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安顺市事业单位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55人公告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贵州省一年两次征兵改革实施方案》、《安顺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市办发〔2020〕8号)及《关于做好入伍大学毕业生前置招聘工作的通知》(安征〔2023〕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2023年上半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5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笔试、审批定兵、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役前训练、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全市计划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55名。各县(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安顺市2023年上半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3年安顺市相关县(区)应征入伍条件,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3.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4.2023年3月10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且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安顺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自愿从安顺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7.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3年上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未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取消招聘资格。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征兵报名

  

1.应征报名时间

  

网上征兵报名开通时间起至2023年2月10日18时。

  

2.应征报名方式

  

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和岗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区)的事业单位岗位。

  

应征地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1)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2)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安顺市,但取得安顺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3)在安顺学院、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非安顺籍应届毕业生,可在西秀区应征;在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贵州民用航空职业学院就读的非安顺籍应届毕业生,可在平坝区应征;在上述4所高校就读的安顺籍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应征;

  

(4)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街道、宋旗镇、幺铺镇应征地为西秀区(注:报考岗位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

  

(二)事业单位招考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月11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属县(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同步核验征兵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安顺市2023年上半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下称《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

  

(3)一寸蓝底照片四张;

  

(4)《志愿服兵役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不愿填写《志愿服兵役承诺书》的,取消本次前置招聘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部门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

  

各县(区)招聘组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5.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报考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进入笔试环节对象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经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经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环节尚未得出结论人员。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其中一项结论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五、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公基》系统提升班(第三期)公共基础知识6000题公共基础知识易错题库

  

笔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星期天)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符合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以及未通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审批定兵

  

3月上旬,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审批定兵。被确定为入伍新兵人员,应严格遵守《志愿服兵役承诺书》承诺内容,不得以招聘考试未能入围及其他非正常原因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违者按公民拒服兵役论处。

  

七、面试

  

进入面试对象为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且被预定为入伍新兵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招聘组负责组织,面试地点设在各县(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报考西秀区(101、102、104岗位)和镇宁自治县(402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依次选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

  

(二)报考西秀区(103、105、106岗位)、平坝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401岗位)、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所有成绩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审批定兵、面试等环节在批准入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招聘组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区)征兵领导小组根据征兵条件发放入伍通知书。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1.由各县(区)征兵办、人社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用人单位负责与已定兵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意向性协议(一式五份)。

  

2.已定兵聘用对象退役后3个月内,经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在军队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招聘过程中,各县(区)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核、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笔试、面试、公示、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办。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等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县(区)报名地点

  

(一)西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报名地点:西秀区人民武装部三楼军事科,顾府街176号

  

西秀区招聘咨询电话: 0851-33460221

  

开发区招聘咨询电话: 0851-33416900

  

征兵咨询电话: 0851-35732144

  

(二)平坝区

  

报名地点:平坝区人民武装部一楼政工科,迎宾西路32号

  

招聘咨询电话: 0851-34226315

  

征兵咨询电话:0851-35732200

  

(三)普定县

  

报名地点: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

  

股(普定县政务大厅六楼)

  

招聘咨询电话:0851-38222870

  

征兵咨询电话:0851-35732210

  

(四)镇宁自治县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宁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一楼101室)

  

招聘咨询电话:0851-36225153

  

征兵咨询电话:0851-35732220

  

(五)关岭自治县

  

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岭自治县人武部)

  

招聘咨询电话:0851-37220375

  

征兵咨询电话:0851-35732230

  

(六)紫云自治县

  

报名地点:紫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公大厅

  

招聘咨询电话:0851-35239308

  

征兵咨询电话:0851-35233579

  

监督电话:0851-33525070(市招聘办)

  

0851-35732253(市征兵办)

  

附件1:安顺市2023年上半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安顺市2023年上半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xls

  

附件3:志愿服兵役承诺书.doc

  

附件4: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x

  

安顺市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

  

入伍大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日

  

原标题:安顺市2023年上半年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302/t20230201_78057557.html

2023年四川宜宾兴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文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共招聘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兴文县空铁新区人社大楼502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1-8825713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兴文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一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扫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考生学历信息纸质版一份(学历信息证书须带有二维码);

  

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一份。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同时领取专业技能考核通知单。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的岗位中,同一个岗位若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20人的,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一)兴文县卫健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2-XW202302004)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

  

(二)兴文县教体岗位

  

(岗位代码:XW202302005-XW202302009)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三)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四)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通知单。

  

五、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报考者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网站上公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有缺考科目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公示

  

1.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问题反映,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报兴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825213

  

九、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政策待遇

  

具体按照《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如有变化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31-8824879。

  

十一、本公告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兴文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兴文县人才分类和资助标准(2023年)(兴委人才领发〔2023〕1号)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6人公告

  

湖南省科学技术馆是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科技馆,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基础科普教育阵地。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的主要教育形式为互动式、体验式展览教育,包括常设展览和短期专题展览、特效影视及各类科普教育活动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馆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下,由湖南省科学技术馆党委统一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科学技术馆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湖南省科协机关纪委以及湖南省科技馆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9点至2023年11月11日上午9点。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端口,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②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③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告。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均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沟通与交往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科学技术馆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808500(湖南省科学技术馆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88988821(省纪委省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731-84884358(省科协机关纪委)

  

0731-84808588(省科技馆纪委)

  

附件:附件1:湖南省科学技术馆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科学技术馆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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