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梧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27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计划

  招聘单位为梧州市市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5日至2002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20年9月25日为界;

  (八)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24:00以前;

  (九)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0月2日(星期五)18:00前将个人应聘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以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岗位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发至所应聘单位指定的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电子文档:

  1.《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扫描件);

  3.在编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4.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扫描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在应聘中所提供的所有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及材料不全,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初审方式。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打印报名者报名材料,依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的意见。

  (三)开考条件

  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招聘方式。

  (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公告)。

  (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通过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交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再给其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四)符合报名条件且已交考试费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六、考核

  面试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从事临床工作时间长者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取高分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结果符合国家医师、护士执业的相关要求,其他专业的人员的体检结果符合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关于体检的要求。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新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的用编人员管理,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

  新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与编制内人员在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十、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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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2020年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院(中心)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职业学院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贡献。

  (四)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2.招聘人数:非实名控制中职教师20人,非实名控制数高职教师4人。24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3.具体招聘岗位名称、人数、条件和招聘方式详见《梧州职业学院(市职教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办公培训综合楼一楼B区,经济管理系酒店管理实训基地(逐梦轩)。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7日- 8日(周四、周五)9:30-17:3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考实名制人员岗位填写附件2;报考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岗位填写附件3);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2.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学院组织的相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题分值满分100分,以《教育学》和《心理学》内容为主。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根据相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的笔试成绩加3分。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对象: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2)经审核符合直接面试条件的报考者。

  3.面试采用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试讲环节(15分钟):中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中职教材备课试教;高职教师岗位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职教材备课试教。考生需准备一节课的教案,并打印一式八份纸质档(教案不能出现涉及身份、姓名等信息)在试讲环节前上交。

  (2)结构化面试环节(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文字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6.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梧州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六)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期间,报名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上午9:00

  笔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

  3.领取《面试通知书》:

  符合直接面试条件人员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的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学历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梧州职业学院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

  面试地点: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梧州职业学院

  5.注意事项:

  (1)2021年1月25日-26日期间,请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或主动向招聘单位取得联系。截止2021年1月29日17:00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2)笔试、面试生要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笔试全程、面试候考及休息期间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中心)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一经聘用,若报考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

  咨询电话:0774-6015914,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梧州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27日

  附件1:招聘计划(非实名人员控制数24人).xls

  附件2:报名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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