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科学院招聘院机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6月23日讯: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管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科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以自然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机构,是全国18个地方(省、市、自治区)科学院之一。拥有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4个,自治区级创新平台27个。2020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广西科学院全面深化改革,优化科研布局,巩固发展原有优势学科,拓展新领域学科,布局建设相关科研单位,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努力成为广西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排头兵和面向东盟、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地方科学院,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0个,招聘人数15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担当意识及奉献精神;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及身体健康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存在考试舞弊行为的;

  6.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7月4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邮件在线报名,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gxkxyzp2@gxas.cn,文档请按以下格式命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人事部门组织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其它岗位,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

  六、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前往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择期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0771-2503936、2503920。

  (二)监督电话:0771-2503795。

  点击下载>>>

  2021年广西科学院公开招聘院机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应聘材料须知.docx

  广西科学院应聘报名表.doc

  广西科学院

  2021年6月19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8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办法》(来人才发〔2020〕8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委2021年计划通过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68名,其中:事业编制人员36名、聘用人员控制数32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专业、年龄、职称、学历及学位等要求详见《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说明。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7月6日前取得,年龄、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2021年广西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8人公告

  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招聘对应单位的人事科,确认报名信息。报名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和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laibin.gov.cn/)下载《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到对应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规培证明材料、毕业证以及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其他需提供的材料按附件1提供。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6日。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6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人员须参加由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主管部门组织各招聘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1年8月上旬(待定)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各招聘用人单位将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入围考核的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接受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由各招聘用人单位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各招聘用人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1年8月(待定)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各招聘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后,报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由党组研究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整理聘用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政策享受“五险一金”,按《来宾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8〕7号)和《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等政策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1年8月下旬前。(待定)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规定执行。

  来宾市人民医院人事科:江资,咨询电话:0772-4231686、0772-4225177,邮箱:lbsrmyyrsk@163.com,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来宾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人事科。

  来宾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卓小敬,咨询电话:0772-4231255,邮箱:2745623058@qq.com,地址:来宾市高新区侨兴路56号来宾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6楼人事科。

  来宾市中医医院人事科:陈启少,咨询电话:0772-4833939,邮箱:lbzyyrsk@163.com,地址:来宾市北四路136号。

  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覃**,咨询电话:0772-4263190,邮箱:lbscdcb@163.com,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康平路与阳华路交叉口东150米(来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

  附件1:来宾市2021年度市本级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表 (定稿).xls(提取码:4oe4)

  附件2:来宾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doc(提取码:f6vq)

  

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5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信息管理科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城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4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并发送至邮箱lbzfgjj@vip.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姓名)。

  

(二)面试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薪资待遇

  

1.我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签订2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我单位综合考核通过,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正式聘用。

  

2.工资标准每月2470元(如有对应职称,工资标准则按单位现行系数相应提高)。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16413。

  

附件: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标题:广西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2beab8e3adf8669e4715f1b4c2d950cf)

2021年广西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

2021年来宾合山市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6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2021年合山市公开招聘47个岗位59名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参加2021年度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并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要求非教师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总分≥11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5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

  (四)积极要求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艰苦朴素,模范地遵守法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基层艰苦的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单位要求的服务年限;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2003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九)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承担相应的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在进入政审考核时要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者考生辞职批复材料。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事宜,由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8日下午18:00时止,报名者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报名表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如发现报名人员报名相关材料有造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的人选名单。按照报考人员参加2021年度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研究批准后,可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三)面试。由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上,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或缺考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体检。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相关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专业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根据考察对象考核和体检情况,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聘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招聘工作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以直接送达方式报名的考生当天须经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合山市区域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合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合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合人才发〔2020〕2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及相关信息,可以向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或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联系电话:中共合山市委组织部,0772-8917066,hszzbrcg@163.com;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912154,hsrsgz@163.com。

  点击下载>>>

  2021年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计划表

  2021年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2021年合山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

  中共合山市委员会组织部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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