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2019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外地不能到达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A4纸规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hhyyrsk3858904@163.com邮箱。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8月5日至 8月9日。

  
2.地点: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银河楼12楼)。

  
3.联系电话:0774-3858904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8月9日17:00前。

  
(三)报名手续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从附件下载,需本人签名)、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原件审验在面试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原件审验的作放弃报名处理。

  
(四)直接面试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不达比例须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外地应聘人员不能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卫健委及市红十字会医院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2019年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面向社会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2019年直接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2019年8月2日

  

2019年广西南宁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招聘2人公告

  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热心社会保障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二)35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文档、电子表格等电脑操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1011号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表》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简章在兴宁区政务信息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nnxn.gov.cn/rsldshbzj1/)上发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工资待遇以《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实行。

  
五、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771-3290705

  

2019年广西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三

  
二、工资和其他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2500元。

  
(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

  
(三)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单位不安排食宿。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5日至9月20日。

  
2.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从崇左市人民政府网、崇左市人才网下载《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2019应届毕业生可缓交)、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及个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全身生活照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邮箱:czdsjrs@163.com。

  
⑵现场报名。可直接携带有关材料到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报名,地址: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招

  
聘单位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二)资格预审 、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如近三个月内有过类似体检的,凭体检报告单可免除体检。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初步确定拟聘用对象后,我局将电话通知本人到岗,安排工作岗位。

  
招聘咨询电话(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办公室):0771-7988366、7988910。

  
附件:

  
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崇左市大数据发展局招聘岗位及条件.doc

  


2019年9月5日

  

2019年广西百色德保县招聘辅警75人公告

  为充实警力,更好地维护全县社会和治安稳定,进一步深化“平安德保”建设,根据德保县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缺员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75名,适合男性,为非人民身份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列入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从事派出所警务辅助工作和在派出所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德保县常住户口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役人员可放宽到高中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语言表达流畅,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无纹身。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的;

  
(2)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部队退伍、复员军人;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娴熟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人员;

  
6、本公告发布时(期间),已经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岗编外临时工;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德保县公安局、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德保县公安局一号办公楼五楼政工室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体能测试

  
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等项目。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计算机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算机技能考试

  
计算机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Word文档编辑,Excel表格制作等,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考试

  
(五)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考生面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对象,若计算机成绩也相同则按体能测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的总分高的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则不予以聘用,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政审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选方案报德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工作待遇

  
招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议,工资待遇高于我县同类编外聘用人员。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被聘用后统一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聘用期间每月考核一次,年内累计三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德保县公安局政工室0776--3826592。

  
附件:招聘计划表.xls

  


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保县公安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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