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百色市田东县信访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08日讯: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推动我县各项信访工作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信访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 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四)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五)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

  (六) 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且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经验者优先。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5.不能正常履职的身体疾病。

  二、聘用期限及要求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聘,并报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建立个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如果年度考核不合格,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 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 聘用人员的工资不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形式正常晋升,其工资等各项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约定。工资待遇参照全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并享受规定的差旅费等补助,如县委、县人民政府有调整的,参照新标准执行。

  (三) 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再由单位按时上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五、报名方法

  (一) 公布招聘信息(2021年10月8日-10月12日)。  通过公布、张贴公告,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平马镇人民路66号田东县信访局办公室。

  3.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到县信访局办公室报名。

  (三)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5日前)由县信访局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

  六、面试、考核与体检

  (一) 面试

  1.由信访局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支体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以及主考官即兴提问(非每个考生都提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二) 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县信访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防范办对应聘人员的有无违反计生、违法犯罪、参与邪教组织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经信访局审核确定后,中止考核。然后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三)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七、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参照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田东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经田东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含两个月的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 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县信访局办公室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 拟聘人员在报到时必须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县信访局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对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处理。

  十、本公告由田东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6-5224619

  举报电话:0776-205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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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东县信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田东县信访局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自然资源局招聘5人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5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综合资格审查、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团队合作意识强,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以下条件的择优聘用:

  

1.办公室工作经历或档案材料管理经验;

  

2.地理国情监测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专业;

  

3.测绘地理信息技术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及土木工程相关专

  

业。

  

(四)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能够应对突击性工作安排,服从常规性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作安排。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021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自然资源局招聘5人公告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修订)》(金办发〔2021〕40号)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招聘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及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类标准执行,26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2100元/月。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积极,可推荐评定相关专业职称。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时间:2021年11月11日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三)报名方式:1、应聘者填写《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证书等扫描件发至邮箱:jxxzrzy@163.com;2、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地址:金秀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局办公室(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137号)。联系人:魏广宇,联系电话:0772-6212908。

  

(四)资格审核:由金秀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时间与地点:时间待定(以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通知为准);地点在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六)聘用:综合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审查和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相关规定、法律法规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2-6212908(金秀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金秀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1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来宾市金秀县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950a79efb25dcc542b79ee982f3a9e16)

2021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务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具体面议。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发送报名登记表至邮箱3228428@163.com,发送后请拨打电话0779-3228329确认。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个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前来核验参加笔试和面试。经笔试及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招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会计与审计类相关专业,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悉机关事业单位记账系统优先;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40周岁,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软件使用,熟悉做账系统;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四、工资待遇

  

参照银海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有年终绩效奖,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用人员在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先确保已与原工作岗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211761、3228329。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标题: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ecfcdcd49622085390c847c9eb575ae)

2021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2021年桂林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和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荔浦市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7日为界。

  2.年龄要求: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4.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

  二、招聘程序

  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8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7日—2021年11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503室。

  报名地址:荔浦市荔城镇市政路8号

  联系电话:0773-721905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荔浦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荔浦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荔浦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上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在桂林人才网、荔浦市人民政府门户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五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荔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3-721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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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021年度荔浦市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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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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