455820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9年面向全市公开招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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